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石油天然气
icon
搜索文档
强化油气基础设施管理 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解读
中国能源报· 2025-11-14 14:13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是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体系、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部门规章,旨在为油气基础设施领域确立新规则,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安全保供能力[1][9] 《管理办法》修订背景 - 2014年发布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曾是天然气中游最重要的部门规章,但2019年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组建及2020年油气干线管网独立运营后,原有的“X+1+X”市场格局形成,原有规定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便捷接入和安全运营的要求[2] - 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等要求,需修订《管理办法》以衔接中央精神,保障石油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3] 《管理办法》主要亮点 规范名词解释 - 针对过去10余年改革中易产生分歧的名词(如油气干线管网、省级管网等)做出统一解释,避免理解偏差,确保政策执行一致性[4] 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 将油气基础设施规划单独成章,强化顶层设计,规定跨境、跨省管道项目须纳入国家规划,严禁地方政府自行分段审批,从源头破解“各自为政”的规划壁垒[4] 理顺投资建设机制 - 明确干线管道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股管道项目,并鼓励投资储备库、LNG接收站等设施,激发投资积极性[5] - 要求油气开发、煤制油气、炼化基地等必须接入干线管网,强化管网互联互通,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保供能力[5] 明确管网运营机制 - 规定干线管网企业不得参与勘探开发、销售等竞争性业务,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不得投资运营干线管道,实现业务分离[6] - 推进省级管网“运销分离”,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和政府核价,支持上下游企业直购直销,并引导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6] - 要求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细化设施维检修、停运等流程,保障产供储销体系平稳运行[6] 落实储备责任 - 明确供气企业、国家干线管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各承担5%储气能力,地方政府承担5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加强天然气储备规划[7] - 允许通过自建、合建、租赁或购买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日常运营市场化,应急情况下服务政府调控,提升应急保障能力[7] 健全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单列监督管理章节,明确国务院及县级以上能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分级监管合力[8] -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对违规建设、拒绝开放服务等九类行为设定处罚措施,增强规章约束力,确保市场秩序和供应安全[8][9]
南向资金追踪|本周净买入约248亿港元 持续加仓小米和中海油抛售阿里巴巴
新浪财经· 2025-11-14 10:49
南向资金整体流向 - 本周南向资金累计净流入约247.73亿港元,较上周少流入约139亿港元 [1] - 当周总成交5208.34亿港元,环比放量约139亿港元,占恒指总成交的44.71% [1] - 当日南向资金逆势净买入约128.87亿港元,其中沪港股通净流入72.73亿港元,深港股通净流入56.14亿港元 [7] - 当日成交约966.69亿港元,占恒指当日成交额的41.53% [7] - 近一月南向资金累计净流入1335.05亿元 [14] 个股资金流向(周度) - 小米集团-W为本周净买入榜首,净买入金额59.61亿港元,股价本周累涨0.28%,前5日加仓6963万股 [2][4] - 中国海洋石油本周净买入28.19亿港元,股价本周累涨5.76%,前5日加仓1.29亿股 [2][5] - 南方恒生科技、腾讯控股、泡泡玛特本周分别获净买入10.52亿、7.50亿、7.14亿港元 [2] - 小鹏汽车-W、中芯国际、协鑫科技、华虹半导体、中国人寿本周分别获净买入5.99亿、5.71亿、2.19亿、2.11亿、0.42亿港元 [2] - 盈富基金本周遭大幅净卖出55.76亿港元 [2] - 阿里巴巴-W本周遭净卖出31.49亿港元,股价本周累跌3.25%,前5日减持2096万股 [2][3][6] - 恒生中国企业、潍柴动力、信达生物、美团-W、赣锋锂业、快手-W本周分别遭净卖出22.89亿、5.48亿、4.20亿、4.06亿、3.36亿、2.95亿港元 [2] 个股资金流向(当日) - 阿里巴巴-W为当日净买入榜首,净买入金额22.57亿港元,沪市净流入13.27亿元,深市净流入9.30亿元 [7][14][15] - 中芯国际当日获净买入8.04亿港元,股价跌2.78%,前5日加仓940万股,沪市净流入6.64亿元,深市净流入1.40亿元 [7][9][14][15] - 小米集团-W当日获净买入6.11亿港元,沪市净流入6.71亿元,深市净流出0.60亿元 [7][14][15] - 小鹏汽车-W当日获净买入4.67亿港元,股价跌6.80%,前5日减持160万股,深市净流入2.12亿元 [7][10][15] - 腾讯控股当日沪市净流入10.71亿元,深市净流入10.97亿元 [14][15] - 中国人寿当日遭净卖出2.62亿港元,股价跌3.25%,前5日加仓4298万股 [8][11][14] - 泡泡玛特当日遭净卖出2.37亿港元,股价跌1.81%,前5日加仓255万股 [8][12][15]
