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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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兰仕(920112) -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9-04 11:46
上市情况 - 公司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发行股票19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15.78元[3] - 募集资金总额2.9982亿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 - 募集资金净额2.5818629434亿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 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于2025年8月21日划至专项账户[3] - 公司与子公司、银行、国金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5] - 丙方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检查一次[6] - 乙方按月提供银行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7] - 甲方支取超规定需通知丙方并提供清单[7] - 协议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并销户失效[8]
巴兰仕(92011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04 11: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900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3] - 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57] - 注册资本由6300万元变更为8200万元(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4][57] - 股份总数由6300万股变更为8200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为人民币普通股[5][57]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公司治理 - 股东会可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等多项职权[10][12]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3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0]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42][43]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46][49]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1]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57]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57]
巴兰仕(920112) - 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2025-09-04 11:46
人事任命 - 2025年9月4日选举张绍誉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生效[3] - 张绍誉先生1967年8月出生,现任职广州巴兰仕机械总经理[7] - 张绍誉先生直接持股0股,占股本0%[3] 合规情况 - 任命符合相关规定,不超董事人数限制[4][5] - 独立董事比例符合规定[4]
北交所新股月度巡礼(2025年8月):5只新股打新资金平均6774亿元,新股发行节奏大幅加快-20250904
华源证券· 2025-09-04 11:42
发行与募资情况 - 2025年前8个月北交所共12家公司上市,募资总额38亿元[3] - 8月单月5家公司上市,募资额13.3亿元,创2024年以来单月新高[3][19] - 全年募资额预计超越2024年[3][19] 财务质量与规模 - 2025年前8月新上市公司平均营收9.3亿元,归母净利润1.4亿元,毛利率30%[3] - 8月新上市公司平均营收10.7亿元,归母净利润1.0亿元,毛利率19.9%[36] - 新挂牌公司中4家营收超10亿元,3家利润超1亿元[50] 打新收益与热度 - 2025年前8月IPO首日平均收益率328%,较2024年229%显著提升[3] - 8月首日平均收益率290%,环比有所下降[3][24] - 前8月顶格申购预期收益29万元,8月单月为7.55万元[3][31] 资金参与情况 - 2025年前8月平均网上申购资金5787亿元,8月达6774亿元创新高[3][27] - 前8月平均中签率0.044%,8月降至0.0365%[3][27] - 网上申购资金上限前8月平均1319万元,显著高于2023-2024年[3][31] 审核与储备动态 - 2025年前8月共21家公司过会,审核周期约2-4个月[3][42] - 截至8月底170家公司筹备IPO,其中13家已过会未发行[3][46] - 8月新过会5家公司,聚焦工业设备与制造业零部件[3][42] 规则与结构特点 - 北交所打新无市值要求,但需现金全额申购[10] - 与沪深市场相比,资金占用和参与方式存在核心差异[10] - 适合账户中留有数百万至数千万元可用资金的投资者[10]
巴兰仕(9201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决策 - 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 人员管理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生效[10] - 特定情形原人员需履职,董事辞任60日内补选[10]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3]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5]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5] 追责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9]
巴兰仕(9201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股份减持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减持公开发行前股份[7]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及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及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5]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5]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6] 后续报告与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和高管股份因强制执行被处置,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2个交易日内向董秘办书面报告,公司在北交所网站公告[19] 股份计算与锁定 - 以去年末持股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2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23]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3] - 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锁定董事和高管名下本公司股份[23]
巴兰仕(9201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04 11:31
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5-129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2025 ...
巴兰仕(92011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审议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5票同意[3]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规则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9] - 中小股东有明确界定[13] - 明确多种投票规则[11][12][13]
巴兰仕(9201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4 11:31
治理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9]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7] 选举与决议规则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部分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其他规则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股东会决议[26]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23]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24] - 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及生效实施、解释情况[29]
巴兰仕(9201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4 11:31
制度审议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关联担保事项决议由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8] - 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7] 担保特殊情况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特定担保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议规定[17]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 控股子公司为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19] 担保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日常管理[22] - 订立担保合同需审查相关合同[23]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核对[24] 担保风险处理 - 发现被担保人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5]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2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8] 违规处理 - 未经审议或授权签订担保合同,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追偿[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