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6004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8]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9] 委员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委员提出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应于召开前三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表决[17] 其他规定 - 细则于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2] - 现场参会委员书面投票表决原件扫描件或传真件视为有效,会后寄回原件存档[18] - 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特殊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人员及外部专家列席会议[18] - 出席、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18] - 会议应形成记录,委员签名,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8]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0] - 细则与日后法规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细则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