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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 授予核心骨干员工193人限制性股票433.82万股 占激励计划总量的8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4% [1]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8.45万股 占激励计划总量的2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 [1] -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542.27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0% [1] 激励计划实施规范 - 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1% [1]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1] - 预留权益比例严格控制在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以内 [1] 激励对象构成 - 核心骨干员工名单包含193人 未包含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1] - 激励对象职务信息以董事会公布名单为准 排名不分先后 [1]
三友医疗: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董事会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8月25日至9月3日通过内部布告栏公示10日[2]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反馈记录[2]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标准 - 排除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者[3] - 排除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者[3] - 排除不符合《公司法》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人员[3] 激励对象构成与合法性 - 激励对象包含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4] - 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子公司存在劳动/聘用关系[4] -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4]
弘元绿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67902 220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杨建良 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 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1] - 经营范围包括数控机床 通用机床 自动化控制设备 检测设备 金属结构件 机床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五金加工 数控软件开发 进出口业务 以及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 [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 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 [1]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3.02亿元 同比下降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7亿元 同比由盈转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3亿元 [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18.59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1亿元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19.09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33亿元 [1]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8.84亿元 总资产为292.23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为-4.322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57% [1]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2]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42.27万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0% 其中首次授予433.82万股 占激励计划总额的80% 预留108.45万股 占激励计划总额的20% [2][3] - 激励对象共计193名核心骨干员工 不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监事及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亲属 [3] - 授予价格为每股11.61元 定价依据为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和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较高者 [4][5]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60个月 [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三个限售期 分别为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24个月和36个月 [6] - 首次授予部分分三期解除限售 比例分别为40% 30%和30% 时间分别对应12-24个月 24-36个月和36-48个月区间 [7][8] - 预留授予部分若在2025年授予则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 若在2026年授予则考核期相应顺延 [12] 业绩考核要求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40%或2025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11]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为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50%或2026年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不低于10% [11]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为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60%或2027年净利润较2026年增长不低于10% [11] - 预留部分若在2026年授予 则考核目标相应调整为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或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或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12][13] - 个人绩效考核分为A B C D四档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 80% 60%和0 [13] 会计处理与费用影响 - 每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公允价值预估为12元 基于2025年9月5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额 [27] - 预计股份支付总费用为5205.24万元 2025-2028年分别摊销2498.52万元 1735.08万元 694.03万元和277.61万元 [28] - 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产生影响 [28]
弘元绿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4
核心观点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通过向核心骨干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8][10][22] 激励计划概述 - 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2]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不超过542.27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67,902.2202万股的0.80% [2][11] - 首次授予433.82万股,占授予总数80.00%,预留108.45万股,占20.00% [2][11]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 [3][11]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93人,均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10][11] - 预留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 [3][10] 计划有效期与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4][12]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否则未授予权益失效 [4][12] 授予价格与定价依据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1.61元 [15] - 定价依据为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0%(11.61元)与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50%(10.35元)的较高者 [15] -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相同 [16] 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13] - 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比例安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2-24个月)40%、第二个(24-36个月)30%、第三个(36-48个月)30% [14] - 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安排根据实际授予时点确定,若2025年授予则与首次授予一致,若2026年授予则调整考核年度 [19][20] 业绩考核目标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首次授予部分各解除限售期目标如下 [19]: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2025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或以202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A/B/C/D档)确定解除限售比例(100%/80%/60%/0) [21] - 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或个人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8][21] 股份支付与会计处理 - 公司以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股份支付费用,初步预估每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12元(基于2025年9月5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差额) [26] - 股份支付费用在限售期内摊销,计入经常性损益,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产生影响 [26] 调整与回购机制 -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调整 [22][23][27] - 回购注销时,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并根据公司股本变动事项调整回购数量或价格 [27][28] 实施程序 - 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0][31] - 授予前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薪酬委员会审核并披露说明 [10][30] - 授予后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登记结算,解除限售时需确认条件成就并办理相关手续 [32][33]
