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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照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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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8部门联合部署!
金融时报· 2025-09-25 07:23
数字消费定义与政策框架 - 数字消费涵盖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及通过数字渠道实现的消费 [1] - 政策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围绕丰富供给、培育主体、优化支撑、营造环境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 [1] 数字产品消费供给 - 鼓励企业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AI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2] - 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2] - 培育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2] 数字服务消费应用 -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打造沉浸式多元化消费场景 [3] - 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推动人工智能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 [3] - 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以提升诊疗效率 [3] -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 [3] 数字内容消费创新 - 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融入博物馆藏、非遗元素的数字文创 [4] - 面向银发群体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等智慧+新内容,推进超高清端到端全链条发展 [4] - 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鼓励衍生授权、文化共创促进二次创作 [4] - 发展虚拟现实电影、LED数字影厅等新形态,创新微短剧+文旅模式拓展视听消费新场景 [4] 数字消费渠道拓展 - 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全渠道、全流程数字化营销 [5] - 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健全品质电商标准体系 [5] - 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AI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的投入 [5] - 支持垂直产业电商发展,拓展专业领域消费渠道 [5] 财政金融支持措施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7] - 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支付企业合作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6][7] -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 [7]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数字消费企业融资成本 [7]
重要意见发布!增加AI终端产品有效供给
上海证券报· 2025-09-24 11:16
政策核心观点 -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 旨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 创新丰富数字消费场景 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激发增强社会经济活力[1]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扩大数字产品消费 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 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 释放人工智能手机 电脑 智能机器人 可穿戴设备 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2] - 加快智能家电 智能安防 视频照护系统等研发及互联互通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2] - 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 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2] - 提升数字服务消费 创新数字内容消费 拓展数字消费渠道 以数字消费新供给激发消费新需求[1]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 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 支持数字消费企业发展壮大 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1]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 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1] - 强化要素投入保障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构建高效协同的数字消费生态体系 夯实数字消费发展基础[1]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统筹促进与规范 国内与国际 以更优环境推动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1] - 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数字消费在推动消费升级 扩大有效投资 促进产业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 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 健全长效促进机制[2]
刚刚,利好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09-24 10:53
文章核心观点 -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消费的概念并确定了总体要求[1][2] - 文件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丰富供给、培育主体、优化支撑、营造环境四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以激发社会经济活力[3][4][10]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扩大数字产品消费: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5][11] - 提升数字服务消费: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以提升诊疗效率[7][11] - 创新数字内容消费: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数字文创,面向银发群体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等领域精品创作[12] - 拓展数字消费渠道: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支持垂直产业电商发展以拓展专业领域消费渠道[8][13]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技术研发,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6][15] - 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15]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数字化载体,推动全球数字创新成果首发首秀[16] - 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智慧物流建设,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8][16] - 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加快银行卡清算机构与国际支付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8][17] -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8][18][1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鼓励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20] -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外企业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20]
8部门: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格隆汇· 2025-09-24 09:36
政策指导方向 -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1] - 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1] - 政策目标为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1] 重点发展领域 - 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及互联互通[1] -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1] - 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1]
商务部等8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证券时报网· 2025-09-24 09:32
政策核心观点 -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旨在大力发展数字消费 [1] - 政策目标为扩大数字产品消费并释放新产品消费潜力 [1] - 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以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 [1] 重点发展的数字产品类别 - 鼓励发展人工智能手机 电脑 智能机器人 可穿戴设备 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 [1] - 加快智能家电 智能安防 视频照护系统的研发及互联互通 [1] -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1] 品牌与消费趋势 - 政策提出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 [1] - 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1]
商务部等8部门:创新数字内容消费,以数字消费新供给激发消费新需求
商务部网站· 2025-09-24 09:25
文章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通过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培育经营主体、优化支撑体系和营造良好环境,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数字消费潜力,以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和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1][2]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3] - 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等研发及互联互通,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3] -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等,打造沉浸式、体验式多元化消费场景,并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 [3] -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 [3] - 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数字文创,并面向银发群体开发新内容 [4] - 推进超高清内容供给,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鼓励衍生授权和文化共创模式,发展虚拟现实电影等新业态 [4] - 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数字化营销,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5] - 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等方向投入力度,支持垂直产业电商发展 [5]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强化数字消费相关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能 [6] - 加强数字消费领域创新孵化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6] - 鼓励电子商务园区高质量、差异化发展,打造引领创新的数字消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 [6] - 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展电子商务惠民惠企活动,助力提升中小微和初创企业数字化发展效力 [6] - 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品牌 [6]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 [7] - 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 [8] - 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鼓励各地升级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强县乡村网点数字化改造 [8] - 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提升支付便利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以提升移动支付友好度和便利性 [8] - 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场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地方制定数字消费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并给予落户政策倾斜 [8] - 扩大数字消费领域公共数据供给,探索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等融合开发,形成高质量数据集和服务产品 [8]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9] -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国际消费季"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发挥电子商务渠道优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10] - 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直播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 [10] - 鼓励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 [10] - 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探索"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模式,鼓励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价 [11]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数字消费监测分析体系,开展用户数字消费信心数据分析 [11]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全文)
商务部网站· 2025-09-24 09:23
总体要求 -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2]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3] -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3] -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的多元化消费场景 [3] -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 [3] - 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创新表现形态,推出数字文创 [4] - 推进超高清端到端全链条贯通发展,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发展虚拟现实电影、LED数字影厅等新形态 [4] - 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全渠道、全流程数字化营销,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5] - 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等方向投入力度 [5]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强化数字消费相关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能,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6] - 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展电子商务惠民惠企活动,助力提升中小微和初创企业数字化发展效力 [6] - 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数字消费品牌 [6]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推动现有步行街(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 [7] - 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 [8] - 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提升数字消费支付便利度,引导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 [8] - 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场馆、老旧厂房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地方制定数字消费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在落户政策、人才引进、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 [8]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加强合作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国际消费季"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发挥电子商务渠道优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10]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运用大数据及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做好全流程监管 [10] - 鼓励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 [10] - 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探索"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模式,鼓励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价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