“反内卷”政策重塑行业拐点,石化ETF(159731)打开低位布局窗口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4 06:25
石化ETF市场表现 - 截至11月14日13点55分,石化ETF(159731)震荡下行,下跌1.16% [1] - 持仓股中,兴发集团、联泓新科、和邦生物、扬农化学等涨幅居前 [1] - 石化ETF最新规模为1.71亿元,处于低位布局窗口 [1] 行业政策动态 - 国家发改委公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1] - 完善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技术创新 [1] 化工行业基本面 - 化工行业经历漫长下行及磨底周期,绝大多数子行业景气触底 [1] - 展望后市,化工产能增速边际放缓,海外高成本地区产能关停 [1] - 在国家强调“反内卷”政策下,部分子行业景气有望底部上行 [1] 石化ETF产品概况 - 石化ETF(159731)紧密跟踪中证石化产业指数 [1] - 从申万一级行业分布看,基础化工行业占比为60.85%,石油石化行业占比为32.16% [1] - 针对化工行业的“反内卷”措施持续加码,成为板块走强的核心支撑 [1]
杠杆资金抢筹海南岛,免税利好点燃市场热情
环球网· 2025-11-14 05:52
市场行情表现 - 海南板块11月14日上午强势拉升再创反弹新高[1] - 康芝药业20CM涨停,海南海药、欣龙控股等多股涨停[1] - 龙头股海马汽车强势取得11天7板成为市场焦点[1] - 海南板块年内涨幅已超40%[3] - 海马汽车以超过164%的涨幅暂居涨幅王,中钨高新、康芝药业、海峡股份等个股股价年内翻倍[3] 政策驱动因素 - 市场行情由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预期驱动[1] - 海南离岛免税新政实施首周海口海关监管免税购物金额同比增长近35%,购物人数同步增长[3] - 财政部等多部门自11月1日起扩大免税商品范围并允许更多国产品牌进入免税店[3] - 交通运输部明确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已实现海陆空全覆盖[3] -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4] 基本面与资金面 - 海南板块上市公司前三季度合计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近25%,多家企业实现两位数增长或成功扭亏[3] - 年内海南板块被融资净买入超40亿元[4] - 中钨高新被杠杆资金抢筹超8亿元,洲际油气、海航控股、金盘科技等个股净买入额均超过3亿元[4] 机构观点与前景展望 - 中信证券等机构认为封关将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旅游、零售等产业链相关主体将长期受益[4] - 万联证券研报指出封关后零关税商品覆盖面将显著提高,享惠主体范围明显扩大,海南旅游吸引力将显著提升[4] - 离岛免税政策仍是支撑海南消费市场的核心支柱,封关运作为海南经济打开全新发展空间[4]
中国海油11月13日获融资买入1.80亿元,融资余额14.80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1-14 05:45
股价与融资融券交易表现 - 11月13日公司股价下跌2.10% 成交额为16.09亿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额为1.80亿元 融资偿还额为1.79亿元 融资净买入96.81万元 [1] - 截至11月13日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4.86亿元 其中融资余额14.80亿元 占流通市值的1.71% 融资余额低于近一年20%分位水平 [1] - 11月13日融券偿还10.41万股 融券卖出7400股 融券卖出金额21.44万元 融券余量20.70万股 融券余额599.68万元 低于近一年20%分位水平 [1] 公司基本情况与业务构成 - 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20日 于2022年4月21日上市 [2] - 主营业务为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生产及销售 经营勘探及生产、贸易业务、公司业务三个分部 [2] - 业务遍及中国、加拿大、美国、英国、尼日利亚及巴西等地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油气销售82.73% 贸易14.96% 其他2.31% [2] 股东结构与财务业绩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为21.65万 较上期减少7.02% 人均流通股13922股 较上期增加7.62% [2]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25.03亿元 同比减少4.15% 归母净利润1019.71亿元 同比减少12.59%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559.95亿元 近三年累计派现1790.51亿元 [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中国能源报· 2025-11-14 03:10
