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6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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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构建“大消保”格局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9-27 23:19
核心观点 -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构建"大消保"工作体系 通过反诈防骗、反假货币、适老关怀等多维度措施守护金融消费者资金安全并提升服务体验 [3][7][9] 重点群体精准宣教 - 面向银发群体开展"悦享时光 民生相伴"敬老主题活动 累计举办重阳登高、手工制作等300余场活动 [4] - 针对青少年推出沉浸式金融教育 在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通过趣味游戏提升金融素养 为6~12岁儿童举办财商教育活动 [5] - 深入建筑工地、农村及交通枢纽 为务工人员、村民、外籍人士提供假币辨别、残损币兑换等实用服务 在房山区瓜市村等地设立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站点 [6] 线上线下融合宣教 - 线下网点统一设置公众教育区 通过电子屏播放反诈宣传视频 在排队凭条增印反诈提示 业务办理中嵌入风险提示 [7] - 联合北京市反诈中心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创新"医银合作"在10家社区支行设立医疗保障宣传驿站 [7] - 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出"全民反诈宣传月"专栏 创作情景剧、短视频等多样化内容解析骗局 [8] 服务全流程优化 - 全辖营业网点100%达标视障金融服务标准 86家网点达标便民惠民十项标准 配备老花镜、急救箱等便民设施 [9] - 优化自助设备推出大字版界面及语音导航 智能设备支持远程客服为老年客户提供在线指导 [9] - 设置英语专员、支持外卡取现和中英文界面ATM 推出"零钱包"服务便利境外来华人员货币兑换 [10] - 将金融知识普及嵌入业务全流程 通过风险评级与客户评估保障销售合规 [10]
固收深度报告20250927:从42家上市银行半年报解读银行债券投资“攻守道”





东吴证券· 2025-09-27 14:32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外部环境驱动利率波动、债券供需与政策导向共振影响债券投资收益 2025年上半年42家上市银行债券投资规模扩张、损益有别 银行业整体收益向好但仍存隐忧 不同银行类型表现分化 国有大行压力相对可控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42家上市银行的债券投资体量 - 债券投资总体规模上 2025H1 42家上市银行三类债券型金融资产总规模分别为债权投资类52.8万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4.2万亿元、其他债权投资27.3万亿元 较2024年末分别环比增长3.90%、18.44%、16.15%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较多 或博弈价差收益增厚总体收益 [9] - 不同银行类型的债券投资分布结构有所分化 2025年上半年国有大行及城商行债券配置盘稳定增长 股份行和农商行配置力量减弱 交易盘发力 呈现“大行配置稳健、中小行交易弹性突出”特征 [13] - 债券投资券种分布向政府类债券倾斜 2025年上半年各类商业银行增配政府类债券较多 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平均环比增幅约10% 农商行稍少 金融债和其他债券配置力量分化 各类银行均以政府类债券规模大 金融债其次 信用类债券小 [18] - 金融资产类型与其债券品种结构呈现相关性 债券配置盘利率债稳健增长且为核心 信用债配置力度加大 金融债趋弱 交易盘以利率债及金融债为核心 增幅显著 债券投资板块呈“稳健打底、弹性增益”持仓格局 [22] 42家上市银行的债券投资损益情况 - 票息收益方面 2025H1 42家上市银行票息收益合计11332.00亿元 同比下降1.51% 收益总体稳定但同比回落或与基准利率下行有关 未来票息收益下滑速度预计放缓 仍为主要来源 [26]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方面 2025年上半年42家上市银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117.26亿元 同比大幅下降81.16% 债市震荡中博取资本利得难度大 交易层面或存浮亏 [28] - 投资收益方面 2025年上半年42家上市银行实际投资收益合计约2875.05亿元 同比增长31.96% 银行可通过卖出老券和到期存量债券增厚收益 [31] 归因及总结 外部环境驱动 - 利率波动上 “调整多、机会少”的债市环境致存量债券价格下跌 与2025H1上市银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大幅下降81.16%相关 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受影响更显著 [35] - 债券供需上 2025H1国债、地方政府债与政金债供给同比增加 新发行债券票面利率降低 叠加部分高票息存量债券到期 推动银行债券投资票息收益环比回落 [37] - 政策导向方面 监管提高低评级信用债风险权重 倒逼银行减少配置 规范金融资产分类限制“随意重分类” 凸显上半年公允价值亏损 [43][46] 银行业债券投资压力情况及后市展望 - 整体收益向好但仍存隐忧 2025年上半年42家上市银行债券投资实际收益约1.42万亿元 同比增长3.82% 但票息收入面临下滑压力 波段交易难度提升 盈利模式或难持续 [3][47] - 不同银行类型表现分化 国有大行压力相对可控 国有大行票息收益稳步增长 交易盘有优势 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相对脆弱 债市“逆风期”盈利压力增加 未来或增加权益等市场资金配比 [50]



民生银行:撤销监事会
中国经营报· 2025-09-27 01:0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民生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 核准公司章程修改[1][2] - 公司监事会依法撤销 职工监事已提交辞职函[2] - 原股东监事、外部监事、职工监事不再继续履职 翁振杰、吴迪、鲁钟男、李宇、龙平、毛斌不再担任监事[2] - 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废止 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 -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7 00:4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章程修改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金复﹝2025﹞566号文件正式批准章程修订 [1] - 2025年6月26日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修改后章程包含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官网同步披露 [1] 监事会架构撤销 - 股东会决议不再设立监事会 同步删除公司章程中与监事相关条款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能 [2] - 原监事会相关治理制度废止 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专项规章 [3] 人事变动安排 - 6位监事集体离任 包括翁振杰 吴迪 鲁钟男 李宇 龙平 毛斌 [3] - 职工监事已提交辞职函 所有离任监事确认与公司无异议事项 [3] - 原股东监事 外部监事 职工监事即日起停止履职 [3] 监管合规进程 - 公司章程修订于2025年9月26日正式生效 以监管核准日为基准 [1][5] - 公司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同步失效 [3] - 治理结构调整符合《公司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要求 [2][3]
民生银行(0198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6 14:51
公司发展历程 - 公司于1996年2月7日注册成立,向59家发起人发行13.80248376亿股普通股[6] - 2000年11月27日,发行3.5亿股境内上市内资股[7] - 2003年2月27日,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7] - 2007年6月22日,向8家境内法人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3.