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文具
icon
搜索文档
晨光股份(603899):传统业务有待恢复,积极推进IP赋能
华泰证券· 2025-08-29 08:14
投资评级 - 维持增持评级 目标价36.96元人民币 [1][5][7] 核心观点 - 传统核心业务承压导致上半年收入同比下降2.2%至108.09亿元 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2.0%至5.57亿元 [1] - 公司通过IP合作赋能、推进新业务发展和国际市场拓展来应对挑战 品牌与渠道壁垒深厚 [1] - 下调2025-2027年盈利预测 预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22/15.73/17.44亿元 较前值下调12.4%/14.1%/13.6% [5] 业务表现分析 - 线下传统核心业务收入33.45亿元同比下降10.1% 主要因终端需求偏弱及消费人群个性化需求变化 [2] - 晨光科技线上业务收入5.56亿元同比增长15.1% 直营与分销渠道协同发展 [2] - 零售大店业务稳健增长 晨光生活馆收入7.79亿元同比增长6.98% 九木杂物社收入7.56亿元同比增长9.49% [3] - 科力普办公直销业务收入61.29亿元同比增长0.15% 第二季度同比增长5.2%转正 [3] - 海外市场收入5.57亿元同比增长15.9% 业务模式持续优化 [3] 财务指标 - 综合毛利率19.4%同比基本稳定 [4] - 期间费用率13.3%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销售费用率8.2%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 [4] - 归母净利率5.2%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4] - 预计2025-2027年EPS分别为1.54/1.71/1.89元 [5][11] 估值比较 - 参考可比公司2025年Wind一致预期PE均值27倍 给予公司24倍目标PE [5] - 当前股价30.54元对应2025年预测PE19.79倍 [8][11] - 可比公司包括齐心集团、公牛集团、海天味业 2025年平均PE为27倍 [12]
晨光股份(603899):IP化与出海构筑成长新曲线,传统业务阶段性承压
信达证券· 2025-08-28 07:27
投资评级 - 未明确给出投资评级 [1] 核心观点 - 传统核心业务短期承压但产品结构优化 传统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与销售业务2025H1收入40.26亿元同比下降7% 但书写工具/学生文具/办公文具毛利率分别提升2.56/0.89/0.37个百分点至45.61%/36.31%/25.98% [2] - IP化与出海战略构筑新增长曲线 公司与腾讯视频达成战略合作推出《剑来》《斩神》等IP联名产品 海外业务收入5.57亿元同比增长15.92% 线上渠道晨光科技收入5.56亿元同比增长15.14% [2] - 新业务板块呈现分化发展态势 科力普业务收入61.29亿元同比微增0.15% 零售大店收入7.79亿元同比增长6.98%其中九木杂物社收入7.56亿元增长9.49%但净亏损0.23亿元 [3] - 盈利能力短期承压 2025H1归母净利润率5.15%同比下降0.57个百分点 主要因销售费用率提升0.84个百分点至8.18% [4] - 未来三年业绩预计稳步增长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2/17.0/18.9亿元 对应PE为19.0X/17.1X/15.4X [5] 财务表现 - 2025H1整体收入108.09亿元同比下降2.19% 归母净利润5.57亿元同比下降11.97% 单Q2收入55.64亿元基本持平下降0.04% [1] - 经营性现金流6.54亿元同比下降10.88% [4] - 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254.84亿元同比增长5.2% 2026-2027年增速预计达10.4%和10.0% [6] - ROE指标呈现回升趋势 预计从2024年15.7%提升至2027年18.1% [6] 业务板块分析 - 传统核心业务采取减量提质策略 书写工具业务展现韧性收入11.36亿元仅微降0.16% [2] - 科力普业务聚焦四大板块 入围国能易购、中核集团、工商银行等重要客户 [3] - 零售大店渠道规模超830家 九木杂物社会员量级突破千万 IP类产品销售占比持续提升 [3]
晨光股份股价连续3天下跌累计跌幅5.68%,融通基金旗下1只基金持4.85万股,浮亏损失8.92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8 07:21
股价表现 - 8月28日股价下跌2.8%至30.54元/股 成交额3.06亿元 换手率1.08% 总市值281.26亿元 [1] - 连续3天累计下跌5.68% [1] 主营业务构成 - 办公直销占比56.70% 办公文具14.86% 学生文具13.27% 书写工具10.51% 其他产品4.41% 其他(补充)0.23% [1] 基金持仓情况 - 融通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002605)二季度持有4.85万股 占基金净值6.69% 为第二大重仓股 [2] - 当日浮亏4.27万元 三日累计浮亏8.92万元 [2] - 该基金规模2101.62万元 今年以来收益12.1% 近一年收益30.13% 成立以来收益84.4% [2] 基金经理信息 - 李蕤宏任职1年167天 管理规模2101.73万元 最佳回报15.61% 最差回报2.37% [3] - 关山任职9年89天 管理规模10.85亿元 最佳回报106.12% 最差回报-34.65% [3]
晨光股份(603899):持续推进品牌出海,IP转型赋予新活力
华西证券· 2025-08-28 06:00
投资评级 - 报告对晨光股份(603899)给出"买入"评级 [1] 核心观点 - 晨光股份传统业务产品与渠道升级带来量价提升空间 新业务正在迈入收获期 公司由文具龙头逐渐向文创巨头持续转型升级 迈向世界级晨光 [9] - 公司基本盘依然牢固 中长期一体两翼持续发力 传统业务从"增量"到"提质" 科力普净利率仍有提升空间 新零售渠道模式成熟 海外市场加速探索 [7][8] 财务表现 - 2025H1公司实现收入108.09亿元 同比-2.19% 实现归母净利5.57亿元 同比-11.97% 扣非归母净利4.62亿元 同比-18.63% [2] - 2025Q2实现营收55.64亿元 同比-0.04% 归母净利润2.39亿元 同比-5.57% 扣非归母净利润1.80亿元 同比-24.73% [2] - 预计25-27年营收分别为258.03/283.83/312.22亿元 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44/16.01/17.74亿元 EPS分别为1.56/1.73/1.92元 [9] - 2025Q2公司毛利率-0.34pct至18.31% 净利率-0.46pct至4.30% [6] 渠道表现 - 晨光科力普2025H1实现营收61.29亿元 同比增长0.15% 着力拓展MRO工业品及营销礼品供应链 新兴业务板块占比快速提升 [3] - 零售大店2025H1实现营收7.79亿元 同比增长6.98% 其中九木杂物社实现收入7.56亿元 同比增长9.49% 会员量级已破千万 [3] - 九木杂物社IP类产品资源投入和销售占比均有所提升 新增多场与外部IP联动的快闪活动 截至2025半年度末公司在全国拥有830家零售大店 [3] - 晨光科技2025H1实现收入5.56亿元 同比增长15.14% 加速新渠道业务发展 积极推动线上业务 [4] 产品表现 - 2025H1书写工具销售额11.36亿元 同比-0.16% 学生文具14.35亿元 同比-8.52% 办公文具16.07亿元 同比-8.48% 其他产品4.77亿元 同比+6.79% 办公直销61.29亿元 同比+0.15% [5] - 毛利率分别为书写工具45.61%(+2.56pct) 学生文具36.31%(+0.89pct) 办公文具25.98%(+0.37pct) 其他产品44.10%(-1.28pct) 办公直销6.92%(-0.21pct) [5] 费用与盈利能力 - 2025Q2公司期间费用率同比+0.63pct至13.16% 销售/管理/财务/研发费用率分别同比+0.93pct/-0.43pct/+0.11pct/+0.02pct至8.21%/4.23%/-0.09%/0.82% [6]