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该办法旨在规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石油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4] - 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相关活动,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2][4] 总则 - 明确管理办法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4] - 提出管理活动需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包括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规划经济合理、以及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并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4] - 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相关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管理工作 [5] - 鼓励支持基础设施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及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特别提到支持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以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6] - 完善产业、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和投资建设 [6]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 -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需组织编制全国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或在全国规划中明确发展布局 [7]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在编制本区域规划中明确本行政区域基础设施发展布局,并与全国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 [7] - 强调跨省干线管网等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协调,地方不得自行分段规划及审批 [8] - 规划编制需征求多方意见,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等重点内容,并经批准后公布实施,实施过程中需加强跟踪监测和评估 [8]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 承担国家干线管道建设主体责任的企业应加快投资建设,同时支持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参股管道项目或参与储备库、LNG接收站等投资建设 [10] - 项目依法实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省级审批或核准项目需抄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11] - 项目建设需开展相关影响评价,采取严格环保措施,做到环保、安全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13] - 国家建立完善基础设施接入和使用机制,运营企业应支持符合规划和安全条件的设施接入和使用,大型油气田、炼化基地、储备设施等应当接入国家干线管网 [13] -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管道网络化水平,互联互通项目可作为单独项目或纳入相互连接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建设 [14][15]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 - 规定干线管道建设运营主体企业与从事勘探开发、进出口等竞争性业务的企业需实现业务分离,保障设施公平接入 [16] - 各省应推进管输和销售分开,管输业务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条件成熟时实现产权独立,政府核定管输价格,支持上下游用户间直购直销 [16] - 运营企业需与服务用户签订合同并按约执行,用户需按时提交需求计划以保障设施进出资源量平衡和安全运行 [17] - 运营企业应严格遵守价格政策,不得违规收费,在设施能力不足时,能源主管部门应协调推进扩容或新建 [17] - 支持运营企业开展管网联合运营及调度合作,压缩管输层级,提高运营效率 [18] - 建立健全油品质量、计量检测制度和标准,不符合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运营企业可拒绝服务 [20] - 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应完善公平开放规则,向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 [21] - 运营企业需提高运行安全水平,在应急状况下优先保障民生用油用气供应安全可靠 [21] 天然气储备调节 - 