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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宏兴(6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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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宏兴(600307)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酒钢宏兴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9 11:52
众环专字(2025)0204985号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1 起始页码 关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关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5) 0204985 号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宏兴公 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4 年度财务报 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明细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 是酒钢宏兴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 ...
酒钢宏兴(600307)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酒钢宏兴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9 11:52
关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5)0204983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5)0204983 号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宏兴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基础上,对后附的《甘肃酒钢 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 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酒钢宏兴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 ...
酒钢宏兴(600307)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酒钢宏兴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2025-04-29 11:52
财务审计 - 审计酒钢宏兴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审计结果 - 酒钢宏兴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报告日期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9]
酒钢宏兴: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4.44亿元
快讯· 2025-04-29 10:34
公司业绩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67.82亿元,同比下降17.37% [1] - 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4.44亿元,去年同期净亏损5.19亿元 [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股份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6][17] - 回购价格上限为2.19元/股 相当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46元/股的150% [2][12] - 回购资金总额范围为1亿元至2亿元 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股票专项回购贷款 [2][3][16] 回购执行细节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3][13]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66.21万股至9,132.42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0.73%至1.46% [17][18] - 已获得兴业银行兰州分行不超过1.8亿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 期限不超过3年 [16] 股权结构影响 - 回购完成后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20] - 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仅占公司总资产478.1亿元的0.42% 占净资产82.41亿元的2.43% 占流动资产109.07亿元的1.83% [19] - 回购账户股份将增加4,566.21万股至9,132.42万股 [19] 合规性说明 - 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 特别是公司股票收盘价1.28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8][9][10]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回购事宜 [5][22][23] - 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7261525) [25] 股东及交易情况 - 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在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行为 其他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无买卖股份情况 [20] - 相关主体未来3个月、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 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20] - 回购股份将在完成后的12个月后择机出售 若未按时实施将依法注销 [17][21]
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04-23 09:31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5] - 回购价格不超过2.19元/股,不高于1.46元/股的150%[4] - 按1亿下限、2.19元/股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4566.21万股,约占总股本0.73%[23] - 按2亿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9132.42万股,约占总股本1.46%[23]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4] 资金与账户 - 兴业银行承诺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过1.8亿元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22] - 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33] 财务数据 - 2025年4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28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78.1亿元、净资产82.41亿元、流动资产109.07亿元[26] - 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分别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0.42%、2.43%、1.83%[26] 决策与风险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自决议日至事项办理完毕[30][31] - 回购方案可能因股价超上限等无法实施或变更终止[32] - 回购股份若未按计划出售,存在变更用途风险[32] 股份处置与计划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12个月后择机出售,3年内完成,未完成则注销[23] - 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回购提议人未来3个月、6个月无减持计划[28] - 除控股股东增持外,董监高、回购提议人决议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回购期间其他主体无增减持计划[26] -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4-23 09:01
股份回购 - 2025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议案[1] 股东持股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682,519,928股,持股比例58.79%[1][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24,818,651股,持股比例0.40%[1][4] - 黄奕操持股22,399,970股,持股比例0.36%[1][4] - 张有贤持股19,953,400股,持股比例0.32%[1][4]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股19,300,000股,持股比例0.31%[1][4] - 陈克让持股13,947,301股,持股比例0.22%[1][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2,757,382股,持股比例0.20%[3][4]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持股9,700,000股,持股比例0.15%[3][4] - 刘东波和姜存永均持股比例0.13%,分别持股8,115,400股和7,928,701股[3][4]
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ESG)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5-04-18 10:08
股份回购 - 公司拟集中竞价回购部分A股股份[1] - 回购资金1 - 2亿元[1] - 回购价格上限不超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1] - 回购期限自方案通过日起3个月内[1] 议案审议 - 该议案将提交第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1]
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18 10:06
股份回购 - 公司将以1 - 2亿元回购部分A股股份[1] -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2.19元/股[1] - 回购期限自方案通过日起不超3个月[1] 会议相关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1] - 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事宜,表决8票同意[2][3]
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04-18 10:05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3] - 回购价格不超过2.19元/股,不高于1.46元/股的150%[2] - 按1亿、2亿测算,预计可回购4566.21万、9132.42万股,约占总股本0.73%、1.46%[21]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2]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 财务数据 - 2025年4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28元/股,低于每股净资产[1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78.1亿元、净资产82.41亿元、流动资产109.07亿元[23] - 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为0.42%、2.43%、1.83%[23] 其他信息 - 兴业银行承诺提供不超过1.8亿元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20]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7] - 控股股东等未来3、6个月无减持计划[26] - 回购股份拟12个月后出售,未售部分依法注销[27]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28] - 回购方案存在多种实施风险[30] - 备查文件为董事会会议决议[31] - 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19日[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