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全文)
商务部网站·2025-09-24 09:23

总体要求 -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2]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3] -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培育建设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3] -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的多元化消费场景 [3] -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 [3] - 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创新表现形态,推出数字文创 [4] - 推进超高清端到端全链条贯通发展,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发展虚拟现实电影、LED数字影厅等新形态 [4] - 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全渠道、全流程数字化营销,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5] - 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等方向投入力度 [5]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强化数字消费相关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能,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6] - 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展电子商务惠民惠企活动,助力提升中小微和初创企业数字化发展效力 [6] - 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数字消费品牌 [6]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推动现有步行街(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 [7] - 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 [8] - 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提升数字消费支付便利度,引导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 [8] - 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场馆、老旧厂房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地方制定数字消费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在落户政策、人才引进、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 [8]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加强合作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国际消费季"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发挥电子商务渠道优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10]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运用大数据及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做好全流程监管 [10] - 鼓励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 [10] - 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探索"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模式,鼓励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价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