要求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储备体系,储气设施注采、外输等设施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 [25] - 明确各方储气能力要求:供气企业和国家干线管道建设主体企业均需形成不低于其年供气量5%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需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形成不低于本行政区域5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 [26] - 建立完善储气调峰市场机制,储气服务价格、设施购进和销售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27] - 天然气储备在应急状态下应服从政府应急保障安排,发挥战略保障等功能 [28]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省级以上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规划建设、接入使用等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0] - 规定因设施接入、使用发生争议的协调机制,跨境、跨省设施争议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协调 [30] - 国家加强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危及设施安全的活动 [31] -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和利用,经营企业等需按规定报送信息 [32] - 对违反规划审批、业务分离、公平开放、安全运营等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款等法律责任 [33][34][35][36][37]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 2025年第35号令
国家能源局· 2025-11-14 02:52
政策概述 - 该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 规划管理 -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国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布局,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依据全国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规划 [4] - 新建跨境、跨省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必须纳入全国规划布局后方可实施,地方不得自行分段规划及审批 [5] - 规划编制需征求多方意见,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布局及重点项目,经批准后公布并实施跟踪监测和评估 [5] 基础设施建设 - 承担国家干线管道建设主体责任的企业需落实相关规划,加快投资建设,支持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参股管道项目或参与储备库、LNG接收站等设施投资建设 [7] - 项目依法实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省级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需抄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项目重大变更需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7] - 项目建设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保措施,做到环境保护工程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10] 设施接入与互联互通 - 国家建立完善基础设施接入和使用机制,运营企业应支持符合规划和安全条件的设施接入,大型油气田项目、炼化基地及储备设施等应当接入国家干线管网 [10] - 国家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提高网络化水平和供应能力,互联互通方案需在项目批复中明确要求,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加强跨省联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11][12] 运营与公平开放 - 承担干线管道建设运营主体责任的企业不得参与勘探开发、进出口等竞争性业务,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不得从事干线管道投资与运营业务,以实现业务分离 [13] - 各省应推进管输和销售业务分开,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并逐步实现产权独立,政府核定管输价格,支持上下游用户直购直销 [13] - 运营企业需与服务用户签订合同并按约执行,服务用户需提交需求计划以保障设施资源量平衡和安全运行,设施使用受限时能源主管部门应协调扩容或新建 [14] - 运营企业须向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设施并提供服务,完善公平开放规则和信息公开机制 [17] 储备体系建设 - 加快储气设施建设,供气企业应形成不低于其年供气量5%的储气能力,承担国家干线管道建设主体责任的企业应形成不低于国内主要供气企业合计年供气量5%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也要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22] - 