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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02 02:48
可转债发行概况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280,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伯25转债",代码"113696",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 [1] - 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总规模28,020,000张(2,802,000手),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7月1日 [4] 发行配售结果 - 原股东优先配售金额达2,064,834,000元(2,064,834手),占发行总量的73.69% [4] -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737,166,000元(737,166手),占比26.31%,有效申购户数8,265,761户,有效申购数量8,236,525,494手,中签率0.00894996% [5] 发行机制与包销安排 - 若原股东和网上投资者合计认购不足发行量的70%,发行人或中止发行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 [2] - 主承销商包销基数280,200万元,原则上包销比例不超过30%(84,060万元),超30%时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 [2] -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未缴款将被限制申购6个月,弃购统计以投资者为单位合并计算 [3] 后续安排 - 摇号抽签仪式于2025年7月2日举行,中签结果于7月3日公布,每个中签号限购1手(1,000元) [5] - 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相关文件可查阅上交所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6][7]
东安动力:6月发动机销量44945台,同比增长82.79%
快讯· 2025-07-01 08:42
公司业绩 - 2025年6月发动机产量39640台,同比增长34.31% [1] - 2025年6月发动机销量44945台,同比增长82.79% [1] - 2025年6月变速器产量17176台,同比增长198.25% [1] - 2025年6月变速器销量14389台,同比增长329.78% [1] - 2025年累计发动机产量225636台,同比增长13.36% [1] - 2025年累计发动机销量223539台,同比增长23.36% [1]
日盈电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日盈电子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30 16:25
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5] - 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 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7月9日 [5] -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负面情形、激励对象符合要求、公司层面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5][6][7]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678,900股,涉及10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8]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 公司将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等文件 [8]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继续按规披露 [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解除限售程序合法合规,条件已成就,人数及数量符合规定 [9]
瑞玛精密: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证券之星· 2025-06-25 20:16
发行方案核心内容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1]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1]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2]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202.65万元[2] - 募集资金将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3]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3] 行业发展趋势 - 2024年全球汽车销量达9,531.47万辆,同比增长2.65%,其中亚太地区销量占比53.93%[15] - 中国新能源汽车2024年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2%和35.1%,市场渗透率达31.6%[22] - 全球5G连接数持续增长,中国5G移动电话用户达10.14亿户,5G基站达425.1万个[25] 公司竞争优势 - 公司定位于精密智能制造,重点围绕"智能座舱"和"智能底盘"系统领域开发产品[26] - 已取得ISO 14001、ISO 9001、IATF 16949等认证,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27] - 获得诺基亚"铱金供应商"、采埃孚天合"最佳交付奖"、博格华纳"最佳合作伙伴奖"等客户认可[28]
上海沿浦: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证券之星· 2025-06-25 16:47
信息披露管理规范 - 公司制定本规范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对外信息发布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规范所指信息包括所有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且未公开的信息,如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1]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对外公布事宜[1] 信息发布流程与责任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及时公平披露义务[1] - 对外宣传文件需提交证券事务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签发书面意见后方可发布[2] -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布未公开信息[2] 保密义务与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2] - 定期报告编制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涉密人员不得通过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等形式提前泄露内容[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接受媒体采访或调研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陈述[3] 外部信息报送控制 - 无法律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需拒绝报送,依法报送时需将接收方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并履行审批流程[3]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4][5] - 对外报送信息时需书面提醒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3] 规范执行与效力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需严格执行本规范,并督促外部单位或个人遵守[5] - 规范与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及公司章程为准[5] - 本规范由董事会解释,经审议后生效[5]
科博达: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5 16:47
