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征集投票权规则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征集投票权[7] - 5种情形不得公开征集投票权[7] - 股东征集至少提前十日发报告书,其他召集人提前十五日[11] 投票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前二十四小时送达指定处[14] 股东会相关 - 征集人出席需带相应资料签到[15] - 行使投票权需提供相关文件,聘请律所与公司不同[17] - 会后公司保存投票相关资料[17]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征集公告提交后召集人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公司公告征集授权股东信息,征集人配合[19] - 细则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