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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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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干什么、怎么干?
大众日报· 2025-09-25 00:50
9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对近日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 意见》进行解读。《实施意见》围绕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省城市更新工作要干什么、怎么干、钱从 哪里来、谁来干等关键问题进行安排部署。 在济南、青岛率先开展城市存量空间现状评估 今年将加快推进120个片区综合更新改造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 质增效为主的阶段。立足新发展阶段,城市更新具体要干什么? 《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部署实施片 区综合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严格历史文化保护等五方面 重点任务。 在片区综合改造方面,我省将谋划实施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重点工程,"留、改、拆"并 举,统筹资源、一体设计、分步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介绍,今年将加快推进120个 片区综合更新改造,高标准完成开工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14.02万套、改造844个城镇老旧小区的年度任 务目标。 "城市更新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侯晓滨表示,我省将推行小规模、 ...
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运营
经济日报· 2025-09-16 00:04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 量项目建设和运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PPP模式正在走向成熟,超10万亿元存量合作项目有望迎 来新契机,存量、增量有望实现协同发展。 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比较优势,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 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PPP模式,社会资本承担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大部分工作并 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则强化价格和质量监管,确保项目的社会效益实现最大化。党中央、国 务院高度重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10余年来,各地运用PPP模式在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片区开发、 生态环保、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了一大批建设项目,持续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动基础设施现代 化,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也要看到,以2023年为分界线,此前的PPP模式在实施中暴露出模式运用泛化、政府付费多于预 期、民营经济参与有限等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政府债务风险和信用风险。2023年11月份,国 ...
存量PPP项目有救了
经济观察报· 2025-08-30 06:50
当前不同参与方面临的核心难题各有侧重:对社会资本而言, 主要问题是地方政府拖欠已形成实际工作量的账款;对地方政 府而言,则面临竣工结算拖延、贷款利率调整困难、增值税退 税受阻、专项资金归属不明、绩效管理缺乏上位政策支撑、政 府与项目公司矛盾加剧、项目变动频繁、融资难度大等多重挑 战。 作者: 杜涛 封图:图虫创意 一份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行业期待已久的文件终于出炉,为规模达十多万亿元的存量PPP项目提供了新的规范机制。 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 分类分级推进实施,对接近完工项目、对推进缓慢项目采取不同措施;同时明确,2024年底前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8月21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最新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政府方、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方均表示,希望公开出台一份管总的指导性文件,进一 步明确政策预期、回应各方关切。" 在惠诚律师事务所薛起堂看来,《指导意见》发布后,存量PPP项目的处理终于有了明确依据。在"新机制的时候,PPP项目库已经'聊胜于无',仅剩下 20 ...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迎新规
经济日报· 2025-08-29 01:4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旨在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效益 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1] - 指导意见从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 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 强化政策支持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1] - 政策发布有助于明确政策预期 回应各方关切 推动PPP存量项目高质量发展[1] 运营期项目管理 - 约70%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2] - 强调坚持按合同办事原则 合同是项目管理根本依据 相关方责权利均在合同中明确[2] - 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履约 按效付费 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不得以拖延验收或延迟绩效评价等方式拖欠付费[2] - 要求社会资本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公共服务[2] 降本增效措施 - 推动项目瘦身健体 减少不必要建设内容 节约后期运营成本[2] - 合理调整投资回报率和资金折现率等收益指标 适当延长合作期限[2] - 引导社会资本方创新运营模式 引入先进技术 改进管理手段 提高运营专业化水平[2] 在建项目保障 - 对已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项目 重点保障顺利建成完工 及时发挥前期投入效益[3] - 根据当地发展需要 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 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3] - 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模式实施 确有必要开工的可采取其他模式[3] 资金支持机制 - PPP存量项目分为完全政府付费 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三类 前两类需政府补贴支持[3] - 地方政府要将PPP项目相关支出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付费[4] - 可统筹运用专项债券 一般债券以及中央转移支付 地方自有资金用于政府支出部分[4] - 省级政府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统筹各方资源支持存量项目稳健运行[4]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迎新规
经济日报· 2025-08-28 22:13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1] - 指导意见涵盖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 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 强化政策支持三大方面[1] - 政策旨在盘活存量资源 以存量带动增量 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1] 项目运营管理要求 - 约70%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2] - 坚持按合同办事原则 合同是项目管理根本依据 相关方责权利均在合同中明确[2] - 要求依法履约按效付费 地方政府需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 不得拖欠[2] - 社会资本方需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公共服务[2] - 强调降本增效节约优先 推动项目瘦身健体 减少不必要建设内容 节约运营成本[2] - 合理调整投资回报率和资金折现率等收益指标 适当延长合作期限[2] - 引导社会资本方创新运营模式 引入先进技术 改进管理手段 提高运营专业化水平[2] 在建项目保障措施 - 重点保障已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项目顺利建成完工[3] -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 优先实施具收益项目[3] - 其他项目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 稳妥有序梯次推进[3] - 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模式 确有必要开工的可采取其他模式[3] - 要求加快建设进度 保障融资需求[3] 资金支持政策 - 存量项目分为完全政府付费 可行性缺口补助 使用者付费三类 前两类需政府补贴支持[3] - 地方政府需将PPP项目相关支出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按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付费[4] - 可统筹运用专项债券 一般债券 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资金用于政府支出部分[4] - 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政策工具 包括足额安排预算并严格执行 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工具 整合资金资源渠道[3] - 省级政府需扛起主体责任 统筹各方资源支持存量项目稳健运行[4] 行业发展背景 - PPP模式发展10余年来在交通运输 市政工程 片区开发 生态环保 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大批项目[1] -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持续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推动基础设施现代化[1] - 在稳增长 调结构 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