核心观点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已成就,37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468,600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0.3636% [12][17] -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2名激励对象共2,6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22.35元/股(离职人员)和22.3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绩效考核未达标人员) [19][21][22] - 本次回购注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总金额59,401.18元 [23] 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至48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数量的30% [12]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2.65%至59.68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15.52%至7.31亿元,远超目标值(营收增长52%、净利润增长33%) [15][16] - 激励对象层面:374人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1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仅满足60%解除限售条件 [17] 解除限售规模 - 实际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4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636% [17] - 原激励对象424人中,375人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1人离职、1人绩效未达标、47人未进入本期解除限售) [17] 回购注销情况 回购原因 -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资格,需回购1,400股 [19] -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级C),需回购其未解除限售的40%部分(1,200股) [21] 回购价格调整 - 回购价格经三次派息调整:原始授予价24.10元/股扣除累计每股分红1.75元(2022-2024年每10股分别派5元、6元、6.5元),最终为22.35元/股 [19][22] - 绩效考核未达标部分的回购需额外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2] 程序合规性 - 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获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5][10][11] - 法律意见书确认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11][18][23]
科博达: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16:3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限售期为2022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限售期届满后解除限售比例为40% [1][7] - 公司未出现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3]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4] 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 以2021年营业收入5.97亿元和净利润7310万元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2.65%,净利润(扣非后)增长率为115.52%,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净利润增长率为119.56% [5]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业务单元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根据业绩承诺协议执行,个人层面37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解除限售比例为60% [5][6][7] 激励计划调整及解除限售安排 - 原424名激励对象中49名因离职不再具备资格,已回购注销237,500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375人,授予数量调整为3,674,500股 [7] - 监事会同意对37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468,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7]
凯龙高科:取得E-mark认证
快讯· 2025-06-23 11:05
公司产品认证突破 - 公司热管理产品YJP-Q加热模块获得塞浦路斯共和国道路交通部颁发的ECE-R122证书和ECE-R10证书 [1] - ECE-R122证书确保加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环保性 [1] - ECE-R10证书确保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 [1] 海外市场拓展现状 - 公司海外市场尚处于拓展阶段 [1] - 2024年度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仅为0.16% [1] - 目前海外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小 [1]
巴兰仕过会:今年IPO过关第28家 国金证券过首单
中国经济网· 2025-06-21 08:24
公司概况 -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符合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要求,成为2025年第28家过会企业(上交所和深交所共18家,北交所10家)[1] - 公司专注于汽车维修、检测、保养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拆胎机、平衡机、举升机及冷媒回收加注机等汽车养护设备[1] - 第一大股东蔡喜林持股18.27%,第二大股东上海晶佳持股12.17%,第三大股东冯定兵持股11.45%,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相近且均未超过30%,无控股股东[1] 实际控制人结构 - 蔡喜林、孙丽娜夫妇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46.66%股份(蔡喜林直接持股18.27%,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23.63%,孙丽娜间接持股1.52%)[2] - 蔡喜林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丽娜任副总经理,两人均持有匈牙利永久居留权[2] 发行计划 - 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未行使超额配售权)或2,415万股(全额行使15%超额配售权)[3] - 募集资金29,992.87万元,用于汽车维修保养设备智能化改造及扩产、举升设备智能化工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 上市委员会问询重点 - 要求说明2023-2024年业绩增长驱动因素及持续增长的风险应对措施[4] - 需补充产品在欧洲、亚洲、南美洲市场的竞争优势及客户流失风险分析[4] - 需进一步论证境外客户稳定性,包括拓展与维护情况[4] 2025年IPO市场数据 - 上交所和深交所过会企业18家,保荐机构以中信建投(4家)、国泰海通(3家)、华泰联合(2家)为主[5][6] - 北交所过会企业10家,保荐机构包括国投证券、平安证券、德邦证券等,其中国金证券保荐巴兰仕为年内首单[6]
上声电子: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0:3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权利义务和职责,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规定制定 [4]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4]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管应支持配合其工作 [4]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经济、管理、证券等领域从业经验 [4] - 需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等 [4] 董事会秘书任免程序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 [4]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包括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重大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等 [4] - 空缺期间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董事长可临时指定代行人选 [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制度制定,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5]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参与相关会议并记录 [5] - 需对重大政策提供法律咨询,落实董事长审批事项并汇报进展 [5]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查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6]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工作,秘书兼任办公室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5] 离任与交接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审查并完成档案、事务移交 [6] - 需签订保密协议履行持续保密义务,涉及违法违规信息除外 [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