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SH:600738)2025-12-26 10:4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 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指派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负责以公司名 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 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管理中心。证券管理中心为董事会秘书分 管的工作部门。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 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