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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就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建议征询意见
智通财经网· 2025-09-30 09:19
文章核心观点 - 香港联交所就优化结构性产品上市制度发布咨询文件,旨在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质素及增强投资者保障、提升市场效率 [1] - 咨询期六个星期,将于2025年11月11日结束 [1] 提升市场竞争力 - 衍生权证最低发行价由0.25港元降低至0.15港元,并取消牛熊证的最低发行价规定 [2] - 可发行结构性产品的ETF资格门槛,从公众持股市值不少于40亿港元改为管理资产总值不少于10亿港元 [2] - 仿效发行的产品条款必须与既有发行完全相同,并新增额外比率以扩大衍生权证及牛熊证的换股比率 [2] - 取消《上市规则》中有关规定性产品条款的规定,要求产品发行须符合联交所同意的产品条款 [2] 提高市场质素及增强投资者保障 - 发行人的最低资产净值规定由20亿港元提升至50亿港元,且发行人必须为受监管实体 [3] - 发行人或其担保人必须获得投资级别信贷评级 [3] - 上市文件中关于提供流通量的最低服务水平必须符合联交所要求 [3] - 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中期财务报告刊发期限缩短至相关中期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 [3] - 发行人和担保人若有附属公司,必须刊发综合财务报表 [3] 提升市场效率 - 删除刊发推出公告的规定,并简化结构性产品进一步发行的上市文件 [4] - 允许本身是发行人的证券交易商提供收费折扣形式的优惠,但须符合《上市规则》的保障措施 [4] - 优化建议旨在促进产品创新、提升市场效率,同时维持市场质素及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 [4]
盘点2025年前三季度全球IPO:港交所66只新股融资约1823亿港元位列第一!融资额同比飙升逾两倍
格隆汇APP· 2025-09-30 08:13
香港IPO市场整体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香港新股市场势头强劲,主要受惠于鼓励内地龙头企业来港上市的政策、优化新上市申请审批流程、国际资金回流以及流动性显著改善和估值稳步回升 [1] - 2025年前三季度香港交易所新股融资额达到约1823亿港元,较2024年同期的约556亿港元急升逾两倍 [1] - 2025年前三季度香港市场共计有66只新股上市,而2024年同期为45只,其中第一、二、三季度分别发售新股15只、27只和24只 [1] 全球IPO市场排名 - 在2025年前三季度全球IPO融资额前五大交易所中,香港交易所继续领先,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分列第二和第三 [1] - 港交所的领先地位得益于其拥有更多环球前十大上榜新股 [1] - 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排名第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排名第五和第八 [1]
今年上半年港交所融资规模全球第一!国际机构看好中国资产
搜狐财经· 2025-09-29 15:04
全球资本流动格局变化 - 全球资本流动格局正在发生变化,新兴市场感受明显 [1] 新兴市场资产表现 - MSCI新兴市场指数年内上涨约25% [3] - MSCI中国指数年内涨幅超过30% [3] - 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年内上涨逾26% [3] 资金流入新兴市场 - 投资于发展中国家及特定国家的美国上市新兴市场ETF,年内累计流入超过229亿美元 [3] - 8月份新兴市场股票和债券组合吸引外资近450亿美元,为近一年最高水平 [3] - 8月份中国市场吸引外资占390亿美元 [3] 中国市场资产配置 - 宏利基金资产配置部兼策略投资部总经理表示目前第一超配中国 [5] - 港交所在今年上半年融资规模是全球第一位,表明市场对中国资产的兴趣出现大幅度回升和回暖 [7] 巴西市场资本流入 - 外资净买入巴西圣保罗证券交易所资产的规模达到约269亿雷亚尔(约合359亿元人民币),创下2022年以来最高纪录 [9] - 外资偏好集中于现金流稳定的公用事业与输电资产 [9] - 外资偏好集中于基础设施与主权类债券 [9] - 外资偏好集中于以美元定价的出口型龙头企业,涵盖矿业、石油及纸浆等行业 [9]
【锋行链盟】港交所分拆子公司上市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 2025-09-27 16:19