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7] - 2009年10月21日,发行34.392755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8] - 2012年3月26日,新增发行16.5085224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8] - 2013年3月15日,发行2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8] - 2016年12月14日,非公开发行7195万股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9] - 2019年10月15日,非公开发行2亿股境内优先股[9] 股本结构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3,782,418,502股[2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境内上市内资股35,462,123,213股,占比约81.00%[2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H股8,320,295,289股,占比约19.00%[2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境内优先股总数为200,000,000股[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邮编100031[11] - 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百元[2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十七项业务[19][23] 股权相关规定 - 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额不得超发行前净资产的50%[28] - 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起五年内不得转让,特殊情形除外[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2] 公司治理结构 - 党委设书记1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39] - 公司实行总分支行银行体制,总行对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等财务制度[14] 股东相关规定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公司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应事先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核准,行政许可批复有效期为6个月[44]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应在取得相应股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报告[4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7]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67] - 审议非股东单笔超公司资产总额1%的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决定[67] - 审议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的提案需股东会决定[67]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决定[67]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21]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132] - 担任审计、关联交易控制、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的董事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132] - 董事会由13至18名董事组成,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2/3,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执行董事2至3名,职工董事1名[1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承担股权事务管理最终责任,董事长是处理股权事务第一责任人[156] - 董事会至少每年对主要股东资质等情况进行评估并报送监管机构[156] - 董事会负责建立与股东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156] -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十四日前、有关会议文件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送达全体董事[153] 高级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行长一名,由董事长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向董事会提名,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192] - 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194] - 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95]
民生银行(01988) - 公司章程修改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


2025-09-26 14:03
公司治理变动 - 2025年6月26日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近日收到总局核准修改后公司章程批复[3] - 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3] - 章程核准日起监事会依法撤销[4] - 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废止[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 - 翁振杰等6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4] 人员信息 - 公告日执行董事为高迎欣等3人[5] - 公告日非执行董事为刘永好等6人[5] - 公告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曲新久等6人[5]
中国民生银行:加强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2025华夏ESG实践杰出治理案例
华夏时报· 2025-09-26 12:18
公司背景 - 民生银行于1996年成立 是国内首家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 - 公司2000年在上交所上市 2009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1] ESG信息披露实践 - 连续18年在上交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连续9年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 - 连续多年在年报中设置ESG章节 并发布半年度可持续发展(ESG)专题报告 [2] 公司治理结构 - 截至2024年年底 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为6名 全部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 - 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均为金融、会计、审计、法律等相关领域的资深专业人士 [2] - 2024年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审议7项议题 听取3项报告 [2] 合规管理与培训 - 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员工行为禁止规定》和《中国民生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制度 [2] - 组织全行员工学习并签署遵守员工行为禁止规定承诺书 [2] - 2024年共计开展合规培训6989次 累计培训人数达26.3万人次 [2] 反洗钱风险管理 - 举办"民生杯"劳动与技能竞赛暨反洗钱大比武赛事 全行5万余人次参与 [2] - 组织"打击洗钱犯罪 构建和谐民生"反洗钱短视频宣传活动 [2] - 发布涉黑涉恶、防非防诈等主题共计10期20份宣传视频及1期环境犯罪主题宣传海报 [2] 外部认可 - 获得MSCI"AAA"ESG评级 体现其在全球ESG舞台上的卓越表现 [2]
民生银行(6000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2: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两个月内召开[6]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股东自行召集主持条件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案,1%以上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2] 会议通知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发书面通知[13] 股权登记日 - 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监管通知 - 召开股东会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银监会,特殊情况及时说明[14] 会议变更 - 发出通知后变更需提前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网络投票时间 - 开始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日下午3:00[18] 表决权限制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质押达50%股权时无表决权[24][25]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4]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4] 表决权计算 - 普通股每股一票,优先股按约定或分类计算[24] 会议形式 - 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方式[17]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授权决议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特别决议按比例通过[26]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需三分之二以上普通股股东表决权通过[26] 类别股东会决议 - 需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表决通过[35] 股份发行 - 每12个月发行不超20%,特定计划15个月内完成[35][36] 优先股表决 - 减资超10%优先股有权分类表决,特定事项需双三分之二通过[38] 结果公布 - 及时公布投票结果,分别统计普通股和优先股情况[40]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负责,永久保存并报送监管机构[40][41] 董事就任与分配 - 选举通过后按章程就任,分配方案两月内完成[41] 决议效力 - 内容违法无效,程序违规可60日内请求撤销[42] 规则施行 - 由董事会拟定修订,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45]
