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法评估

搜索文档
复星国际:完成广州淘通股权出售,录得收益约7108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9-05 11:04
核心交易调整 - 因广州淘通与合作品牌关系变更 重新评估广州淘通100%股权价值为人民币7.23亿元 [1] - 复星开心购出售代价调整为人民币3.166亿元 其中现金支付2.918亿元 2481万元认购杭州天元111万股A股(占比0.80%) [1] - 黄震、唐斌、姚宇代价分别调整为85.64万元、85.64万元、368.26万元 均为现金支付 [1] - 出售事项总代价人民币3.936亿元 广州淘通账面价值约3.225亿元 [1] 财务影响 - 公司将录得收益约7108万元 [1] - 出售完成后 复星将不再持有广州淘通任何股权 [1] 估值方法 -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 收益法结果7.23亿元 市场法结果7.39亿元 [1] - 最终采用收益法结果 预测期5年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10.56% [1] - 基于独立估值师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1] 关连交易性质 - 黄震为执行董事 唐斌、姚宇为重大附属公司董事 构成关连交易 [1] - 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 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1] 认购杭州天元情况 - 杭州天元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301335) 主营宠物用品 [1] - 2024年净利润366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净资产19.21亿元 [1]
远达环保: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1 10:12
核心观点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五凌电力和长洲水电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中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选择 估值结果及可比性分析进行了详细披露和说明 五凌电力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定价依据 长洲水电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定价依据 两类资产的估值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1][2][3][4][5][6] 重要子公司认定依据 - 五凌电力重要子公司认定依据《26号格式准则》 选择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占比超过20%的子公司 沅江电力和清水江水电被认定为重要子公司 [3] - 沅江电力2024年度资产总额占五凌电力17.15% 资产净额占24.65% 营业收入占13.63% 净利润占8.47% [3] - 清水江水电2024年度资产总额占五凌电力15.89% 资产净额占30.11% 营业收入占17.94% 净利润占34.31% [3] 估值与可比公司比较 - 五凌电力市净率1.73倍 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值2.20倍 市盈率40.51倍 剔除预重组资产减值事项影响后为37.13倍 处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区间16.91-39.48倍内 [4][5] - 长洲水电市净率3.22倍 剔除2022年减资20亿元事项影响后为1.94倍 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值 市盈率12.77倍 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24.50倍 [4][5] - 水电可比交易市净率区间1.42-3.12倍 平均值2.04倍 市盈率区间11.27-19.59倍 平均值14.70倍 五凌电力水电板块市净率2.03倍 低于可比交易平均值 市盈率45.14倍 高于可比交易平均值 [6] - 新能源可比交易市净率区间1.37-2.07倍 平均值1.71倍 市盈率区间11.59-39.37倍 平均值21.94倍 五凌电力新能源板块市净率1.14倍 低于可比交易平均值 市盈率35.85倍 剔除资产减值事项影响后为26.42倍 略高于可比交易平均值 [6][7] 下属公司评估方法 - 五凌电力下属113家公司 长洲水电下属2家公司 其评估方法根据业务类型和项目阶段确定 [7][8][9][10][11][12][13][14][15] - 水力发电业务公司均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 并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定价方法 [17] - 新能源发电业务公司区分不同阶段 已建成投产项目选用收益法 在建项目根据建设进度选用收益法或资产基础法 拟建项目及壳公司选用资产基础法或以账面值列示 [18][19][20] - 评估方法差异主要源于资产基础法侧重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 收益法侧重于未来盈利能力 水电站因地理位置不同导致收益能力与建设成本不匹配 新能源项目因建设成本下降和电价补贴差异导致两种方法结果差异明显 [17][20] 经营风险分析 - 五凌电力和长洲水电不存在报告期内连续亏损的在运公司 在建及拟建公司出现小额暂时性亏损符合业务阶段特点 [23] - 五凌电力部分下属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100% 如广州凌鹏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 主要因项目尚未正式投运 反映前期投入的阶段性情况 随着股东分期出资和项目投产 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将改善 不存在显著经营风险 [24] 评估方法选择合理性 - 五凌电力水电业绩受来水量波动影响大 2023年湖南省降水量偏少17% 2024年降水量显著回升 未来现金流预测不确定性高 故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方法 [26][27] - 长洲水电历史经营情况稳定 2022-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37,380.89万元 36,999.22万元和37,000.61万元 收益法能够较好反映公司价值 故选择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方法 [28] - 评估方法选择与标的公司预重组时 上市公司剥离资产时及可比交易案例的评估方法选取一致 具有合理性 [25][29][30][31][32]
