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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兰仕(9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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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兰仕(9201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5-110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 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就其 ...
巴兰仕(9201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募集资金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12]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5]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5]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0][11]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2]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13]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募投项目异常,定期报告披露重新论证情况,调整计划同时披露[16]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8][21] 节余与变更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2] - 节余超200万元或超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2]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2]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决议、意见及股东会审议[24]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意见并披露[26][27]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9]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3]
巴兰仕(920112)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09-04 11:31
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5-121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集投票权 的组织或人员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 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
巴兰仕(9201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4 11:31
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5-107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 ...
巴兰仕(9201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6] 薪酬原则与调整 -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等原则[8][11] - 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酬等多因素[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任职董事领职务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9][10] - 高管薪酬含基本与绩效,可设单项激励[12] - 任职津贴自批准日算,代扣税按任期发[12]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6]
巴兰仕(92011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6] - 限制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得提供财务资助[8] - 资金往来基于真实公允交易,按规定决策、报告和披露[9] 管理与监督 - 证券部督促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财务部负责资金往来管理[12][13] - 定期自查资金往来和占用情况并报送监管部门[17] 责任赔偿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担责赔偿,公司人员违规造成损失也应赔偿[17][18]
巴兰仕(9201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5-130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上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
巴兰仕(9201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议案,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2]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及超1000万认定为重大差错[9] - 会计报表附注等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认定重大错误或遗漏[12][13]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差异大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4] 差错处理流程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差错,证券部调查,提交审计委审议,董事会决议[15]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处理,证券部查实、更正并追责[16] 责任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等从重或加重处理[17]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6] 责任追究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9] - 责任追究形式含责令改正,可附经济处罚[17]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
巴兰仕(9201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9]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5] - 发现特定情形应履职调查并报告[29] - 遇特定情形应向相关机构报告[2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31]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 任职期间按规定参加后续培训[3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9]
巴兰仕(92011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待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提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利润分配 - 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中期现金分红[8] - 满足六项条件应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 政策调整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13]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4]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4]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相关事项[14] - 董事会制定方案应研究论证,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1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