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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 出台新规
新华社· 2025-08-21 07:2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用事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公用事业涵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行业 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环节 [1] - 公用事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多发 特别是在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行业 [1] 指南针对的垄断行为类型 - 指南细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考虑因素 包括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和差别待遇 [1] - 针对限定交易行为 指南提出考虑是否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采购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工程施工服务或设备材料 [1] - 通过直接拒绝、故意拖延服务或设置报装流程、管理系统等方式实施限定交易也被纳入考量范围 [1] 公用事业垄断行为的特殊性及指南目的 - 公用事业垄断行为因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呈现特殊性 [2] - 指南旨在明确反垄断执法基本原则 细化垄断行为分析思路和认定标准 [2] - 为反垄断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明确指引 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
支持 北约32个成员国确认!美联储会议纪要:同意维持利率不变!对公用事业 我国拟出台反垄断新规!
期货日报· 2025-08-21 00:20
地缘政治与军事动态 - 以色列国防军空袭黎巴嫩南部真主党目标 包括武器库和火箭发射器 以军称违反以黎协议 [2][3] - 北约32个成员国国防部长举行视频会议 确认支持乌克兰并讨论安全保障问题 优先事项为实现公正可信持久和平 [4][5] - 欧盟考虑为乌克兰建立相当于北约第五条的条约 规定对成员国攻击即视为对全体攻击 盟友将自动提供防御 [5] 美联储货币政策 - 美联储7月会议纪要显示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维持在4.25%-4.5% 委员一致认为上半年经济活动增长放缓 [6][7] - 通胀率仍略高且经济前景不确定性较高 两名官员投票反对维持利率不变 支持下调25个基点以防止就业市场疲软 [7] 农产品贸易与行业压力 - 美国大豆协会主席致信总统称大豆种植户面临极大财务压力 大豆价格下跌同时生产成本大幅上涨 [8][9] - 2018年前7年美国大豆28%出口中国 占同期出口总量60% 2023-2024市场年度对华出口2500万吨 远超对欧盟490万吨 [9] - 协会敦促美中贸易谈判优先考虑大豆议题 越晚达成协议对豆农冲击越严重 [8][9] 公用事业监管政策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自然垄断行业 [10][11][12] - 指南细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标准 包括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 [12] - 特别针对限定交易行为提出考量因素 如是否强制要求采购指定经营者服务或通过流程设置实施限制 [12][13]
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出台新规
新华网· 2025-08-20 15:44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指南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具有自然垄断环节的行业制定 [1] - 公用事业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多发 特别是在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行业 [1] 反垄断执法重点 - 细化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和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标准 [1] - 针对限定交易行为提出具体考量因素 包括是否强制采购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工程施工服务或设备材料 [1] - 通过设置报装流程、服务过程、格式合同、管理系统等方式实施限定交易的行为被纳入监管范围 [1] 政策制定背景 - 公用事业因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 其垄断行为类型和损害呈现特殊性 [2] - 指南旨在明确反垄断执法基本原则 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2] - 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明确指引 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
公用事业反垄断指南将出炉 界定垄断行为边界
证券时报网· 2025-08-20 14:12
公用事业反垄断指南发布背景 - 市场监管总局于8月20日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旨在明确反垄断执法原则 细化垄断行为分析思路和认定标准 为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提供指引 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 公用事业领域垄断问题现状 - 公用事业涵盖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 广播电视 公共交通等行业 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环节 [2] - 该领域垄断行为较为多发 经营者易将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或限制竞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供水 供气 供电 供热等行业尤为突出 [2] 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 - 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时重点考虑市场份额 相关市场竞争状况 