监管框架 - 分拆需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GL15)要求 [2] - 分拆后母公司需保留足够业务运作及资产 维持上市地位 通常要求母公司剩余业务市值不低于分拆前总市值的10% [2] - 子公司业务需与母公司明显区分 避免同业竞争 管理层及财务需独立 [2] - 母公司股东需通过实物分派或现金方式获得公平对待 通常享有优先认购权 [2] - 需向联交所提交详细分拆方案 经上市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推进 [2] 战略动机 - 释放子公司估值溢价 金融科技及数据服务等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可能被低估 [2] - 拓宽子公司独立融资渠道 支持技术投入或业务扩张 [2] - 分拆后母公司可更专注证券及衍生品交易等核心业务 [2] - 子公司独立后可优化股权激励机制 提升团队积极性 [2] - 案例显示曾探讨分拆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或数据业务 [2] 结构设计 - 需明确业务边界 技术系统及客户资源需独立运营 避免利益冲突 [2] - 资产与负债剥离需清晰界定知识产权及客户合约等 避免法律纠纷 [2] - 母公司通常保留50%以上控制权 或引入科技公司等战略投资者提升估值 [5] - 需确保供应链中采购及清算等后台操作独立 符合反洗钱等合规要求 [2] 财务影响 - 母公司剥离资产可能减少合并报表收入及利润 但释放商誉或投资账面值 [5] - 子公司分派股息或股权出售可补充母公司现金流 [5] - 市场将重新评估母公司控股平台价值 叠加子公司独立估值产生加总效应 [5] - 子公司独立后可按科技股PS倍数等行业逻辑定价 融资规模取决于业务成长性 [5] 市场影响 - 分拆公告初期母公司股价可能因价值重估上涨 若协同性担忧或短期承压 [5] - 子公司上市表现强劲可提振母公司市场形象 [5] - 需关注市场对双上市主体的估值反馈 [4] 风险挑战 - 涉及数据安全等敏感领域可能面临香港证监会等跨境监管审查 [5] - 分拆后技术及客户资源共享受限 可能增加运营成本 [5] - 新兴金融科技业务可能面临市场理解不足导致的估值低于预期风险 [5] - 部分股东可能因协同效应削弱反对分拆 需通过沟通调整方案 [5]
【锋行链盟】港交所SPAC上市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 2025-09-27 16:19
发起人资格与责任 - 至少需1名发起人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6类或第9类牌照 或为符合资格的资深人士[6] - 发起人需披露背景 专业经验及过往业绩以确保具备推动并购的能力[6] - 发起人需以自有资金认购至少10%的SPAC股份以绑定投资者利益[6] - 存在重大监管违规或破产记录的发起人可能被港交所拒绝[6] SPAC上市条件 - SPAC上市时市值至少需达10亿港元[6] - 每股发行价不低于10港元以防止低价发行稀释投资者权益[6] - 公众持股比例至少25%且公众股东至少30名[6] - 允许专业投资者参与 散户需通过专业投资者渠道认购[6] 募集资金与资金托管 - IPO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须全额存入独立信托账户[4] - 资金仅可用于收购目标公司 支付并购相关费用或回购股份[4] - 禁止用于投资 借贷或其他非并购用途[4] - 信托账户由独立受托人管理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6] 并购交易要求 - 被并购的继承公司需符合港交所主板上市要求[6] - 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目标公司进行估值并披露方法及假设[7] - 并购交易需经SPAC股东特别决议通过至少75%赞成票且反对票不超过10%[7] - 关联发起人需回避投票[7] 股东权利保护 - 不同意并购的股东可要求SPAC以信托账户现金按比例赎回股份[9] - 赎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 - 发起人股份 权证等权益在并购后需设定摊薄上限如最多稀释至20%[9] 时间限制与失败处理 - SPAC需在上市后24个月内完成并购可申请延长一次最长6个月总期限30个月[8] - 若超期未完成SPAC须清盘并返还投资者本金加利息[8] - 未能完成并购的SPAC需在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启动清盘[8] 信息披露与监管 - SPAC需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并购进展及潜在风险[10] - 并购完成后继承公司需履行主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10] - 港交所对SPAC全周期监管重点关注发起人资质 资金安全及并购公平性[10]
纳斯达克拟推上市新规,影响有多大?
