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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002474) - 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12-26 10:47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2025〕天衡福顾字第 0062-02 号 致: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 1 -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 ...
创耀科技(68825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2-26 10:47
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耀科技"、"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 3654 号《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964.51 万 ...
兴瑞科技(00293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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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12-26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 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 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券 持有人为通 ...
大连重工(00220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0:4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 ...
大连重工(00220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0:47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发生或者发生后涉及公司并引 起社会关注的事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 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 者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一条 为提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有效预防、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 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 评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应急管理》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 ...
大连重工(002204) -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0:4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活动中,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 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 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 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 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强化 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正面影响。 第七条 公司开展 ESG 工作的总体原则包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 展,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 制》《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 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行动指南》(SDG Compass)、国 际标准化组织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 26000)等标准指南,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
闽东电力(0009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26 10:4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其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26 10: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 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指派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负责以公司名 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 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管理中心。证券管理中心为董事会秘书分 管的工作部门。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 评; ...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0: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应对舆情管理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 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和正常 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兰州丽尚 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 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及时性:快速响应,防止舆情发酵; (二)准确性:以事实为依据,避免误导性回应; (三)预防为主:建立日常监测与预警机制; (四)分级负责:按舆情影响程度分类分层处置; (五)统一出口:对外信息发布由授权部门统一口径。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 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