控制物理网络或关键基础设施的能力 用户依赖程度 以及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包括行业准入限制和特许经营模式) [3] - 结合公用事业领域自然垄断环节 特许经营模式 以及公共性 地域性 政策性等特点进行综合分析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类型 - 指南针对不公平高价 拒绝交易 限定交易 搭售 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和差别待遇等行为逐项细化认定因素 [3] - 针对多发的限定交易行为 明确考虑是否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采购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工程服务或设备材料 或通过报装流程 合同设置等方式实施限制 [3] 正当理由认定标准 - 列举认定滥用行为时常见的正当理由(如符合法律法规 行业惯例和交易习惯)及通常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的情形 [4] - 针对拒绝交易 限定交易 差别待遇等行为规定可考虑的特定正当理由 并结合执法实践明确排除不合理抗辩 [4] 经营者集中与公平竞争审查 - 经营者可通过公平竞争依法实施集中(如收购物理网络或关键基础设施资产)以扩大规模 但未达申报标准的集中若可能限制竞争 反垄断执法机构可要求申报 [5] - 进一步明确公用事业领域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形 包括限定交易 妨碍市场进入 妨碍商品流通 限制招投标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行为 [5] 法律责任与处罚规则 - 违反《反垄断法》的公用事业经营者 行业协会及相关个人将依法处理 [6] - 若垄断行为因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导致(如被动遵守行政命令或受强制实施) 经营者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6] - 组织或实质性帮助达成垄断协议但情节轻微且主动消除危害的经营者 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6]
法院裁定受理 ST中装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中证网· 2025-08-20 10:55
公司重整进展 - 深圳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债权人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1] - 重整程序为公司未来的债务化解 经营恢复与价值重塑奠定基础 [1] - 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提升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2] 重整投资人情况 - 确定由恒涔公司与康恒环境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正选单位 [1] - 康恒环境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5.81亿元 89.36亿元 80.70亿元 [1] - 康恒环境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4.24亿元 13.51亿元 15.05亿元 [1] 重整投资人业务背景 - 康恒环境是全球最大的垃圾焚烧设备与技术提供者及全球前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商 [2] - 公司业务以垃圾发电项目的投资 建设 运营及技术改造为核心 [2] - 业务涵盖低碳静脉产业园投资建设与运营 焚烧设备与关键技术成套供应 综合能源利用 污泥处理处置 环境修复 低碳解决方案等领域 [2]
《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新京报· 2025-08-20 09:12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旨在强化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日 [1][2] 总则 - 指南制定目的为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 强化自然垄断环节监管 依据《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 [2] - 公用事业定义涵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行业 [3] - 基本原则包括维护公平竞争、依法科学监管、增进民生福祉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5][6] - 鼓励公用事业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 行业协会需加强行业自律 [7] 相关市场界定 - 相关商品市场界定需综合考虑商品特征、用途、价格、需求者依赖程度及供给替代因素 [9] - 相关地域市场界定需考虑需求者实际选择区域、物理网络分布及特许经营范围 [10] - 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 地域市场一般界定为物理网络覆盖范围 [10] 垄断协议 - 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价格、划分销售地域或市场份额等行为 [12][13] - 纵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价格及通过奖惩措施强制实施价格限定 [14] - 市场份额低于执法机构标准且符合条件者可豁免禁止 [15] - 禁止经营者组织或实质性帮助达成垄断协议 禁止行业协会组织垄断行为 [16][17] - 豁免需证明协议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条条件 [19]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认定需先界定相关市场 再分析市场支配地位及竞争影响 [20] - 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因素包括市场份额、控制关键基础设施能力、用户依赖度及市场进入难度 [21] - 禁止行为涵盖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及差别待遇 [22][24][25][26][28][29] - 正当理由包括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惯例、保护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等 [31] - 保障安全、补偿亏损等理由一般不被认定为正当理由 [32] 经营者集中 - 达到申报标准的集中需事先申报 未申报或未批准不得实施 [35] - 收购物理网络或其他关键基础设施资产可能构成经营者集中 [36] - 未达申报标准但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集中 执法机构可要求申报 [37] - 审查重点为自然垄断环节经营者与竞争性环节经营者之间的集中 [38] - 违法实施集中包括未申报、未经批准实施及违反审查决定等行为 [39] 公平竞争审查与行政权力滥用 - 行政机关需对涉及公用事业经营者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40] - 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妨碍市场进入、妨碍商品自由流通及排斥限制招投标等行为 [42][43][44][45][46][47] - 禁止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及制定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48][49] 法律责任 - 违反《反垄断法》者依法处理 可考虑经营者合规建设情况 [50] - 因行政权力滥用实施垄断行为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51] - 组织或帮助垄断协议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情节轻微者可从轻处罚 [52][53] - 拒绝配合调查者从重处罚 积极配合者可从轻处罚 [54] - 宽大制度允许主动报告者减轻或免除处罚 [55] - 行政处罚记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公开 [56] - 涉嫌犯罪或违规案件移交公安、纪检监察或检察机关 [57] 适用范围与解释 - 指南适用于公用事业经营者及其他相关经营者 [58] - 由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59]
中国天楹(000035.SZ):越南河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装机扩容COD验收
格隆汇APP· 2025-08-19 14:24
项目进展 - 控股子公司河内天禹完成河内朔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扩容COD验收 [1] - 项目总装机容量由75兆瓦增加至90兆瓦 扩容幅度达20% [1] - 扩容后90兆瓦装机容量已全部进入商业运营阶段 [1] 业务影响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提升增强公司环保能源业务规模 [1] - 海外项目实现商业化运营体现公司国际化项目执行能力 [1]
杭州富阳渌渚:一个矿区的生态转型
新华网· 2025-08-19 02:48
环境修复与转型 - 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阆坞村525户村民搬入新居 该村成为网红景点 [1] - 渌渚镇曾以采矿为支柱产业 最多时有21个矿场 矿产总储量达8亿吨 [1] - 2005年起富阳关停污染矿山 启动山体修复工程 阆坞村超过1.8万平方米裸露山体恢复绿化 [1] 循环经济发展 - 2018年富阳区在渌渚镇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 引进光大环境集团建成日均1500吨处理能力的垃圾焚烧项目 [2] - 垃圾焚烧项目采用七道烟气工艺 排放指标优于国标和欧标 [2] - 雅澜智能洗涤科技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高温蒸汽 每年节约成本近200万元 [2] - 渌渚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已集聚9家规上企业 2023年上半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85亿元 [2] 资源再生利用 - 富伦生态科技通过回收牛奶饮料盒等废弃物 实现纸塑铝再生利用 技术全国领先 [3] - 申能环保公司从电子废料中提炼铜锡镍等重金属及金银等贵金属 兼具环保与经济效益 [3]
垃圾处理厂喝咖啡是什么体验丨活力中国调研行
经济日报· 2025-08-17 07:21
行业分析 -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从传统废料处理向智能化、洁净化转型,颠覆公众对垃圾处理厂的固有印象 [1] - 行业技术已实现污染物排放远低于欧盟标准,智能系统精准控制炉温与烟气停留时间,大幅减少二噁英生成 [1] - 垃圾焚烧发电具备资源循环利用价值,炉渣可加工为铺路、制砖材料,实现全产业链绿色转化 [1] 公司运营 - 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厂覆盖渝北、江北、两江新区等区域,投运后使重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1] - 公司采用全封闭式垃圾处理流程,从称重、卸料、发酵到焚烧均实现机械化操作,人工干预极少 [1] - 每日可向电网输送170万度电,正常负荷下满足15万户家庭用电需求,能源转化效率显著 [1] 技术亮点 - 云端咖啡厅等设施设计打破传统工业场景,展示垃圾处理厂与生态环境的融合可能性 [1] - 余热锅炉换热技术将高温烟气转化为蒸汽驱动发电,实现热能高效利用 [1] - 智能调度系统贯穿垃圾处理全流程,体现行业技术从"净化站"向"展示窗"的升级 [1][2]
中科环保(301175):业绩高增 绿色热能布局持续深化、领先地位稳固
新浪财经· 2025-08-15 00:3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8亿元,同比增长4%,归母净利润1.96亿元,同比增长20% [1] -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93亿元,同比增长20%,毛利率提升1.27个百分点至52.57% [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达2.98亿元,同比增长25% [2] 核心业务发展 - 生活类垃圾处理业务收入6.91亿元,同比增长14.81%,垃圾处理量213.63万吨,同比增长10.07% [2] - 绿色热能业务供热量87.75万吨,同比增长12.01%,供热比稳定在40%以上 [2] - 河北、四川、广西、浙江四大绿能中心布局加速推进,河北片区新增晋州项目并启动石家庄项目3机组建设 [2] 外延并购与项目进展 - 完成晋州项目交割并实现首月扭亏为盈,成功摘牌贵港项目(1500t/d)和平南项目(1200t/d) [3] - 玉溪项目5月投产当月即盈利,衡阳项目全面启动建设 [3] - 石家庄中科签署750吨/日热力生产提升工程协议,中标通海县50吨/天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3] 未来展望 - 预计2025-202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9.11/21.73/24.42亿元,同比增长14.93%/13.69%/12.37% [3] - 预计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4/4.87/5.50亿元,同比增长25.87%/20.54%/13.0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