证券时报· 2025-09-27 04:22
文章核心观点 - 纳斯达克交易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拟修订上市标准显著提高IPO和持续上市门槛并对中国企业额外施加更严格要求 [1][3] - 新规旨在维护市场诚信和投资者保护同时从商业角度考量减少小型IPO对交易所合规资源的消耗 [3][4] - 拟议新规若通过将对中国企业赴美上市产生较大影响已上市中概股面临更大退市压力企业需提前准备融资方案或考虑其他上市地 [1][4][6][8][9] 上市门槛提升 - 拟议新规要求IPO时无限制公众持股市值大幅提升纳斯达克全球市场至少800万美元资本市场至少500万美元 [3] - 根据净利润标准上市的企业IPO时无限制公众持股市值统一提高到1500万美元 [3] - 针对中国企业额外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中通过包销方式向公众募集最少2500万美元 [3] - 对通过SPAC直接上市OTC转板及其他国家性交易所转板的公司采用类似最低募资要求 [3] 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 中国企业是纳斯达克上市最主要来源国近两年赴美上市热情高涨且集中在中小企业 [4] - 今年初至今59家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共募集资金102亿美元平均募集资金1730万美元仅3家企业募资超2500万美元 [4] - 新规落地后多数中国企业当前募资规模将无法达标对企业上市进程产生较大影响 [4] - 企业若难以达到新规要求可考虑转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或香港交易所作为替代方案 [8] 持续上市与退市标准收紧 - 新规增加一种导致立即退市和暂停交易的情况即公司不符合持续上市要求且上市证券市值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500万美元 [6] - 现行规则下不符合持续上市条件的公司通常有自动合规期或可提交合规计划新规通过后即使申请听证也无法阻止暂停交易退市缓冲期几乎消失 [6] - 已上市中概股需定期自查市值公众持股结构等若市值接近500万美元阈值可通过引入机构投资者股份回购大股东增持等方式提升市值 [9] 企业应对建议 - 拟赴美上市中国企业应提前判断自身阶段迅速推进已有上市进程或转向其他交易所 [8] - 企业若选择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需提前准备融资方案积极对接基石投资人以满足2500万美元最低募资额要求 [9] - 已上市中概股应聚焦主营业务布局新业务适时并购重组优化资产结构并与投资者保持定期沟通 [9] - 香港交易所因修改上市规则且地处亚洲对业务扩展至东南亚和中东的企业而言是不错的替代选择 [8]
纳斯达克拟出台新规提高上市门槛
证券时报· 2025-09-27 01:37
纳斯达克拟议新规核心内容 - 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拟对首次上市与持续上市标准进行新一轮修订 [1] - 新规旨在维护市场诚信并加强投资者保护,针对潜在的哄抬股价行为 [2] - 新规显著提高了公司IPO时的公开流通股规模和最低IPO募集资金门槛,并收紧了不符合持续上市标准企业的暂停交易及退市程序 [1] 首次上市门槛提升 - 要求IPO具有最低的无限制公众持股市值,纳斯达克全球市场至少800万美元,资本市场至少500万美元 [2] - 根据净利润标准上市的企业,IPO时无限制公众持股市值统一提高到1500万美元 [2] - 针对中国公司,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中通过包销方式向公众募集最少2500万美元 [2] - 对通过SPAC、直接上市、从OTC转板以及从其他国家性证券交易所转板上市的公司采用类似要求 [2] 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 中国企业是纳斯达克上市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近两年赴美上市热情持续高涨,并集中在中小企业 [3] - 今年年初至今,共有59家企业通过公开发售形式在纳斯达克上市,共募集资金10.2亿美元,平均募集资金1730万美元 [3] - 募集资金超过2500万美元的企业仅有3家,新规落地将对赴纳斯达克上市产生较大影响 [3] - 纳斯达克从商业角度考量,认为小型企业无法通过上市费、交易及数据服务产生足够收益以弥补合规和声誉成本 [3] 持续上市标准与退市程序收紧 - 增加一种会导致立即退市和暂停公司证券交易的新情况,即上市企业不符合一项或多项持续上市要求,且公司上市证券市值连续10个交易日未能维持在至少500万美元 [4] - 新规通过后,即使公司申请听证也无法阻止暂停交易,退市几乎没有缓冲期 [4] - 健全的公司治理、可信的领导力以及清晰阐述公司战略的能力,对于企业在美国市场保持良好地位至关重要 [4] 企业应对策略与替代方案 - 建议企业迅速推进已开始的上市进程,或转向纽约证券交易所,该交易所仅要求企业公开流通股价值300万美元,且税前收入至少达到75万美元 [5] - 鉴于港交所修改了上市规则,赴港上市也是企业的选择,香港依然是具有吸引力的市场之一 [5] - 对于已上市的中概股,建议企业聚焦主营业务,积极布局新业务,适时并购重组优化资产结构并与投资者定期沟通 [6] - 建议企业定期自查是否符合持续上市条件,若市值接近500万美元,可及时引入机构投资者、公司回购股份、大股东增持等方式提升市值 [6]
