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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6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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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30 1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15日14点在昆明召开[2] - 网络投票8月15日进行,交易及互联网平台有不同时段[3] -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4] 股权及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6日[8] - 登记方式有现场、传真或信函,8月7日特定时间登记[8] 公司联系信息 - 联系人为王媛、杨悦,邮编650034,电话传真0871 - 67199767[11] 会议其他信息 - 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11]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0 10:00
会议情况 - 云南城投置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7月30日通讯表决举行[2] - 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2] 决议事项 - 董事长孔薇然辞职,崔铠当选[3] - 推荐李扬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通过就任[3][4] - 定于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4]
云南城投: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25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为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2.1亿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6亿元(含本次)[1] - 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70%股权,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0%股权[2] - 被担保人成立于2010年8月31日,注册资本5.5亿元,注册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经营范围包括商业设施开发、百货零售、物业管理等[4] 担保背景及决策程序 - 担保背景为成都银城拟向成都农商行申请融资3亿元,期限4年,目的是降低存量融资成本并减轻债务压力[2] - 增信措施包括公司按70%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成都银城以成都银泰中心IN99(建筑面积180,950.9㎡)和自持车位提供抵押担保[2] - 担保事项已在公司2025年度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 截至公告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44.21亿元(未经审计)或44.53亿元(经审计),负债总额为16.57亿元(未经审计)或17.26亿元(经审计)[4] - 被担保人资产净额为27.64亿元(未经审计)或27.27亿元(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52亿元(未经审计)或5.22亿元(经审计)[4] - 被担保人净利润为0.38亿元(未经审计)或0.76亿元(经审计)[4]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债务人提供70%比例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或债务提前到期后三年[4][5] - 抵押合同约定成都银城以成都银泰中心IN99和自持车位作为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6] -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所得价款需优先用于清偿债务[6] 担保必要性及合理性 - 公司认为担保是为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并减轻债务压力,且子公司以自持资产抵押,未来现金流可覆盖贷款本息,风险可控[7] - 担保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符合公司内部决策程序[7]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67.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46%[8]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约为8.53亿元,占净资产的64.73%,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总额约为52.32亿元,占净资产的397%[8] - 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形[8]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7-25 11:00
担保情况 - 为成都银城本次担保金额2.1亿元,含本次实际担保余额6.16亿元[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67.40亿元,占净资产511.46%[3][15]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约8.53亿元,占净资产64.73%[15] - 对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总额约52.32亿元,占净资产397%[15] 成都银城情况 - 公司持有成都银城70%股权,中国银泰间接持有30%股权[4] - 成都银城拟融资3亿元,期限4年[4] - 2025年6月30日资产44.21亿元等多项业绩数据[7]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44.53亿元等多项业绩数据[7] 合同情况 - 保证合同担保范围含本金2.1亿元等,按70%比例担保[9] - 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成都银泰中心IN99等,担保本金3亿元等[10]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期满起三年[9] - 抵押权存续至债权诉讼时效届满[11] 其他 - 为成都银城担保可降融资成本和减轻债务压力[12] - 本次融资担保在2025年度授权范围内[13]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15]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的进展公告
2025-07-16 08:45
重大资产出售进展 - 2022年4月披露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提示性公告[5] - 2022年6月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5] - 2022年7月收到上交所对重组预案问询函并回复[6] - 2022年9月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相关议案[6] - 2022年10月收到上交所对重组草案问询函,11月分两次回复[7] - 2022年1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确定受让方[8] 资金回收与股权变更 - 已收回11家标的公司股权款和债权款约44.46亿元,收回东方柏丰股权款2.5亿元、债权款5.06亿元[8] - 10家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4家暂未完成,2家未完成股权交割[8] - 已将台州商业、杭州西溪股权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不再是控股股东[9]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5-07-16 08:45
重大资产出售 - 公司拟出售苍南银泰70%股权等多项股权[3] - 2020 - 2021年多次开会审议相关议案[5][7] - 标的公司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8] 进展情况 - 9家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家未完成[8] - 已转移宁波银泰、北京房开股权管理权[9]
云南城投(600239)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4 08:1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 3000万元到 - 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4][6]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 2900万元到 - 39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有所减少[4][6] - 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1499.68万元[5] - 上年同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109.06万元[5] - 上年同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 4041.87万元[5]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03元[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本期业绩预亏主因是海南龙腾湾项目部分存货降价促销和部分商业运营项目收入下滑[8]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 - 2025年6月30日[4] - 公司不存在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9] - 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未经审计,具体以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10]
云南城投: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3000万元-4000万元
快讯· 2025-07-14 07:59
业绩表现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3000万元至4000万元 [1]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900万元至3900万元 [1] - 扣非净利润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1]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5-06-27 09:45
诉讼情况 - 公司起诉重庆城海公司,诉讼金额0元[3][4] - 2024年10月24日案件受理[5] - 2025年2月24日一审驳回请求,受理费80元[5] - 2025年6月26日二审维持原判,受理费80元[6] 其他信息 - 公司对重庆城海长期投资价值减记为0[4][7] - 无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8] - 公告日期2025年6月28日[10]
云南城投: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3 11:53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已按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 [1] -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1] - 股东会由董事兼总经理崔铠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2,910,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990% [2]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未明确披露具体数量 [2] - 中小股东共48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745,788股,占比3.3472% [2] - 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 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 - 议案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通过,未披露具体赞成比例 [2]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会议通过的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