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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6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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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6001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公司总经理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2] 交易报告标准 - 一般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的10%以上,部分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或100万元[7]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等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9] 需报告事项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1] - 公司业绩在季度末等出现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11] - 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11] - 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11] 报告流程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和公司知悉信息时应立即电话报告,两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说明和文件[14]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应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汇报[14] 违规处理 - 相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给予责任人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6] 重大风险事项 - 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破产,公司未对相应债权提取足额坏账准备[17]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17] - 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7] - 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或受重大处罚[17] - 董事长、总经理无法履职或被调查[17] - 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或拟发生变更[17] - 董事长、经理等人员辞职或变动[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福田汽车(600166) - 《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财务报告时间安排 - 每年10月31日前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1][8] - 每年1月10日前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财务报表[1][8] - 每年1月11日审计/内控委员会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8] - 每年1月12日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1][8] 审计流程及时间 - 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审计/内控委员会至少发一次督促函[2] - 每年3月1日前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2][8] - 每年3月5日前审计/内控委员会审阅初步审阅结果并形成书面意见[2][8] - 每年3月31日前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2][8] 审议与披露 - 审计/内控委员会在4月5日前召开会议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审计/内控委员会相关文件应在公司年报披露[3]
福田汽车(6001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3] - 子公司担保份额原则不超出资比例,超比例需股东会批准[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9][10] 担保流程 - 财务部门每年11月底前编制年度担保计划,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2] - 年度担保计划内担保实际发生前需内部审批,发生时无需再经审议[13] - 年度担保计划外担保需调查评估,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4] 担保管理 - 融资业务担保原则上只允许保证担保,抵押或质押需审批[18] - 财务部门月度监测即将到期的担保金额[21] 担保应对 - 被担保方出现重大事项,业务部门1个工作日内告知财务部门[21] - 被担保方未履行债务,公司应索赔并行使反担保权利[22] - 收到代偿通知,财务等部门2个工作日内告知法律部门等[2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制度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日发布[28]
福田汽车(600166) - 《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决议管理办法 - 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办法2015年12月制定,2025年8月第一次修订[1] 反馈规定 - 一次性反馈类决议一年一次反馈,持续反馈类跨年度反馈[4] 文件发送 - 决议形成后2日内,董事会办公室发扫描版至相关方[6][8] 问询要求 - 专门委问询3日内出具书面决议问询函并签字[8] 延迟调整 - 决议延迟/调整决策后,相关部门2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6][8] 生效条件 - 文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0]
福田汽车(600166) - 《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投资委组成 - 投资委由5名董事组成,含至少1名独立董事[5] - 投资委办公室由多部门相关人员组成[6] 投资决策 - 单笔固投不超净资产5%由经理部门决策,超则经投资委报董事会[9] - 单个对外投资额度不超净资产1%且年度累计不超5%的主业项目由经理部门决策,超则经投资委报董事会[9] 会议安排 - 投资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前3天通知委员[13] - 主任委员或1/2以上委员可提议开会,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其他事项 - 投资委活动经费预算每年10万元[16] - 投资委每年至少调研一次[11] - 投资委对董事会负责,方案须提交审议[3] - 投资委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福田汽车(600166)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制度情况 - 制度于2010年1月制定,2025年8月第一次修订[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 管理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2] 信息保密 -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布前,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内容[4] 报送要求 - 公司应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4]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6] - 内部单位或人员违规报送信息将视情节考核[6] - 相关单位或人员违规使用信息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6] - 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公司将依法收回收益[6]
福田汽车(600166) - 《股东邀请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于2008年11月制定,2025年8月第一次修订[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邀请规定 - 股东会邀请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在册的前十名机构/个人股东[4] - 重大活动邀请最近连续6个月持有100万股以上或6个月内新近买入超500万股股票的股东[4] - 股东会邀请在股权登记日后2天内发出,重大活动邀请在公司通知后3天内发出[9] 回复要求 - 股东会受邀人员2天内回复,重大活动受邀人员3天内回复,未按时回复视为不参加[9] 解释权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福田汽车(60016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07年6月制定,2011年7月第一次修订,2025年8月第二次修订[1] 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7]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7]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7] 披露时间与平台 - 信息披露文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等发布[5]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2] 报告流程 - 财务计划部提前13天提交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定稿[24] - 董事会办公室提前12天完成定期报告编制[24] - 董事会办公室提前10天提交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等[24] - 董事会办公室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上交所审议披露[24] 特殊情况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9]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下审计,季度一般不审计[22]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部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重要档案永久保存,每年结束后3个月内交接归档[34]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处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5]
福田汽车(600166) -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委员会组成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当然成员及主任委员[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职权与运作 - 人数少于三人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尽快确定新委员[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职责分工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ESG战略目标等工作[7] - ESG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工作[9] 经费与规则 - 活动经费预算每年十万元,实报实销[14]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福田汽车(600166) - 《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11:46
审计/内控委组成 - 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运作规则 - 人数少于三人时,董事会应尽快确定新委员人选,未达规定人数时暂停行使职权[6]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例会每年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7] - 召开会议除紧急事项外,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7] - 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包括委托)方可举行[17] - 审计意见实行协商一致原则[17] 职权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8]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0]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1] - 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等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11] 资料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1] 其他事项 - 办公室为工作提供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专项财务报告等必需材料[13] - 可每年到公司事业部或国内外同行业或标杆企业调研至少一次[14] - 如有必要,可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15] - 公司应保存审计/内控委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7] - 活动经费预算每年10万元[2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