建立完善储气调峰市场机制,储气服务价格等由市场竞争形成,在应急状态下天然气储备应服从政府应急保障安排 [22][25] 技术创新与支持 - 鼓励和支持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及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支持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以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3] - 完善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技术创新,激发各类主体投资积极性 [3]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 2025-11-14 02:52
修订背景 -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能源革命、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新型能源体系以及“十四五”期间对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的要求 [3] - 适应油气体制改革需要 2017年改革推进 2019年国家管网集团成立 打破上下游一体化运营 形成“X+1+X”市场格局 管理范围从天然气扩展至油气领域 [3] - 完善行业管理体系 作为落实《能源法》的举措 总结凝练近年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经验 更好指导行业发展 [4] 重点修订内容 -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科技攻关和装备研发 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及绿色低碳转型 [5] - 完善规划体系 油气基础设施规划单独成章 省级及以下规划需落实国家规划并加强要素保障 禁止地方自行分段规划及审批跨境、跨省管道项目 [5] - 理顺投资建设机制 国家管网集团承担干线管网建设主体责任和社会管网联通责任 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股 允许投资建设非干线等管网设施 鼓励参与储备库和LNG接收站投资 [5] - 优化管网运营机制 明确国家管网集团和上下游企业禁止从事的业务范围 推进省级管网运销分离及财务独立核算 加快顺序输送和去标签化输送 [6] - 理顺设施接入与公平开放关系 设施接入涵盖规划、建设与运营全链条 公平开放针对已投产的公共服务管网设施 [6][7] - 加强天然气储备 明确供气企业、国家管网集团、城镇燃气企业各5%以及地方政府5天应急储气能力要求 配套“大库大站、集约布局”的履约路径 [7] - 明确法律责任和名词解释 对油气干线管网、省级管网等作出明确解释 精简规范规章用语 [7] 自然垄断环节监管 - 区分自然垄断与竞争性环节 规范经营范围 防止垄断企业向上下游延伸 竞争性企业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开展干线管道投资建设运营 [8] - 加强规划引领和全方位监管 监管内容包括落实国家战略、履行安全和社会责任、公平开放、价格、运行和交易等 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提高效率 [8] - 促进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加快设施投资建设 发挥政府、市场、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作用 对已独立运营环节强化全链条监管 对未独立运营的加快推进改革 [9] - 适应行业发展阶段 石油基础设施以优化存量、改造升级为主 天然气基础设施以发展为主线 强化国家规划引领并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支线管道投资建设 [10] 落实与配套安排 - 加强组织协调和宣贯解读 规范行业管理 加强争议协调和违规处罚 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11] - 近期重点编制“十五五”全国油气发展规划 明确国家干线重大工程布局 加强省际省内规划统筹 配套制定设施接入和使用指导意见 [11]
油气ETF(159697)涨超1%,政策推动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新浪财经· 2025-11-14 02:02
指数与ETF表现 - 国证石油天然气指数(399439)强势上涨1 26% [1] - 成分股和顺石油上涨10 01%,胜利股份上涨9 92%,杰瑞股份上涨6 84% [1] - 油气ETF(159697)上涨1 04%,最新价报1 17元 [1] 政策驱动因素 -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公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要求加强天然气储备,完善储气调峰市场机制 [1] - 明确供气企业、国家管网集团、城镇燃气企业三个5%,以及地方政府5天应急储气能力要求 [1] - 配套"大库大站、集约布局、合作共建、租赁购买"的履约路径和市场机制 [1] 行业基本面 - 欧佩克+ 10月份原油产量平均为4302万桶/日,比9月份减少7 3万桶/日 [1] - "三桶油"深化增储上产,加强成本管控,在油价下行期的业绩韧性凸显 [1] 指数构成 - 国证石油天然气指数反映沪深北交易所石油天然气产业相关上市公司证券价格变化 [2] - 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65 09%,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等 [2]
