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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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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再就业,发挥余热也别忘了“风险”
搜狐财经· 2025-09-01 03:29
行业用工趋势 - 餐饮 物业 家政等行业对退休人员再就业需求显著 岗位以清洁工 维修工 保安等体力劳动为主[3] - 医疗 科研 财会等白领岗位对退休人员也有一定需求 且薪资水平较高[4] - 企业招聘退休人员可降低用工成本 无需缴纳社保 且退休人员经验丰富 培训成本低[4] 岗位与薪酬情况 - 麦当劳退休人员时薪为19元 每日工作4至8小时 薪资月结 岗位包括清洁工 维修工 餐厅员工[3] - 部分岗位如烧烤店穿肉工作时薪达25元 但工作强度大 需承担杂务[6] - 高级技术顾问等脑力岗位月薪可达8000元 但可能面临业绩压力如论文发表要求[6][7] 法律与权益保障 - 退休人员再就业法律身份非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 无法认定劳动关系[9] - 2023年丰台法院审理167件涉老年人用工纠纷 涉及工资 休息权和工伤权益 受伤起诉比例较高[8] - 2024年9月实施社保新规和人社部征求意见稿 为超龄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 工伤保障等权益保障[11] 就业现状与挑战 - 前程无忧2022年报告显示68%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意愿强烈[6] - 退休人员面临体力考验 如连续工作13小时身体无法承受 以及业绩压力[6][8] - 部分企业招聘条件宽松 仅需健康证 不要求退休证明[4][5] 维权与协议建议 - 2020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审理超龄劳动者相关案件4万余件 上诉率50%[12] - 建议签署权责清晰的书面协议 明确工作内容 报酬 保险等条款 并保留工资条 考勤记录等证据[13] - 权益受损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 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律师[13]
人社部新规拟强制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投保工伤险
第一财经· 2025-08-18 16:23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 当前超龄劳动者面临法律身份不明确、权利保障依据缺失、法律救济渠道不明确等难题 [1] - 实务中通常不认定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导致其无法享有劳动法保护 [4] - 现行法律采取二分法 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但民法未对劳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 [4]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 劳动合同终止 [4] 法律认定与裁判差异 -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6] - 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龄劳动者是否保留或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未明确规定 实践中存在争议 [6] - 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可获劳动法全面保护 被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则排除在劳动法保护之外 权益保障差异显著 [6] - 超龄劳动者谈判能力有限 易出现不签协议或签订不公平协议的情况 [6] 政策调整与趋势 - 人社部征求意见稿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提前退休人员纳入保护范围 但弹性延退期间劳动者不适用 [8] - 明确用工协议订立、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等基本权益 [8] - 采取"劳务关系加载部分劳动权益保护"模式 对劳务关系设定强制性保护标准 [8] - 最高法删除原解释中按劳务关系处理条款 但未新增替代条款 引发误读 [8] 工伤保险改革 - 现行制度下超龄劳动者难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 [10] - 浙江、广东等省份试点将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解绑 但采取自愿参保原则 [11] - 征求意见稿拟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 [11] - 强制参保模式将扩大覆盖范围 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12] - 专家建议结合商业补充保险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 [13] 未来立法方向 - 需提高立法层级为暂行规定提供法律依据 未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需相应修改 [13] - 应加强普法宣传并优化权益救济机制 确保超龄劳动者便捷高效维权 [13]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困境待解 新规拟强制用人单位投保工伤险
第一财经· 2025-08-18 13:46