民生银行(6000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2:02
董事会会议召开频率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4] 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条件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七类主体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0] 会议提案相关 - 提案原则上由专门委员会提出[13] - 董事长确定提案,可征求行长等意见[17] 会议通知与文件发送时间 - 定期会议提前14日发通知、10日发文件,临时会议提前5日[16] 会议变更通知要求 - 决策性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不足3日需全体董事同意[16] 表决结果通知与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秘书5个工作日内通知表决结果[21]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情况需三分之二以上[21] 重大事项表决与议案审议规定 - 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不得书面传签[22] - 未通过议案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内容[22] 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 - 秘书5个工作日完成会议记录定稿存档[24] - 会议档案永久保存,结束后报送监管机构[25] 非决策性会议规定 - 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应发书面通知[29] - 届次单独编列,情况以记录或纪要存档[29] 规则相关 - 规则制订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决定[31]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1] 会议要求 - 议题、联系人及方式、通知日期需明确[32]
民生银行(6000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6 12:02
公司发展历程 - 公司1996年2月7日成立,向59家发起人发行13.80248376亿股普通股,占当时发行普通股总数100%[9] - 2000年11月27日发行3.5亿股境内上市内资股,发行后发起人法人股占总股本79.77%,境内上市内资股占20.23%[10] - 2003年2月27日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08年2月26日到期,累计转股16.167294亿股[10] - 2007年6月22日向8家境内法人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3.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10] - 2009年10月21日发行34.392755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 - 2012年3月26日新增发行16.5085224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 - 2013年3月15日发行2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15年6月24日提前赎回,累计转股24.46493105亿股[12] - 2016年12月14日非公开发行7195万股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2021年12月赎回[12] - 2019年10月15日非公开发行2亿股境内优先股[12] 股份结构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3782418502股,境内上市内资股35462123213股,占比约81.00%;H股8320295289股,占比约19.00%[2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境内优先股总数为200000000股[2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782418502元,与实收资本一致[28] - 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优先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23] 公司经营与管理 - 公司经营宗旨为服务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科技含量高的企业[20]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42] 股东相关规定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公司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需事先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核准,批复有效期为6个月[46]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应在取得相应股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报告[47] - 公司对单个主要股东等单个主体授信余额不得超资本净额10%,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15%[63] - 拥有董事席位或持股2%以上股东出质股份须向董事会备案[64] - 股东质押本行股权达或超其持股50%,表决权受限[6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9]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数额三分之二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7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3][7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109] -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109] - 职工董事由本行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0] - 董事每年需亲自出席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116]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116] - 担任特定委员会主席的董事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116] - 本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已发行股份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1] - 本人或其近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1] - 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12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3至18名董事组成,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执行董事2至3名,职工董事1名,执行董事和职工董事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3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1] - 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等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134] - 董事会至少每年对主要股东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并报送报告[136] -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提前14日、文件提前10日送达董事[139] 财务报告相关 -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并报送季度财务报告[182] - 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公布四次财务报告,分别在前三个月、前六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和年度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公布[182] - 公司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和国际或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18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8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190]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聘期自本次股东年会结束至下次股东年会结束[196] - 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或确定报酬方式由股东会决定[196] - 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