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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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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
券商中国· 2025-09-27 02:29
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 购业务的公告》(下称《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债券回购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央 行、外汇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告》发布后,将进一步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 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业内专家认为,债券回购开放顺应境外机构需求,是中国债券市场 高水平开放的重要里程碑。 综合来看,三部门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 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 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 近年来,央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 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今年2月,央行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 通"项下债券为抵押品的离岸债券回购业务。 本次《公告》进一步 ...
境外投资者迎利好,央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6 13:59
目前,我国质押式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债券回购在操作上存在一定差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 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告》发布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 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同时,为便利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 外机构投资者平稳过渡,此类机构在过渡期内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过渡期为自《公告》实施之日 起12个月。 9月26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推动的跨 境债券回购业务正式推出。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9月2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 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下称《公告》),支持所有已进入内地在岸债券市场的境 外机构(包括债券通投资者)参与在岸债券回购业务,从在岸市场获得人民币流动性,并汇出境外使 用。【详见:三部门: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香港金管局表示,该措施是继香港金管局于今年2月推出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之后的又一项重要政 策,将为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提供更稳定的流动性,有效降低人民币融资成本。跨境回 ...
进一步开放!三部门: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证券时报· 2025-09-26 12:54
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 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下称《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 务。 债券回购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 一。央行、外汇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告》发布后,将进一步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 动性管理的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业内专家认为,债券回购开放顺应境外机构需求, 是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的重要里程碑。 综合来看,三部门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 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 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 近年来,央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 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今年2月,央行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 以"债券通"项下债券为抵押品的离岸债券回购业务。 本次《公告》进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