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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6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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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拟设立塞尔维亚全资子公司
智通财经· 2025-11-25 11:20
公司投资动态 -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塞尔维亚子公司 [1] - 塞尔维亚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0万欧元,约合4928.28万元人民币 [1] - 新子公司将负责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及相关设备的制造业务 [1]
时代新材:董事丁有军辞职离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5 11:08
公司人事变动 - 董事丁有军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 - 董事会提名刘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风力发电占比42.25% 汽车占比37.16% 轨道交通占比11.92% 工业工程产品分部占比9.14% 未分配项目占比3.62% [1] - 风力发电和汽车业务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接近80% 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 [1] 公司市场数据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12.9元 [1] - 截至发稿 公司市值为120亿元 [1]
时代新材(60045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11-25 11:03
关联交易额度调整 - 2025年公司与中车集团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增1.1亿元[5] - 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调增额1200万元,调增后为6900万元[6] - 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接受劳务调增4590万元,调增后为1.1亿元[6] 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 - 向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预计金额5700万元,占比31.32%[9] - 向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购买原材料合计预计金额1.82亿元[9] - 向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10亿元,占比23.04%[9] - 向广西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4.65亿元,占比10.71%[9] - 向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4.1亿元,占比9.44%[9] - 向甘肃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1.6亿元,占比3.69%[9] - 向哈密中车时代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1.52亿元,占比3.50%[9] 关联交易实际与预计对比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2025年1 - 10月销售产品实际数30,804,569.12元,2026年预计41,820,000.00元[14]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2025年1 - 10月购买原材料实际数14,735,649.93元,2026年预计21,000,000.00元[13][14] 财务公司业务 - 公司在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2.2亿元,日均贷款额度不超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1000万元[11]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发生额715,829,941.27元,预计2,120,000,000.00元[11]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在关联人财务公司贷款发生额0,预计2,000,000,000.00元[11]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租赁支出47,124,079.57元,预计83,000,000.00元[11]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利息收入1,976,796.03元,预计8,000,000.00元[11]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利息支出2,338,379.40元,预计22,000,000.00元[11]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日均存款额216,068,321.30元,预计220,000,000.00元[11] - 中国中车集团(含下属企业)在关联人财务公司贷款额度220,000,000.00元,预计220,000,000.00元[11] 其他关联交易金额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1060459.96元,占比89.40%;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25605.00元,占比2.16%;合计1186261.96元[15] 中车集团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车集团资产总额5891.29亿元,负债总额3624.40亿元,股东权益2266.89亿元,收入2581.34亿元,净利润151.14亿元[1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车集团资产总额6405.68亿元,负债总额4079.06亿元,股东权益2326.62亿元,收入1897.72亿元,净利润125.20亿元[18] 交易定价与原则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有政府定价执行政府定价;有政府指导价执行政府指导价;无则执行市场价;都没有或不适用则执行协议价[19]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存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等[20] - 公司向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支付贷款利率符合央行标准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等[20]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费符合规定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21]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合作可拓宽融资渠道等[22]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对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6年额度事项无异议[23]
时代新材:董事丁有军辞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5 11:02
公司人事变动 - 时代新材董事丁有军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 - 丁有军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 丁有军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1]
时代新材(6004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董事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董事[5] - 多主体可提出董事候选人[5][20] - 新任董事需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备案[7] - 声明事项变化时需提交最新资料[7] - 兼任管理职务等董事人数不超董事会半数[8] - 多种违法违规情况不得担任董事[3][4] - 董事辞任特定情况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13] - 独立董事有任职限制和职权行使规定[17][18][1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11] - 董事关联关系需披露[12] - 董事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13]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14] - 独立董事任期及兼职规定[19][21]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等职位[26] - 董事会行使职权需开会决定并实施[27]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定比例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27]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定比例关联交易[27]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单笔小额事项[27] - 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需听取党组织意见[28] 董事长与秘书规定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三年可连任[3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4] - 董事会秘书有任职和解聘规定[35][37]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38] 专门委员会与会议规定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29] - 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0]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42] - 特定情形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议[44] - 会议通知时间有规定[43] - 独立董事可联名延期会议[46] -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议通过条件[47]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4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董事会秘书报送决议和公司披露公告要求[48][49] 规则相关 - 规则中数字表述含义规定[52] - 规则未尽事宜、相悖处理及修订解释执行规定[52]
时代新材(60045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 |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5 | | 第五章 回避制度 | | | 第六章 附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含总工 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时代新材(600458) -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科技创 新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委员会配备日常工作 机构。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第五章 附则 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有效支持业务发展要求,保 障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
时代新材(6004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权与投票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3]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7]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0]
时代新材(6004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8]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9] 委员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委员提出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应于召开前三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表决[17] 其他规定 - 细则于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2] - 现场参会委员书面投票表决原件扫描件或传真件视为有效,会后寄回原件存档[18] - 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特殊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人员及外部专家列席会议[18] - 出席、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18] - 会议应形成记录,委员签名,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8]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0] - 细则与日后法规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细则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22]
时代新材(600458)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1 | | --- | |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 第五章 附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 第三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