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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6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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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600361)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4 14:3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91.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5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9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0元/股,同比下降22.4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00%,同比下降0.844个百分点[5]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91.64亿元,同比增长7.8%(2024年同期为177.79亿元)[20]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05亿元,同比下降27.6%(2024年同期为2.83亿元)[20]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2.52亿元,同比下降29.4%(2024年同期为3.58亿元)[20]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亿元,同比下降26.6%(2024年同期为2.82亿元)[21]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504元/股,同比下降22.5%(2024年同期为0.0650元/股)[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1.19亿元,同比增长49.4%(2024年同期为7961.78万元)[20]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8230.29万元,同比下降6.8%(2024年同期为8834.22万元)[2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1,605,145,853.75元,同比增长5.7%[2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79,032,550.91元,同比增长10.3%[2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93%[5]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955,995,139.85元,同比增长4.3%[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8,326,940.46元,同比扩大44%[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9,056,800.21元,同比扩大13.6%[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395,557.09元,同比下降75.7%[2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123,933,838.82元,同比下降52.5%[24]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6,070,002.70元,同比增长360%[2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599,985,125.75元,同比增长142.5%[2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492,962,415.24元,同比增长24.4%[2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从2024年底的7,882,388,214.40元下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4,923,120,942.92元[16] - 应收账款从2024年底的3,196,317,707.18元增长至2025年3月31日的4,537,310,367.60元[16] - 短期借款从2024年底的6,937,795,306.03元增长至2025年3月31日的8,195,886,399.93元[17] - 应付票据从2024年底的1,380,171,550.00元增长至2025年3月31日的1,821,912,723.77元[17] - 合同负债从2024年底的622,054,616.02元下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263,733,555.16元[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从2024年底的1,881,997,967.00元下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704,552,438.88元[17] - 公司长期借款从2024年的17.98亿元增至2025年的23.55亿元,同比增长31.0%[18] - 公司负债合计从2024年的151.86亿元增至2025年的157.66亿元,同比增长3.8%[18] - 公司未分配利润从2024年的36.49亿元增至2025年的38.56亿元,同比增长5.7%[18] 业务线表现 - 报告期内铝价上升,型材、铝杆线缆市场持续向好,收入增加[8] 股东信息 -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3,440,883股,占比32.46%[11] - 崔立新持有公司股份638,453,593股,占比15.54%[11] -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4,195,951股,占比4.73%,其中质押185,200,000股[1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570.99万元人民币[7]
创新新材(60036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熊慧)
2025-04-24 14:34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熊慧全部出席[4][5] - 熊慧参加各专门会应参加次数分别为5、1、1、1、2次且均亲自出席[8]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总计16天[14] 监督工作 - 熊慧监督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认为其表现良好[11] - 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4年能有效开展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10] 关联交易 - 2024年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16] -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公平等原则,程序合法有效[17][18] 报告披露 - 公司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准确披露财务数据[20] - 披露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重大缺陷[20] 其他事项 -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1]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等多种情况[19][22][23][25]
创新新材(60036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2025-04-24 14:34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 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基于此,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熊慧、罗炳勤、唐建国的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 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创新新材(60036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建国)
2025-04-24 14:3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唐建国2024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出席率100%[6] - 唐建国2024年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7] - 唐建国认为内部审计和信永中和审计工作表现良好[8][9] - 唐建国2024年现场办公16天[11] 公司运营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开展重要事项检查并汇报[13] -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原则[15] - 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合规[16] - 完成配套募集资金发行,闲置资金使用合规[17] - 2023 - 2024薪酬制度及方案制定合规[18] - 未实施2023 - 2024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18]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利益且程序合规[19][20] 信息披露与内控 - 按时披露2023 - 2024多期报告及2023内控评价报告[22] - 目前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2] 未来展望 - 独立董事2025年将继续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23]
创新新材(60036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炳勤)
2025-04-24 14:3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7] - 2024年审计、薪酬与考核、独立董事专门会分别召开5、1、2次[7]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罗炳勤2024年出席全部会议,现场工作16天[7][13] - 独立董事2025年将继续履职促进公司发展[2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及2024年各季度报告[16] - 披露2023、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21] 公司合规运营 - 内部审计每季度检查重要事项并汇报[14] - 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6]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合规[23] 其他事项 - 审议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17] - 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8] - 未因非准则变更原因变更会计政策或估计[20] - 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22] - 审议多项募集资金相关议案[24]