财政部:地方债可支持存量PPP项目建设
中国经营报· 2025-08-23 14:27
政策背景与现状 - 自2023年PPP新机制实施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使用范围收窄部分存量项目陷入困境[1] - 截至2022年底各地录入PPP项目共8057项总投资11.6万亿元部分项目出现政府拖欠和融资受阻问题导致社会资本现金流短缺及应收账款高企[1] - 目前约七成PPP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其运营情况直接影响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1] 政策文件与目标 - 财政部研究起草《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存量项目提升运行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1] - 政策强调有合同依合同是存量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1] - 文件回应政府方、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方需求明确政策预期支持各方协作推动PPP存量项目顺畅实施[2] 融资与财政支持 - 新机制下部分存量PPP项目的预算申请与金融机构融资受到不同程度影响[2] -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评估依法合规支持在建项目融资及时发放贷款以消除融资障碍[2] - 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并可将运营补贴纳入预算管理[3] - 内蒙古安排50亿元专项债化解存量PPP项目风险云南安排369亿元专项债券支持隐性债务化解和PPP项目建设[3] 行业影响与信心 - PPP模式十余年来在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片区开发、生态环保和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大批项目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现代化[2] - 政策明确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的权责为存量项目带来稳定资金支持增强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4] - 加力支持PPP存量项目是盘活存量资源以存量带动增量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必然要求[2]
财政部:多措并举保障PPP存量项目顺畅运行
期货日报网· 2025-08-21 16:44
政策导向 - 财政部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顺畅建设和高效运营 [1] - 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和做优增量并举 [1] 实施策略 - 因地制宜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并秉持系统观念统筹各方资金资源 [1] - 多措并举加力保障以盘活存量资源带动增量发展 [1]
财政部:加力保障PPP存量项目顺畅运行
证券日报· 2025-08-21 16:26
PPP政策新规 -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 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办转发实施 [1] - 政策目标为规范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效益 持续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1] - 当前约70% PPP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其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2] 项目分类与管理要求 - PPP存量项目分为三类:完全政府付费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使用者付费项目 [2] - 完全政府付费项目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需要政府补贴 [2] - 政府支出责任必须纳入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支出计划 不得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2] 资金支持措施 - 允许地方政府统筹运用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资金 用于符合条件的在建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 [2] - 对已建成运营项目 可安排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问题 [2] - 地方政府需统筹运用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资金 合理用于存量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补贴 [3] - 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 用好相关资金保障各行业领域存量项目平稳实施 [3] 政策定位与意义 - 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 [1] - 支持PPP存量项目顺畅建设和高效运营是盘活存量资源 以存量带动增量的必然要求 [1] - 政策将PPP存量项目纳入今后相关增量政策中统筹考虑 [3]
财政部推动规范PPP存量项目 助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环球网· 2025-08-21 02:03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统筹 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 为确保在建项目顺利推进,《意见》要求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性质及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优先实施收益较好的项目,2024 年底前未开工的PPP存量项目原则上不再采用该模式。金融机构需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支持在建项目融资,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应在 符合条件、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放款;对未签订协议的项目,应基于尽职调查合理确定信贷条件,优化审批流程,不得无故终止或要求地方政府出具承诺 函等文件。 针对已运营项目,《意见》强调地方政府须依法履约,按合同约定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足额付费,不得以拖延验收、延迟绩效评价等方式拖 欠款项。社会资本方则需按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公共服务。 | 窗 引导: 000014349/2025-00068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 --- | --- ...
超10万亿存量PPP项目何去何从?国务院出规范
第一财经· 2025-08-21 01:08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模式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贯彻落实[3] - PPP新机制于2023年11月推出,与老模式相比有重大变化,涉及超10万亿元存量项目[3] - 截至2022年底,财政部PPP管理库项目10346个,投资额超16万亿元;发改委监测服务平台显示PPP项目8057项,总投资11.6万亿元[3] 存量PPP项目分类处理 - 对接近完工的项目,抓紧推进建设、验收决算并投入运营[4] - 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论证压缩规模、优化标准、调整配套内容,原则上不得超出已核定概算总投资[4] - 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需及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5] 存量PPP项目融资支持 - 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依法履约并及时放款,对未签订协议的项目合理确定信贷条件[5] - 优化信贷审批流程,不得无故终止或要求地方政府出具承诺文件[5] - 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6] 地方政府履约与付费 - 地方政府需按合同依法履约,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不得拖延付费[6] - 部分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化解存量PPP项目风险,如内蒙古安排50亿元,云南安排369亿元[6] - 对已运营项目,地方政府需将运营补贴等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可安排专项债券资金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问题[6] 存量PPP项目运营监管 - 对应收费未收费的项目,地方政府可履行程序后实施收费,合理调整投资回报率、资金折现率等指标[8] - 建立运营成本控制机制,平滑财政支出,适当延长合作期限[8] - 防范合同纠纷和逃废债,保障各方权益,确需解约的需依法协商并防止项目停摆[9] 资金统筹与政策支持 - 地方政府需统筹用好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资金,支持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补贴[7] - 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需将支持PPP存量项目纳入增量政策中统筹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