随着近年老龄化加速以及延迟退休落地,超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即"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备受关 注,比如近期麦当劳、环球影城等企业招聘退休人员的消息引发了一轮社会热议。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告诉第一财经,目前超龄劳动者的法律身份认定还不明确,实 务上通常不认为他们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他们并不享有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身份。 长期以来,我国劳动用工法律调整采取二分法,认定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调整,认定劳务关系为民法调 整,而民法并未对劳务关系(雇佣合同)作出明确规定,基本上基于意思自治由当事人合意来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曾撰文指出,尽管退休不作为限制劳动者劳动资格的义务性规定,在现行 法规则下,退休制度客观上成为老龄劳动者难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限制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 止。"这意味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之间原先存续的劳动关系解除。 当前,这一劳动 ...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困境待解,新规拟强制用人单位投保工伤险
第一财经· 2025-08-18 12:48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 当前超龄劳动者面临法律身份不明确、权利保障依据缺失、法律救济渠道不明确等难题 [1] - 实务中通常不认为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不享有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身份 [2] - 劳动用工法律采取二分法,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但民法未对劳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 [2] 法律认定困境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2] -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3]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是否能建立劳动关系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 [3] - 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可获得劳动法全面保护,被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则被排除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外 [3] 政策调整趋势 - 人社部征求意见稿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纳入保护范畴,但弹性延退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超龄劳动者不适用 [5] -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超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用工协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等内容 [5] - 采取劳务关系加载部分劳动权益保护的规制模式,对基本权益设定强制性保护标准 [5] - 最高法删除原解释中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但未新增替代条款,引发争议 [5] 工伤保险问题 - 超龄劳动者难以得到工伤保险保障,因传统社会保险制度与劳动关系相连接 [6] - 浙江、广东等省份试点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但采取自愿参保原则 [6] - 征求意见稿拟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费用 [6] - 未来各地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企业可用更低成本分担超龄劳动者工伤风险 [7] 未来发展方向 - 建议在现有工伤保险制度基础上发挥商业补充保险作用,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 [7] - 未来需修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立法层级,为超龄劳动者保护提供更充分法律依据 [7] - 应加强普法宣传,优化权益救济机制,便于超龄劳动者维权 [7]
“社保新规”下企业用工风向:退休人员走红?小老板已在做打算
第一财经· 2025-08-13 13:42
接受采访的小商户经营者表示,不想冒"被员工告然后赔钱"的风险,打算9月前和三位员工谈谈。 最高法明确社保"约定豁免"无效。再过半个月,这一司法解释将正式施行,再次明确企业要为全部在岗员工足额 缴纳社保。这项本意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却意外激活了对退休人员就业市场的关注度。 近日,麦当劳、环球影城等企业招聘退休人员的消息引发社会的热议。企业向退休人员乃至"银发族"敞开大门, 是权宜之计,还是将成为未来新用工常态? 第一财经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餐饮店一直都存在招聘退休人员的情况,但并不是特别普遍,大多数餐饮企业 还是首选全职的年轻员工,但也不排斥灵活用工、多元化用工作为补充的做法。一般来说,咖啡店、美发店等均 是以招聘年轻人为主,超市的收银员、理货员等对年龄的要求并不严格;企业还会在一些年轻人不愿做的岗位上 招聘退休人员,比如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半夜、通宵等特殊工时岗位等等。 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来看,老年人再就业存在自身技能不足、生理与健康风险大等问题,与年轻人相比在就 业市场上竞争力是比较弱的。退休人员虽无需企业缴纳社保,但其权益保障仍存模糊地带。去年,渐进式延迟退 休政策实施之后,如何保护超过法定退休年 ...
