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铅锌冶炼
icon
搜索文档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1:11
发行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定向发行股票 豫光集团目前持股比例为29.61% 发行后持股比例将超过30% [1] - 董事会已于2025年8月13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1] 要约收购豁免法律依据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投资者可通过股东大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条件包括三年股份锁定承诺及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2] - 豫光集团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登记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 符合豁免条款要求 [2] 后续程序安排 - 豁免要约收购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非关联股东批准后生效 [3] - 若监管机构对豁免条件或锁定期政策调整 将按最新监管要求执行 [3]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1:11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进行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 [1] - 本次发行预案已于2025年8月13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相关文件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1] 审批流程 -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需要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1] - 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1]
豫光金铅:拟向特定对象增发募资不超过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3 11:08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融资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 发行数量不超过约5935万股 上限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1] - 发行价格确定为6.74元/股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 [1] -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豫光金铅: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不超4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8-13 10:35
融资方案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 发行价格为6.74元/股 [1]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 - 目的为优化资金结构 提高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 审批程序 -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 - 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1]
株冶集团: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7.83%
证券日报· 2025-08-13 07:4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亿1772万9810元 同比增长1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亿8544万9810元 同比增长57[2]
株冶集团(600961.SH):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5.85亿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上涨57.83%
新浪财经· 2025-08-13 01:04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104.12亿元 同比上涨14.89% [1] - 归母净利润5.85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57.83% [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0.89亿元 同比增长47.24% 实现连续两年上涨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12.19% 同比提升2.52个百分点 实现连续四年上涨 [3] - ROE达12.43% 同比增加3.14个百分点 [3] - 摊薄每股收益0.51元 同比大幅增长64.52% [3] 运营效率指标 - 总资产周转率1.13次 同比增长12.58% [3] - 存货周转率4.68次 同比提升19.34% [3] 资本结构 - 资产负债率47.77% 同比下降6.10个百分点 [3] -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61.73% [3] - 股东户数4.10万户 [3]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14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510会议室召开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85% [1]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金刚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表决结果 - 非累积投票议案以95.8966%的同意比例获得通过 [1] - 反对票占比3.7976%,弃权票占比0.3058% [1] - 议案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1] - 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 法律合规情况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 会议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1] - 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1]
株冶集团: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5.85亿元,同比增加57.83%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2 11:2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04.12亿元,同比增长14.89%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85亿元,同比增长57.83% [2] - 基本每股收益0.51元,同比增长64.52% [2]
株冶集团: 株冶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2 10:16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总则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健全董事会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而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 - 公司需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 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 [1] 人员组成与任职要求 - 委员会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 [2] - 召集人须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每届不超过3年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2] - 委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保证足够时间履行职责 [3] 主要职责与职权范围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4]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4] - 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的事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披露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政策等 [4] - 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5]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选聘 不受股东或管理层不当影响 [5][6]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 [6] 内部审计监督与协调 - 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执行 [6] - 内部审计机构需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需同步报送 [6]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 [7] - 组织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评估意见 [7] 监督与问责机制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可要求提交执行报告 [9] - 发现违规行为时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 并可提出解任建议 [9] - 有权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在董事会不履职时自行召集会议 [10] - 可接受持股1%以上满180日股东请求 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提起诉讼 [11] 议事规则与会议机制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经半数以上通过 [13] - 会议资料由内部审计部门准备 包括财务报告 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等 [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 [15] 年报审计工作程序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15] -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15] - 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召开会议表决 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16]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6]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改和解释 [16]
株冶集团: 株冶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2 10:16
董事会性质与职权 -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 负责定战略 作决策 防风险 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决策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2]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新业务培育方案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拟订重大收购 回购公司股票或合并 分立 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2]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业绩考核 报酬和奖惩事项 [2][4] 董事会内部设置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名 可设副董事长1名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 [5] - 董事会设立战略 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 风险控制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 -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5]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设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5] -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的1/3 公司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6] -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还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 独立董事行使某些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8]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 董事享有权利包括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 亲自行使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公司管理 处置权 不得越权或转授处置权 [11][12] - 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 董事执行职务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 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12]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行使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和召集 主持董事会会议 督促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根据董事会授权 批准和签署一定额度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 批准风险投资 抵押融资和贷款担保款项的文件 [12] -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 审批和签发一定额度的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批准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购置的款项 负责审批公司的董事会经费计划 根据经营需要 向总经理和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 [12] - 根据董事会决定 签发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涉及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以下的对外投资 公司在一年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对外担保 重大资产处置事宜 董事长应在行使上述权利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成员报告有关情况 [1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15]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若会议未达到法定人数 董事会可再次通知一次 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 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 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22] 董事会工作程序 - 董事会决策程序包括投资决策程序 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中 长期发展规划 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 提交董事会 由董事长主持审批 董事会根据审议报告形成决议 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25] - 人事任免程序 根据董事长对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对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提出的人事任免提名 提请董事会讨论决定 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财务预决算工作程序 董事会或委托总经理组织人员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 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方案 提交董事会 由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批批准后 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25] -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工作程序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 由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具体执行 并将执行情况向下次董事会会议报告 董事长有权跟踪检查 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 可与总经理协商 总经理若不采纳意见 董事长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做出决议要求总经理予以纠正 [27] 董事会经费 -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专项经费 由董事会秘书制定董事会经费专项预算 报董事长批准 纳入当年财务预算方案 计入管理费用 [28][29] - 董事会经费用途包括兼职的董事的津贴 董事会会议的费用 以董事会和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 董事会秘书的活动经费 董事会的其他支出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