2025年11月上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国家统计局· 2025-11-14 01:33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11月上旬全国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监测显示,50种产品中26种价格上涨,23种下降,1种持平 [2] 黑色金属价格变动 - 螺纹钢(Φ20mm,HRB400E)本期价格3118.5元/吨,较上期下跌3.8元,跌幅0.1% [5] - 线材(Φ8—10mm,HPB300)本期价格3271.7元/吨,较上期下跌10.0元,跌幅0.3% [5] - 普通中板(20mm,Q235)本期价格3411.8元/吨,较上期下跌13.7元,跌幅0.4% [5] - 热轧普通板卷(4.75—11.5mm,Q235)本期价格3296.7元/吨,较上期下跌22.9元,跌幅0.7% [5] - 无缝钢管(219*6,20)本期价格4079.2元/吨,较上期下跌17.1元,跌幅0.4% [5] - 角钢(5)本期价格3419.9元/吨,较上期上涨7.3元,涨幅0.2% [5] 有色金属价格变动 - 电解铜(1)本期价格86209.2元/吨,较上期下跌599.6元,跌幅0.7% [5] - 铝锭(A00)本期价格21418.3元/吨,较上期上涨319.5元,涨幅1.5% [5] - 铅锭(1)本期价格17262.5元/吨,较上期上涨112.5元,涨幅0.7% [6] - 锌锭(0)本期价格22516.7元/吨,较上期上涨371.7元,涨幅1.7% [6] 化工产品价格变动 - 硫酸(98%)本期价格785.3元/吨,较上期上涨71.0元,涨幅9.9% [6] - 烧碱 (液碱,32%)本期价格858.1元/吨,较上期下跌11.2元,跌幅1.3% [6] - 甲醇 (优等品)本期价格2074.4元/吨,较上期下跌86.9元,跌幅4.0% [6] - 纯苯 (石油苯,工业级)本期价格5314.5元/吨,较上期下跌100.2元,跌幅1.9% [6] - 苯乙烯 (一级品)本期价格6320.8元/吨,较上期下跌117.1元,跌幅1.8% [6] - 聚乙烯(LLDPE,熔融指数 2薄膜料)本期价格7138.6元/吨,较上期下跌58.3元,跌幅0.8% [6] - 聚丙烯 (拉丝料)本期价格6452.8元/吨,较上期下跌91.0元,跌幅1.4% [6] - 聚氯乙烯(SG5)本期价格4612.9元/吨,较上期下跌71.5元,跌幅1.5% [6] - 顺丁胶(BR9000)本期价格10066.7元/吨,较上期下跌765.6元,跌幅7.1% [6] - 涤纶长丝(POY150D/48F)本期价格6541.7元/吨,较上期上涨101.1元,涨幅1.6% [6] 石油天然气价格变动 - 液化天然气(LNG)本期价格4323.9元/吨,较上期上涨86.8元,涨幅2.0% [8] - 液化石油气(LPG)本期价格4275.0元/吨,较上期上涨34.6元,涨幅0.8% [8] - 汽油(95国VI)本期价格8000.3元/吨,较上期下跌93.3元,跌幅1.2% [8] - 汽油(92国VI)本期价格7723.0元/吨,较上期下跌92.8元,跌幅1.2% [8] - 柴油(0国VI)本期价格6794.6元/吨,较上期上涨2.8元,涨幅0.0% [8] - 石蜡(58半)本期价格7060.0元/吨,较上期上涨25.0元,涨幅0.4% [8] 煤炭价格变动 - 无烟煤(洗中块)本期价格949.5元/吨,较上期上涨45.5元,涨幅5.0% [8] - 普通混煤(4500大卡)本期价格611.8元/吨,较上期上涨24.4元,涨幅4.2% [8] - 山西大混(5000大卡)本期价格703.2元/吨,较上期上涨26.8元,涨幅4.0% [8] - 山西优混(5500大卡)本期价格795.5元/吨,较上期上涨28.5元,涨幅3.7% [8] - 大同混煤(5800大卡)本期价格839.0元/吨,较上期上涨30.2元,涨幅3.7% [8] - 焦煤(主焦煤)本期价格1623.3元/吨,较上期上涨74.5元,涨幅4.8% [8] - 焦炭(准一级冶金焦)本期价格1479.7元/吨,较上期上涨58.3元,涨幅4.1% [8] 非金属建材价格变动 - 普通硅酸盐水泥(P.O 42.5袋装)本期价格355.0元/吨,较上期上涨4.1元,涨幅1.2% [9] - 普通硅酸盐水泥(P.O 42.5散装)本期价格284.6元/吨,较上期上涨1.3元,涨幅0.5% [9] - 浮法平板玻璃(4.8/5mm)本期价格1200.6元/吨,较上期下跌11.7元,跌幅1.0% [9] 农产品价格变动 - 稻米(粳稻米)本期价格3909.7元/吨,较上期下跌9.9元,跌幅0.3% [9] - 小麦(国标三等)本期价格2486.5元/吨,较上期上涨17.9元,涨幅0.7% [9] - 玉米(黄玉米二等)本期价格2145.9元/吨,较上期下跌6.9元,跌幅0.3% [9] - 棉花(皮棉,白棉三级)本期价格14485.8元/吨,较上期下跌19.6元,跌幅0.1% [9] - 生猪(外三元)本期价格11.8元/千克,较上期下跌0.2元,跌幅1.7% [9] - 大豆(黄豆)本期价格4298.3元/吨,较上期上涨49.2元,涨幅1.2% [9] - 豆粕(粗蛋白含量≥43%)本期价格3063.0元/吨,较上期上涨2.8元 [9] - 花生(油料花生米)本期价格7575.0元/吨,较上期上涨9.4元,涨幅0.1% [10]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 - 尿素(中小颗粒)本期价格1619.8元/吨,较上期上涨3.1元,涨幅0.2% [10] - 复合肥(硫酸钾复合肥,氮磷钾含量45%)本期价格3148.7元/吨,较上期上涨5.9元,涨幅0.2% [10] - 农药(草甘膦,95%原药)本期价格27375.0元/吨,较上期下跌125.0元,跌幅0.5% [10] 林产品价格变动 - 天然橡胶(标准胶SCRWF)本期价格14476.4元/吨,较上期下跌179.9元,跌幅1.2% [10] - 纸浆(进口针叶浆)本期价格5520.0元/吨,较上期上涨14.7元,涨幅0.3% [10] - 瓦楞纸(AA级120g)本期价格3113.0元/吨,较上期上涨80.3元,涨幅2.6%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