创新新材(600361) -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0月23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56072163亿元人民币[5] - 公司股份总数为37.56072163亿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2000年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净资产折为7557.29万股由发起人认购[14] -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3854.2179万股,占比30.69%[13] - 中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2267.187万股,占比18.05%[13] - 河南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755.729万股,占比6.02%[13] - 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604.5832万股,占比4.82%[13] - 海口金绥实业有限公司认购75.5729万股,占比0.60%[13] -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25家企业和自然人发行33.37790685亿股股份[13]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4]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不设职工董事[8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1]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8] 担保与捐赠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5] - 公司一年内累计200万元以内对外社会公益性捐赠由总经理决定,200 - 1000万元由董事长决定,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9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8] 其他 - 公司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14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5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6][158][15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8] - 公司应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变更抵触、公司情况与章程记载不一致、股东大会决定修改[174][175]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04-15 20:51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回购金额范围为人民币1亿元至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专项贷款)[2] - 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上限为5.71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3]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实施期限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12个月)[4] 回购程序与审批 - 董事会于2025年3月6日全票通过回购预案,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4日批准[7][8] - 需取得债权人同意以减资,已通知债权人并履行披露义务[9] - 中信银行提供专项贷款承诺函,额度1.8亿元,期限3年[27] 财务与股权影响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占总资产0.82%、净资产1.89%、流动资产1.28%,预计不会对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19] - 回购完成后将调整股权结构,总股本基准为4,107,435,885股(2025年4月14日数据)[15] - 控股股东华联集团等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重组所持股份(197,744,951股)[18] 实施细节与授权 - 设立回购专用账户,管理层获授权调整回购时机、价格、数量等具体方案[23] - 若触及资金使用上限或董事会终止决议,回购期限可提前届满[14] - 定期披露回购进展,禁止回购期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期及停牌期[12][14][29] 股东与交易行为声明 - 前十大股东及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已披露(2025年3月6日及3月17日数据)[26] - 董监高、控股股东等确认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且过去6个月无内幕交易[19][20]
创新新材(60036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04-15 08:34
回购方案 - 回购资金总额1 - 2亿元[2][19]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5.71元/股[2] - 回购期限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2] - 拟回购股份数量17,513,135 - 35,026,269股,占比0.43% - 0.85%[9] - 回购用途为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22] - 回购方式为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2] -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含专项贷款)[2] 审议情况 - 2025年3月6日董事会9票同意通过预案[5] - 2025年3月24日股东大会通过回购预案[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44.46亿元,净资产105.76亿元,流动资产155.79亿元[20] - 假设用2亿回购,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82%、1.89%、1.28%[20] 其他情况 - 董监高、控股股东前6个月未买卖,暂无增减持计划[21] - 控股股东未来3 - 6个月无减持计划[21] -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承诺贷款不超1.8亿,期限3年[28] - 已开立回购专用账户[29] - 回购方案存在未通过、无法实施等风险[26]
创新新材(600361)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4-11 11:31
担保与授信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3.60亿元[3][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余额124.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2.74%[3][6][17]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32.11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20.00亿元[3][6][17] -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170.48亿元,预计担保总额不超170.48亿元[7] 财务数据 - 山东创新金属2023年底资产196.95亿、负债156.27亿、净资产40.68亿,2024年9月底资产139.83亿、负债88.17亿、净资产51.67亿[12] - 创新新材料2023年底资产160.28亿、负债0.97亿、净资产159.32亿,2024年9月底资产160.47亿、负债4.51亿、净资产155.96亿[12] - 山东创新精密2023年底资产25.08亿、负债18.03亿、净资产7.05亿,2024年9月底资产46.24亿、负债29.33亿、净资产16.91亿[12] - 山东创新金属2023年营业利润4.64亿、净利润4.45亿,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1.11亿、净利润0.99亿[12] - 创新新材料2023年营业利润3.18亿、净利润3.18亿,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 -0.48亿、净利润 -0.48亿[12] - 山东创新精密2023年营业利润2.39亿、净利润2.12亿,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3.23亿、净利润2.86亿[12] 其他 -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3]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诉讼、败诉担保损失[1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3月24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2]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价格上限5.71元/股,资金规模1亿至2亿元人民币 [2] - 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上交所网站,包括董事会决议、回购预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2] 中信银行贷款承诺函内容 -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贷款承诺,期限3年,用途限定于回购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0361) [3] - 贷款最终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 [4][5] 回购实施安排 - 公司将开立专用证券账户确保贷款专款专用,并依据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具体回购金额及股份数量以实际实施结果为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