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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6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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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600055) - 万东医疗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5-21 10:18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安立群 | 核心骨干人员 | | 2. | 陈超 | 核心骨干人员 | | 3. | 陈健 | 核心骨干人员 | | 4. | 陈林 | 核心骨干人员 | | 5. | 陈杨华 | 核心骨干人员 | | 6. | 崔鸣智 | 核心骨干人员 | | 7. | 董文欣 | 核心骨干人员 | | 8. | 董冶国 | 核心骨干人员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 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 比例 | | --- | --- | --- | --- | --- | | 宋金松 | 董事、总裁 | 100 | 9.26% | 0 ...
万东医疗(600055) - 万东医疗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5-21 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北京 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96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5.05 元/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
万东医疗(600055) - 万东医疗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5-21 10:18
激励计划进展 - 2025年3月20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 - 2025年3月28日至4月8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 - 2025年4月16日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 - 2025年5月21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相关议案[3] 激励计划调整数据 - 激励对象由87名变更为85名[3][4]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80万份调整为960万份[4]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18元/份调整为15.05元/份[4]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0.13元,基数703,061,058股[4]
万东医疗(60005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21 10:18
股票简称:万东医疗 证券代码:60005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五年五月 注:1、本文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 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文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万东医疗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 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 目录 2 | | --- | | 一、释义 3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 | | (一)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核查 7 | | (三) ...
万东医疗(600055)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1 10:18
激励计划会议 - 2025年3月2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 - 2025年4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5年5月2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8][9] 激励计划调整 - 2025年激励对象由87名变为85名,期权数量调为960万份[12] - 2025年行权价格由15.18元/份调为15.05元/份[12] 其他事项 - 2024年以703,061,058股为基数,每股派0.13元红利[12] - 确定2025年5月21日为授予日[14]
万东医疗(600055) - 《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股份相关 - 公司首次向境内投资人发行内资股1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3,061,058元[7]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3500万股,占比70%[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703,061,058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股东权益与要求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3][3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42]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86] - 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可审议批准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7] - 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可对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作出决策和调整[87]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立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9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1]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六个月后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三个月和九个月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6] 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按弥补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股东股利顺序分配[12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3] - 公司自股东会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43]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报酬由股东会决定[13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33]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持有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162]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 ...
万东医疗(60005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少包括一名会 ...
万东医疗(6000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行为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 责人。公司投资者关系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内幕信息的监 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报 送资料须同时抄送公司投资者关系备案。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和其他内幕信 息知情人都负有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 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 ...
万东医疗(6000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本)
2025-05-21 10:1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 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