竞争加剧晨光文具业绩承压,拥抱二次元零售大店业务营收增长
南方都市报· 2025-08-28 05:59
核心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收108.08亿元同比减少2.19% [1][2] - 归母净利润5.57亿元同比减少11.97% [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54亿元同比减少10.88% [2] - 总资产157.18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24% [2] 传统核心业务 - 传统业务收入40.26亿元同比减少7.18% [1][3] - 面临产品同质化、价格竞争及需求放缓挑战 [3] - 行业整体营收同比下降1.6% [3] - 持续推进全渠道布局与零售体系优化 [3] 新业务发展 - 零售大店业务(九木杂物社+晨光生活馆)收入7.79亿元同比增长6.98% [1][6] - 九木杂物社收入7.56亿元同比增长9.48% [6] - 科力普科技集团收入61.29亿元同比增长0.15% [7] - 全国零售大店总数达830家 [6] 行业趋势与战略转型 - 行业从数量增长转向消费升级与产品升级驱动 [3] - 主力消费人群个性化需求推动IP联名产品发展 [3][4] - 公司定位从"功能提供者"转变为"情绪价值提供者" [4] - 通过与《浪浪山小妖怪》《剑来》等热门IP联名拓展周边品类 [6] 业务结构特点 - 九木杂物社面向15-29岁品质女性群体 主打文具文创与家居品类 [6] - 晨光生活馆面向8-15岁学生群体 以文具品类为主 [6] - 零售大店主要布局在城市核心商圈及书店渠道 [6]
晨光股份:上半年净利润5.57亿元,同比下降11.97%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11:5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8.09亿元,同比下降2.19% [1] - 归母净利润为5.57亿元,同比下降11.97%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082元 [1]
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1] - 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7名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 - 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 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 -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 [2]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公司运作和完善治理 [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治理制度修订 - 系统性修订公司治理制度以适应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则更新 [2]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2] - 议案3.1/3.2/3.7/3.10/3.11/3.18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具体制度内容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专项行动方案评估 - 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3] - 评估报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 股东大会通知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
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认真履行持续信息披露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2] - 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 [2]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不得利用内幕交易 [2] - 信息披露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2] - 确保公开披露信息在规定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2] 信息披露内容及标准 - 公开披露信息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招股说明书等 [6]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 [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时应陈述理由并披露 [6] - 经营业绩预计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6] 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 发生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应立即披露 [6]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值等 [6][7] - 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事件发生时 [7]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出现异常交易时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7]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时应及时披露影响 [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9]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9]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 [11]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写,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发布 [1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 [11]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 [1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专门机构,负责起草、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1]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信息披露资料负直接责任 [11] - 董事应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件,主动调查获取信息披露决策所需资料 [12] 信息保密 - 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16] - 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在信息公告前向第三人披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18] - 