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地方债可支持存量PPP项目建设
中国经营报·2025-08-23 14:27
政策背景与现状 - 自2023年PPP新机制实施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使用范围收窄部分存量项目陷入困境[1] - 截至2022年底各地录入PPP项目共8057项总投资11.6万亿元部分项目出现政府拖欠和融资受阻问题导致社会资本现金流短缺及应收账款高企[1] - 目前约七成PPP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其运营情况直接影响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1] 政策文件与目标 - 财政部研究起草《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存量项目提升运行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1] - 政策强调有合同依合同是存量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1] - 文件回应政府方、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方需求明确政策预期支持各方协作推动PPP存量项目顺畅实施[2] 融资与财政支持 - 新机制下部分存量PPP项目的预算申请与金融机构融资受到不同程度影响[2] -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评估依法合规支持在建项目融资及时发放贷款以消除融资障碍[2] - 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并可将运营补贴纳入预算管理[3] - 内蒙古安排50亿元专项债化解存量PPP项目风险云南安排369亿元专项债券支持隐性债务化解和PPP项目建设[3] 行业影响与信心 - PPP模式十余年来在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片区开发、生态环保和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大批项目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现代化[2] - 政策明确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的权责为存量项目带来稳定资金支持增强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4] - 加力支持PPP存量项目是盘活存量资源以存量带动增量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必然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