【锋行链盟】港交所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方式及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 2025-09-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 港交所资本运作体系以市场化、国际化和规则清晰为核心特点,上市公司可灵活运用多种工具满足融资、并购、激励等战略需求 [2][11] 股权融资 - 港股市场股权融资灵活高效,支持IPO及多样化再融资渠道 [2] - IPO采用注册制,审核效率高,通常需6至12个月,国际配售占比超过50% [3] - 再融资无需复杂审批,主要方式包括配股(面向特定投资者,对象不超过100名)、供股(向全体股东按比例配售,近年港交所限制摊薄比例超过25%的无资金需求供股)、公开发售、代价发行及新股认购权计划 [3] 债权融资 - 上市公司可发行多元币种(港元、美元、人民币)的债券,期限灵活 [3] - 公司债发行要求相对宽松,无强制评级但需披露募集说明书,例如中资房企常发行美元债 [3] -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与股权属性,可降低票面利率,若转股成功可补充权益资本 [3] - 永续债无固定到期日,发行人可递延付息,常见于金融机构或高杠杆企业,会计上可能计入权益 [4] 并购重组 - 规则以《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为核心,强调股东公平性 [4] - 要约收购在持股达30%时触发强制要约,价格不低于前6个月最高股价或前30个交易日均价较高者,若获90%以上股份接纳可强制挤出小股东 [5] - 协议收购需法院批准及超75%独立股东投票支持,反对票不超过10%,常用于敌意收购或跨境并购 [5] - 换股并购以收购方股份支付对价,避免现金流出但会稀释原股东权益 [5] - 借壳上市若导致控制权变更且注入资产超过壳公司原有资产一定比例(如100%),将被视为新上市,需满足IPO条件 [5] 资产证券化 - 基础资产涵盖应收账款、租赁债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接受度高 [5] - 操作模式为发起人将资产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SPV,通常注册于离岸地),由SPV发行证券 [6] - 典型案例包括房企发行以商场租金收入为基础的CMBS,以及金融机构发行消费贷款ABS [6] - 需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5章,要求充分披露基础资产质量及现金流预测 [6] 股权激励 - 购股权计划授予员工未来以固定价格购买股份的权利,行权期通常3至5年,有效期不超过10年,需股东大会批准 [7] - 奖励计划直接授予股份附限售期,无需行权价,更侧重即时激励 [7] - 股份支付费用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影响当期利润,港交所要求披露激励对象、数量及财务影响 [7] 分拆上市 - 条件要求子公司业务独立于母公司,母公司需保留控制权(通常持股≥50%),且子公司满足上市条件如盈利或市值要求 [9] - 优势在于子公司获得独立融资平台,母公司可减持套现,分拆后双方估值可能提升,例如小米分拆小米汽车、阿里分拆菜鸟 [10] 私有化退市 - 方式包括协议安排(需法院批准及超75%独立股东支持)和强制收购(持股达90%后可收购剩余股份) [11] - 动机为减少信息披露成本、灵活开展非公开融资或避免股价长期低迷,通常需支付较市价高20%至30%的溢价,例如2022年阿里私有化优酷 [11] 其他创新工具 - 股份回购可提升每股收益,传递股价低估信号,如腾讯多次回购 [11] - 交叉持股用于战略合作或巩固股权结构,常见于日资企业 [11] - SPAC上市于2022年引入,空白支票公司通过IPO募资后收购实体企业,提供上市新路径 [11]
花旗集团在香港交易所的持股比例于9月22日从5.02%降至4.99%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09:16
公司持股变动 - 花旗集团在香港交易所持股比例由5.02%降至4.99% [1] - 持股变动发生于9月22日,数据由香港交易所于9月26日披露 [1]
香港交易所(00388):没收未领取的2019年度第一次中期股息
智通财经网· 2025-09-26 08:41
股息没收事件 - 香港交易所宣布没收2019年度第一次中期未领取股息 每股金额为3.72港元[1] - 没收股息总金额为1868.65万港元 该款项已复归香港交易所[1] - 没收依据为《组织章程细则》 涉及2019年9月26日派付但截至2025年9月26日仍未领取的股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