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经济日报· 2025-08-11 22:05
超龄劳动者规模与现状 - 中国全社会超龄劳动者数量达8720.8万至12254.6万人 其中城镇就业群体为5438.3万至7642万人 [2] -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成为重要课题 规模呈现持续扩大趋势 [1] 地方政策与实践案例 - 广东省佛山市建立银发零工驿站等就业中心 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就业网络 提供职业介绍与培训服务 [2] - 江苏省允许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 截至2024年底累计14.2万名超龄人员参保 含1704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者 [2] 现存制度性缺陷 - 超龄劳动者法律身份不明确 无法享受劳动法规定权利 权益保障缺乏强制性法律标准 [3] - 合同签订存在不公平现象 因谈判能力较弱 不签合同或签订失衡合同情况普遍 [3] -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缺乏针对性职业培训 维权救济途径存在障碍 [3] 政府层面改进方向 - 建立适老化制度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通过财政补贴 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企业雇佣超龄劳动者 [3] - 在数字政府APP设立银发服务中心 社区建立就业服务驿站 提供便捷就业介绍 培训及维权服务 [3] 企业层面实施措施 - 禁止年龄歧视 加强工作场所适老化改造 优化技能培训以开发银发人力资源 [4] - 完善用工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根据超龄劳动者特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4] - 除工伤保险外可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提供更完善保障体系 [4] 劳动者自身行动建议 - 主动参与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能力 要求签订明确用工协议并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4] - 通过工会 劳动监察 仲裁及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
我国拟出台新规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经济网· 2025-08-07 02:37
老龄化与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 - 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有就业意愿和需求的老年人数量日益增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范围及其保障水平,并为其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1] 权益范围界定 - 超龄劳动者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协议期限、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2] - 用人单位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禁忌等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2] - 暂行规定明确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同为其撑起"保护伞",从根本上保障了他们作为劳动者最核心的权益 [2] - 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明确约定具体数额或计酬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2] 休息休假权益 - 用人单位需依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加班,即便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3] 社会保险体系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4] -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 - 累计缴费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缴纳 [4] -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 - 累计缴费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缴纳 [4] - 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超龄劳动者,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5] 地方实践探索 - 浙江省衢州市2019年4月印发《退休返聘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男性65周岁及以下、女性60周岁及以下退休返聘人员期间,可为其单独办理工伤保险 [5] - 2024年发布的《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规定,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的从业人员,可由从业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6] 维权渠道 - 暂行规定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维权渠道,将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的范围 [7] - 超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7] - 暂行规定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调解或仲裁 [8] - 完善的维权体系让超龄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有坚实的后盾,知道该向何处求助,有信心、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8]
易周资讯2025(7.28—8.3)关注行业动态,掌握前沿资讯
搜狐财经· 2025-08-04 20:10
数字人社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超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并畅通争议处理渠道 [3] - 人社部部署自2025年起在全体专业技术人才中开展人工智能通识继续教育,以提升其对人工智能的认知水平和应用能力,培养适应数字化转型的高素质人才 [3] - 人社部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强调挖掘岗位资源、拓宽就业渠道,并重点关注困难毕业生,通过实名服务、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措施促进就业 [3] 数字科技 -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优化创新生态并提升安全能力 [6] - 上半年我国软件业务收入70585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48362亿元,同比增长12.9%,软件产品收入15441亿元,同比增长10.6% [6] - 《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年)》显示,信息化在创新学习工作方式、提升生活服务水平等方面作用显著,企业积极布局新技术以提升竞争力 [6][12] 数字医疗 - 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规范即时结算流程,优化支付方式以缓解定点医药机构垫资压力 [8] - 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第三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共112条),要求省级医保部门动态更新监管子系统 [5][9]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启动医疗卫生强基工程,2025年统筹88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推动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下沉基层服务 [7][11] 民生政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起对3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发放补贴 [10] -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门诊命名规范及管理要求 [5]
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我国拟出台新规
新华网· 2025-08-01 01:05
退休人员再就业,还能继续领取养老金吗?按照暂行规定,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 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暂行规定充分考虑超龄劳动者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同情形,为避免对其就业机会带来影响, 对尚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超龄劳动者,提出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有 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缴费。"黄昆说。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克扣工资、逃脱保险责任等行为如何维权? 暂行规定一方面将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的范围; 另一方面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赋予超龄劳动者更加便捷高效的权 益保障渠道。 7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明 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范围及其保障水平,并为其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超龄劳动者,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表示,此前由于无法直接适用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超龄 劳动者相关权益面临法律保障不足问题, ...
新华解码丨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我国拟出台新规
新华网· 2025-08-01 00:24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范围及保障水平 [1] - 新规要求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社保等事项 [1]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危险作业或职业禁忌劳动,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1] 社会保险与养老金政策 -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的,继续工作不影响原有待遇 [2] - 未达最低缴费年限者可通过个人或用人单位渠道继续缴纳社保 [2] - 用人单位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免缴) [1][2] 维权机制建设 - 将超龄劳动者权益争议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 [2] - 建立司法、行政、工会多部门协同保障机制 [2] - 新规填补法律空白,解决此前维权依据不明、渠道不畅问题 [1][2] 政策背景与意义 - 新规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 [2]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范围指出,新规有助于老年人安心发挥劳动价值 [2] -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黄昆强调工伤保险覆盖对工伤赔偿权的保障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