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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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兰仕(92011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治理制度议案,表决全票同意[3] 信息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8]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并说明情况[9] 处理流程 - 特定信息暂缓、豁免处理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确认后证券部归档[11] - 内部审核流程含业务或子公司申请、证券部审核、董事长审批[13] 后续报送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4]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14] - 制度自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巴兰仕(92011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4 11:31
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审计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8]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3]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事项关注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6][17][18] - 审计部应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关注存放账户、使用计划等内容[22]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内容[23]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9] 审计流程 -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突击审计可在实施时送达[24] - 被征询意见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询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否则视为无异议[25] 审计计划 - 年度审计计划应包含重要事项,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4] -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执行中重大调整需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24] 审计证据 - 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中[24] 内控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1][22] 内控处理 - 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15]
巴兰仕(9201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募集资金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12]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5]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5]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0][11]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2]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13]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募投项目异常,定期报告披露重新论证情况,调整计划同时披露[16]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8][21] 节余与变更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2] - 节余超200万元或超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2]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2]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决议、意见及股东会审议[24]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意见并披露[26][27]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9]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3]
巴兰仕(920112)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征集投票权规则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征集投票权[7] - 5种情形不得公开征集投票权[7] - 股东征集至少提前十日发报告书,其他召集人提前十五日[11] 投票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前二十四小时送达指定处[14] 股东会相关 - 征集人出席需带相应资料签到[15] - 行使投票权需提供相关文件,聘请律所与公司不同[17] - 会后公司保存投票相关资料[17]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征集公告提交后召集人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公司公告征集授权股东信息,征集人配合[19] - 细则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1]
巴兰仕(9201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4 11:31
董事会治理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任期3年[8]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0][11] 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全体认可[12]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4] 会议召开方式与出席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传真、视频等方式[14]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委托书提前一日送达[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有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2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3]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另有规定除外[23] 会议其他规定 - 上半年定期会议审议年度报告等议案[18] -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27] - 现场和视频等方式召开的决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29] 议事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巴兰仕(9201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6] 薪酬原则与调整 -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等原则[8][11] - 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酬等多因素[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任职董事领职务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9][10] - 高管薪酬含基本与绩效,可设单项激励[12] - 任职津贴自批准日算,代扣税按任期发[12]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6]
巴兰仕(9201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议案,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2]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及超1000万认定为重大差错[9] - 会计报表附注等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认定重大错误或遗漏[12][13]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差异大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4] 差错处理流程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差错,证券部调查,提交审计委审议,董事会决议[15]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处理,证券部查实、更正并追责[16] 责任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等从重或加重处理[17]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6] 责任追究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9] - 责任追究形式含责令改正,可附经济处罚[17]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
巴兰仕(92011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6] - 限制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得提供财务资助[8] - 资金往来基于真实公允交易,按规定决策、报告和披露[9] 管理与监督 - 证券部督促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财务部负责资金往来管理[12][13] - 定期自查资金往来和占用情况并报送监管部门[17] 责任赔偿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担责赔偿,公司人员违规造成损失也应赔偿[17][18]
巴兰仕(92011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待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提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利润分配 - 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中期现金分红[8] - 满足六项条件应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 政策调整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13]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4]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4]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相关事项[14] - 董事会制定方案应研究论证,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1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巴兰仕(9201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9]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5] - 发现特定情形应履职调查并报告[29] - 遇特定情形应向相关机构报告[2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31]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 任职期间按规定参加后续培训[3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