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 - 内部审计制度
巴兰仕巴兰仕(BJ:920112)2025-09-04 11:31

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审计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8]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3]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事项关注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6][17][18] - 审计部应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关注存放账户、使用计划等内容[22]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内容[23]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9] 审计流程 -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突击审计可在实施时送达[24] - 被征询意见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询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否则视为无异议[25] 审计计划 - 年度审计计划应包含重要事项,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4] -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执行中重大调整需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24] 审计证据 - 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中[24] 内控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1][22] 内控处理 - 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