信息知情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 [18]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约定不得在信息公开发布前向第三人披露 [18] - 当未披露重大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或证券交易价格明显异常波动时应立即披露 [18] 档案保管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18] -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资料原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 [20] - 由于有关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应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 [20] -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的,董事会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20]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董事会应及时检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 [20]
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总则 - 公司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并增强年报信息披露质量而制定本制度 [1][3]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3] - 公司有关人员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 [3]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界定 - 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3] - 具体情形涵盖违反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使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3] -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违反编报规则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也属于重大差错 [3] 重大差错处理程序 - 发生重大遗漏或差错时需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并逐项如实披露原因及影响 [2] -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 由内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时 内审部门需及时查实原因并报董事会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4] 责任追究范围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人员 [3] - 董事长 总裁 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4] - 财务总监和财务中心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4] 从重与从轻处罚情形 - 从重处罚包括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打击报复调查人 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情形 [4]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 主动挽回损失 非主观因素造成等情形 [4] - 责任追究形式包含通报批评 警告 调离岗位 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 制度实施与适用范围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4] - 季度报告和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5]
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2]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2]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2]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 [2] - 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如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 [2] - 包括可能对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 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 包括因职务或工作可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监管机构人员 [4] 登记备案要求 - 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 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4] - 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关键时点时间、参与人员名单及筹划方式 [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4] 保密义务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履行保密义务 [4] -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股票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 [7] - 违反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降职、免职、没收非法所得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7] 外部机构义务 - 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重大事项时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7] -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对上市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业务时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7] -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发起方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上市公司 [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7] - 所称"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