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6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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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8 11:47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9] 资金使用规定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4][14]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百分之二十,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0] 协议相关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9]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10]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10]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5] 资金管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需在6个月内实施[25]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27]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28]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过12个月[29] 核查与披露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0]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解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31]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3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2] 违规处理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协议应督促整改并报上交所[32] - 违反本制度,上交所将视情节给予惩戒,严重的报中国证监会查处[34] 其他 - 公司总经理负责统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拟订具体实施细则[6]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3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及时披露[18]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28 11: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版)[1][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3] 豁免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信息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报告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1]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2] 材料保存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9] 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12] 相关表格与承诺 - 云南城投置业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办理审批表[17] - 有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18] - 云南城投置业有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21]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明确与上市公司关系及知悉信息方式[19] - 知情人遵守制度,负有保密义务,不买卖股票等[22] - 知情人主动填写登记表并备案,泄密愿担责[22]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8 11:4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内幕知情人相关 - 董事等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1]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14] 档案要求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档案至少保存10年,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上交所[18] 其他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6]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送云南证监局和上交所[26]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制度
2025-11-28 11:47
董事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2025版董事薪酬制度[1][2] - 不同类型董事薪酬确定及发放方式有别[2] - 履职费用据实报销,任期不满按实际发放[3][4] - 受处分、辞职或免职有薪酬处理办法[4]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28 11:4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2025版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1] 职责履行 - 独立董事年报编制需履行编制披露述职报告、独立性自查等职责[4] 工作安排 - 公司应在特定时间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5] 股票交易限制 - 特定时间内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改聘报告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并报告[6] 审查程序 - 独立董事应审查年报相关程序和资料,不符规定可提意见[6] 文件递交 - 公司应在董事会通过年报后2个工作日内将文件递交上交所[6] 意见签署 - 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7] 延期报告 - 董事会会议延期可能致年报不能如期披露,独立董事应报告[9] 述职说明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说明履职及重点事项情况[14]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8 11: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2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8]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6] 补选与解除规定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不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14] 委员会决策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独立董事权利保障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1]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2]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5]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8 11:47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成员[5]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3]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4] 委员提名 - 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7]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23]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74] 会议召开 - 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提名委员会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并召开[32] - 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须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6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时可口头通知[8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64][6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4] 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在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1至2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29]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对财务造假等问题需公司更正数据,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政策、流程及制度等,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督促公司董事等报告的财务报告问题整改等[45][47][48][50][5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董事和高管,需董事和高管先述职与自评[82]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须为会计专业且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成员在审计委员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7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1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59]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5][87]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2025-11-28 11:47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5] - 有4种情形者不得担任[5]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6] - 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职责与生效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9]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2025-11-28 11:47
新策略 - 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5版)》规范资产处置行为[4]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多项管理监督及资产交易工作[6][16] -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计评估、国资审批备案及收款等工作[7][16] - 资产处置审批按“三重一大”制度分级决策,涉国资需报备或批准[11] - 办法经董事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1]
云南城投(600239)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8 11:47
董事辞职 -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董事履职 - 任期届满未改选继续履职至新任就任[6] 股份转让 - 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25%[11]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义务责任 - 离职后忠实义务12个月内不解除[11] - 保密义务离职后仍有效[11] - 擅自离职致损应赔偿[13] - 未履行承诺公司有权追责[13] 制度生效 -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