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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 浪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厂房出租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3
合同概况 - 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义乌市煦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出租合同 租赁期限为6年 租赁面积为12,663平方米 限于生产、仓库、办公、电商使用[1] - 租赁期自2025年7月28日至2031年12月31日 首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7.5元 年房租共计265.923万元 第二年至第六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 年房租共计273.5208万元[2] - 租金支付方式为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年至第六年租金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2] 交易性质 - 本次厂房出租未构成关联交易 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2] - 交易需每三年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一次并进行交易进展公告[2] 合同方信息 - 出租方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等[2] - 承租方义乌市煦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广告设计等[2] - 承租方与公司及浪莎内衣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3] 交易影响 - 出租目的为盘活资产增加公司收入 将闲置厂房进行出租[3] - 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具体利润金额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3]
浪莎股份(600137.SH):子公司签订厂房出租合同
格隆汇APP· 2025-08-04 09:19
租赁协议核心条款 - 浪莎股份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与义乌市煦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出租合同 租赁面积12663平方米 限于生产、仓库、办公及电商用途 [1] - 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合计6年 包含5个月免租期(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 租金收入结构 - 首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7.5元 年租金总额265.923万元 [1] - 第二至第六年租金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 年租金总额273.5208万元 [1]
金海通: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7-14 12:19
公司治理与会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 电话 短信方式送达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1] - 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 实到3人 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独立董事孙晓伟主持 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议案获得通过 [2] 关联交易议案详情 - 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通拟与关联方鑫益邦半导体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位于南通市崇川区齐心路的厂房 租赁面积3000平方米 [1] - 租赁期自2025年7月至2028年9月 含2个月免租期 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24元 月租金72000元 年租金864000元 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1] - 独立董事认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
金海通: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2:14
关联交易概述 - 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通拟将南通市崇川区齐心路22号部分厂房出租给关联方鑫益邦半导体 租赁期自2025年7月至2028年9月 含2个月免租期[1][2]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吴华系鑫益邦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2] - 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4] 交易核心条款 - 租赁面积3,000平方米 月租金每平方米24元 合计月租金72,000元 年租金864,000元[2][6] - 租金按三个月预付一次 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结算[2][6] - 定价经市场调研确认 周边同类厂房月租金区间为19.5-24.9元/平方米 本次定价处于区间上限[6] 关联方基本情况 - 鑫益邦半导体成立于2022年7月 注册资本2,032.69万元 主营半导体设备制造及销售[5] - 截至2025年4月30日总资产2,755.60万元 净资产2,304.96万元 2025年1-4月及2024年度营业收入均为0[5] - 公司持有鑫益邦部分股权 2024年曾以500万元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10] 交易影响与审议程序 - 交易旨在提高资产利用率 预计带来稳定租金收入并对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全票通过 认为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且未损害股东利益[8] - 董事会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关联董事吴华回避) 监事会全票通过[8][9] 历史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累计交易金额687.53万元 未达到3,000万元且净资产5%的披露上限[2][3] - 历史交易包含284.33万元设备销售及水电费结算[3]
三变科技: 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16:31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与三门县金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事项比照关联交易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 - 金社商业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但不构成关联关系 [1] - 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 交易方基本情况 - 金社商业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滨海新城经滨路 [2][3] - 金社商业为三门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非公司关联法人 [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社商业资产总额115,138,520.26元,净资产27,708,563.43元 [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金社商业资产总额191,911,715.23元,营业收入-2,752,293.58元,净利润-2,899,622.64元(未经审计) [3]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交易标的为金社商业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E02-2406、E02-2407地块 [3] 定价政策及协议内容 - 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 - 租赁面积36,582.97平方米,租金总额7,318,000元(含税),租赁期3年 [6] - 租金分三期支付:2025年7月底前支付3,000,000元,2025年9月底前支付4,318,000元,后两年分两次支付 [7] 交易目的及影响 - 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保障生产稳定性 [6] -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审核程序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8] - 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 [8]
均普智能: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1:23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拟将部分厂房租赁给关联方均胜群英,租赁面积37,804平方米,租金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 [1][2]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 过去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市值1%以上 [2][3] 交易对方情况 - 均胜群英为公司实控人王剑峰控制的企业,注册资本99,270万元,主营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充电设施 [3][5] - 2023年财务数据:总资产438,558.95万元,净利润34,449.94万元,营业收入228,764万元 [6] - 股权结构:广东香山衡器持股63%,宁波均胜科技持股28.15%,均胜电子持股8.85% [3] 交易标的详情 - 出租厂房位于宁波高新区清逸路98号及剑兰路928号,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无抵押或权属纠纷 [6] - 出租区域包含厂房35,004平方米及配套设施2,800平方米,合计37,804平方米 [6][7] 合同条款 - 月租金46.50元/平方米,租金不含水电及物业费,按季度支付 [6][7] - 租期可续签三年(每年一签),续租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并重新议价 [7] - 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违约条款明确 [7][8] 交易影响与审议 - 交易可提高资产利用率,带来稳定租金收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9][10]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会议已审议通过,关联方回避表决 [10] - 定价参照周边市场租金水平,保荐机构认为交易公允且程序合规 [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