美的集团: 关于对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4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初始计划授予199名激励对象12,6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8%,授予价格为28.14元/股 [1] - 因2021年度利润分配,授予价格调整为26.47元/股,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变更为197名,股票总量调整为12,450,000股 [2] - 实际授予191名激励对象12,152,500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321,676,675元 [3] - 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多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 - 2023年4月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270,000股 [3][4] - 2023年11月回购注销24名激励对象1,052,500股 [4] - 2024年3月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463,250股 [5] - 2024年12月回购注销22名激励对象617,938股 [6][7] - 2025年5月回购注销22名激励对象681,500股 [7][8] - 2025年9月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178,667股 [15] - 因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价格多次调整: - 2022年度分配后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4][16] - 2023年度分配后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5][17] - 2024年度分配后由20.97元/股调整为17.47元/股 [9][18] - 解除限售情况: -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153名激励对象解锁2,837,812股,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7月22日 [6] -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138名激励对象解锁2,518,700股,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7月14日 [9]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初始计划授予416名激励对象18,375,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26%,授予价格为28.39元/股 [10] - 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不认缴,实际授予415名激励对象18,325,000股限制性股票 [10] - 募集资金474,434,250元 [11] - 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多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 - 2024年3月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3,000股 [11][12] - 2024年12月回购注销46名激励对象484,358股 [13][14] - 2025年5月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553,375股 [14] - 2025年9月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123,750股 [18] - 因年度利润分配,回购价格多次调整: - 2022年度分配后授予价格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10][19] - 2023年度分配后回购价格由25.89元/股调整为22.89元/股 [13][19] - 2024年度分配后回购价格由22.89元/股调整为19.39元/股 [15][20] - 解除限售情况: -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402名激励对象解锁7,054,767股 [13] -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368名激励对象解锁4,817,839股 [15] 本次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2022年计划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178,667股,回购价格17.4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3,121,312.49元,占该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1.47% [15][18] - 2023年计划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123,750股,回购价格19.3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2,399,512.50元,占该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0.68% [18][20] - 回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18][20]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675,588,172股减少至7,675,285,755股,股权激励限售股由9,315,061股减少至9,012,644股 [21] 公司治理与决策程序 - 两次激励计划均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1][10]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两次激励计划的资金实收情况出具验资报告 [3][11]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所有回购注销的登记确认工作 [4][5][7][8][11][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22]
美的集团: 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美的集团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1] - 美的集团同时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1] - 两份名单均包含序号和姓名字段但未披露具体人员数量及明细数据[1]
佰维存储: 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4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回购金额区间为2000万元至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为97.90元/股 [3][4][6]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预计回购数量为204,290股至408,580股 占总股本比例0.04%至0.09% [2][5][6] - 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4][5] 财务影响分析 - 按回购资金上限4000万元测算 占公司总资产115.56亿元的0.3461% 占净资产42.04亿元的0.9515% 占货币资金21.64亿元的1.8485% [8]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55% 流动负债53.81亿元 非流动负债19.63亿元 回购不会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9] - 回购后股权结构保持稳定 无限售流通股份由322,747,017股降至最低466,299,721股 不影响上市地位 [8][9] 相关股东持股变动 - 部分董事及高管在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行为 累计减持量达44,500股至16,875股不等 [10] - 控股股东孙成思通过股权激励归属1,171,800股 一致行动人徐健峰归属33,000股 孙日欣归属43,950股 [11] - 现有减持计划仍在实施期内 包括2025年6月18日至9月17日及9月5日至12月4日的计划 但未来3-6个月内无新增减持计划 [1][12][13] 实施安排与授权 - 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366851 专门用于股份回购操作 [5][14]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回购事宜 包括决定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调整等 [13] - 若回购股份注销 将依法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2][13]
高争民爆: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4
股东减持情况 - 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7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1] - 减持价格区间为51.37-56.51元/股 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 - 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7月24日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1] 股权结构变动 - 减持前藏建集团持有16,174.1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58.60% [1] - 减持后持有15,898.1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57.60% 持股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 [1] - 减持后仍保持控股股东地位 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无影响 [2]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预先披露控股股东减持计划 [1] - 减持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 [2] - 减持行为与已披露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规情况 [2]
*ST生物: 南华生物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3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7名董事参与表决 [1] - 会议审议通过以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收购方案 - 公司拟以4862.49万元自有资金收购湖南金弘再生资源集团持有的娄底金弘新材料43.05%股权 [1] - 同时以现金方式对标的公司增资3000万元 其中2615.7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55%股权 标的公司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战略布局 - 通过收购延伸主业赛道至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领域 具体涉及碳酸锂回收等循环经济业务 [1] - 旨在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和新的创收创利增长点 [1] 后续安排 - 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会议定于9月22日15:00在长沙召开 [2] - 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收购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2]
凯美特气: 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33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股东财信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于2025年5月14日预披露,计划减持不超过20,860,437股(占总股本3.00%),实际减持20,713,900股(占总股本2.98%)[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比例未超1%,大宗交易减持比例未超2%,符合监管要求[1] - 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6日至8月7日,计划期限于2025年9月5日正式届满[1] 股东减持明细 - 湖南财信精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654.69万股(均价9.52-10.22元/股),占总股本0.94%[1] - 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389.45万股(均价8.19-10.76元/股),占总股本0.56%[1] - 湖南省财信资产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1,027.25万股(均价8.27-10.42元/股),占总股本1.48%[1] 持股结构变动 - 财信常勤壹号持股比例从2.28%降至1.72%,财信资产从5.98%降至4.51%,财信精信从3.88%降至2.94%[3] - 三方合计持股比例从12.15%降至9.1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无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3] - 减持后三方合计持有6,377.6993万股,公司总股本维持695,347,901股不变[1][3] 影响说明 -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影响[4] -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及减持规则,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上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