纳睿雷达收购标的公司评估细节披露:估值逻辑、业绩预测与市场法考量
新浪财经· 2025-08-29 17:33
核心观点 - 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发布专项核查意见 详细阐述标的公司估值依据 业绩预测合理性及市场法评估细节 [1] 标的公司估值方法与合理性 - 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 最终收益法评估结果为37060万元 评估增值率达421.40% [2] - 可比公司选择标准包括上市时间 行业大类 公司规模等维度 选定中颖电子 思特威-W 芯朋微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评估增值率处于可比交易合理区间 静态市盈率在剔除股份支付及减资利息影响后定价合理 [2] - 收益法评估结论具合理性 因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特性 收益法能反映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及综合获利能力 标的公司经营稳定增长 收益预测稳健 [2] 收益法评估业绩预测与合理性 - 预测期内2025至2029年营业收入从14486.11万元增长至24235.89万元 复合增长率为14.58% [3] - 各产品收入增长依据充分 光电传感芯片受益于办公领域升级和电竞需求增长 MCU芯片受国内国产替代及下游需求带动 触摸芯片受益于平板电脑触控笔市场增长 [3] - 产品单价稳定且呈上升趋势 销量基于客户稳定性 历史增长率等综合预测 毛利率预测期高于报告期 主要因产品结构变化 成本下降及2025年上半年毛利率超预期 [3] - 期间费用率因规模效应等下降 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营运资金增加额测算合理 折现率相关参数选取审慎 与可比交易案例相比具合理性与谨慎性 2025年业绩预测可实现性较高 上半年业绩完成率良好 核心产品增长趋势明显 [3] 市场法评估可比公司与价值比率 - 可比公司确定方式及筛选标准与可比交易案例具可比性 虽中颖电子 思特威-W部分标准不满足 但综合筛选逻辑仍具合理性 剔除英集芯等企业因未达筛选标准 模拟纳入后会使市销率升高 验证未选合理性 [4] - 选取市销率作为价值比率 因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市值与盈利能力相关性小 市净率也不适用于轻资产公司 而收入规模是主要价值指标 且与可比交易案例可比 模拟采用市盈率估值大幅高于市销率和收益法估值 表明市盈率适用性低 [4] - 价值比率修正过程 指标选取及打分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未考虑盈利能力状况指标的测算结果更稳健 流动性折扣率选取30.60% 低于市场案例平均 依据行业细分数据 具合理性与谨慎性 [4] 股份支付与商誉处理与分析 - 股份支付方面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与可比交易案例一致 评估预测股份支付费用按规定分摊 与业绩承诺剔除费用无差异 [5] - 交易完成后将新增商誉25253.29万元 占2024年末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总资产 归母净资产 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71% 10.50% 309.85% [5] - 商誉金额依据企业合并准则计算确认 标的公司业务整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商誉全部分摊至该资产组 无形资产评估依据准则充分辨认和判断 纳入商标 专利等知识产权 估值具合理性 [5]
恒丰纸业: 安永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之星· 2025-08-29 15:11
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与重组安排 - 标的公司锦丰纸业于2012年经法院裁定与其子公司锦丰创新、锦丰斯贝克合并破产重整,重整期间引入竹浆纸业等新股东,并于2016年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1] - 2024年2月锦丰纸业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恒华热力100%股权,2024年5月吸并锦丰斯贝克和锦丰创新,随后竹浆纸业以其对锦丰纸业的15,930万元债权实施债转股 [1] - 2024年7月锦丰纸业派生分立出盛源纸业,将与主营无关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四幢别墅产权及历史经营产生的未弥补亏损剥离给盛源纸业 [1] - 竹浆纸业净资产为负,其股东聚源启富于2023年9月增资入股,2025年4月以7,800万元转让所持竹浆纸业股份给福华集团 [1] 分立债务安排与风险 - 标的公司分立时签署《公司分立协议》,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分割,约定锦丰纸业和盛源纸业对分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4] - 盛源纸业划分承担的债务为523.98万元,但债权人主要为控股股东竹浆纸业,因此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较小 [4] - 竹浆纸业出具说明不会要求标的公司就分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事项对本次交易估值定价无实质影响 [4] 债转股操作及评估影响 - 债转股原因为锦丰纸业重组后至托管前严重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难以偿还对竹浆纸业的欠款,经营改善后竹浆纸业通过债转股增资 [5] - 模拟还原债转股前标的公司净资产为-8,728.10万元,评估价值10,875.62万元,增值额19,603.72万元,增值率-224.60% [5] - 债转股后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7,201.90万元,评估价值26,805.62万元,增值额19,603.72万元,增值率272.20%,债转股未对交易估值产生实质影响 [8] 评估方法选择依据 -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因标的公司为重资产生产型企业,核心资产为土地、房屋及设备 [11] - 收益法评估受业务模式制约(2026年起全部销售面向上市公司),且本次交易目的为扩大产能,资产基础法更能反映土地、房产及设备价值 [12] - 资产基础法下通过重置成本、成新率测算资产价值,评估过程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 [11][12] 固定资产评估细节 - 房屋建筑物原值评估增值1,513.99万元,增值率8.74%,因建材、人工价格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16] - 主要厂房评估单价分布在3,299元/平方米至3,850元/平方米,与所在地区PM1新建生产线造价3,430元/平方米基本匹配 [17][18] - 房屋建筑物会计折旧年限20年短于经济使用年限40-60年,导致评估净值大幅增值,例如PM2厂房账面成新率5%但评估成新率54% [19][20][21][22] - 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减值18,587.21万元,因设备价格下降及技术改造拆除旧设备,但净值评估增值4,902.60万元,因会计折旧年限10年短于经济寿命年限20年 [25][32] 土地使用权评估 - 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值6,421.20万元,较账面价值801.40万元增值5,619.80万元,增值率701.25% [5][9] - 评估单价488元/平方米至546元/平方米,与周边可比案例成交单价525元/平方米至675元/平方米经修正后具备可比性 [37][39][41] - 增值原因为区域经济发展、交通及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集聚、土地资源稀缺性及招拍挂价格上升 [42][43] 交易作价合理性分析 - 本次交易作价与破产重整价格26,500万元相近,但重整价格仅用于偿还外部债权及支付重整费用,并非净资产评估值 [47] - 竹浆纸业及张华取得标的公司股权后更新改造累计投入15,930万元,破产重整价格和技改投入远大于本次交易作价 [47] -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因被投资单位恒华热力略有亏损,但核心供热设备未来处于满产状态,不存在经济性贬值风险 [44][45][46]
佳禾智能: 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6:23
财务预测数据 - 2025年营业总收入预测为1,255,030,370.41元 [1] - 营业成本预计达到642,033,682.56元 [1] - 净利润预测值为125,066,589.52元 [1] - 经营现金流预计为145,886,554.78元 [1] 成本费用结构 - 销售费用预计246,452,788.59元 [1] - 管理费用预计149,607,044.94元 [1] - 研发费用预计68,535,167.97元 [1] - 财务费用显示为负值 [1] 现金流与投资 - 资本性支出预计19,848,904.01元 [1] - 净现金流预测为108,639,852.21元 [1] - 折现系数范围从0.6112到0.9004 [1] - 净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为68,054,206.53元 [1] 企业估值 - 市场法PE比率乘数为21.34 [2] - 主营业务价值PE取整为133,300万元 [2] - 非经营性资产净额141.44万元 [2] - 市场法评估值取整为94,100万元 [2] 资产与负债 - 经营性资产现值之和为1,042,900,562.31元 [1] - 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为1,044,314,947.13元 [2] - 付息负债为156,597,475.47元 [2]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为888,000,000元 [2]
至正股份: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重组问询函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6-20 14:25
市场法评估 - 本次交易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市场法估值35.26亿元,增值率18.88%,资产基础法评估值30.85亿元,增值率4.03% [1] - 筛选可比公司过程中,从79家涉及封装材料的上市公司中选定三家为可比上市公司,因韩国HDS与被评估单位生产分布和客户结构不同未选取 [1] - 市场法评估参数来源更为客观,反映了公开市场对企业价值的评定,易于被市场投资者接受,且境外交易对方倾向于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确定对价 [2] - 半导体行业周期性波动加剧,AAMI未来业绩受行业周期影响较大,较难可靠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因此未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3] - 市场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44,064.50万元,差异率14.28%,低于半导体行业类似交易案例的差异率 [6][9] 估值水平提升合理性 - 2024年AAMI估值35.26亿元较2020年3.6亿美元估值提升,主要因2021年以来持续盈利、净资产显著提高、业务布局不断完善 [12] - 2021年至2024年9月30日,AAMI实现累计净利润约6.29亿元人民币,经营性利润合计约8.35亿元 [12] - AAMI滁州工厂AMA产能释放,构建了境内、境外产品类型布局完备的产能体系,2024年向37家客户销售收入占全年收入的83.5% [12] - 全球前六大引线框架供应商占据约60%市场份额,AAMI作为非上市公司且主要产能在中国大陆,具有突出稀缺性 [8] - 2023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5,268亿美元,2024年突破6,200亿美元,引线框架行业集中度提升,前六大厂商市占率从2021年55%提升至2023年60% [10][11] 可比公司选择 - 从79家初筛公司中选取7家候选,最终选定长华科、顺德工业和康强电子三家作为可比公司 [16] - 韩国HDS因无中国大陆工厂、业绩波动趋势与AAMI差异大被剔除,模拟测算纳入韩国HDS将使估值降低49,200万元 [17][25][28] - 可比公司选择考量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收入结构、产能分布、业绩波动与经营风险、企业规模六方面因素 [18][19][20][21][22][23] - 最终选定三家可比公司EV/EBITDA价值比率呈现明显聚拢性,变异系数0.19,韩国HDS纳入后变异系数大幅增长至0.51 [28] - 韩国资本市场存在系统性"韩国折价"现象,导致韩国HDS估值指标显著低于其他可比公司 [29] 价值比率选择 - 选择EV/EBITDA作为比准价值比率,因其能消除跨境税制与会计政策差异,穿透资本结构噪声,减少折旧会计估计不同影响 [30][31] - 半导体行业上市公司价值与EBITDA的拟合优度0.60,仅次于PB指标的0.71 [32][33] - 未选择PB指标因半导体行业采用PB案例主要为并购初创期未盈利企业,且PB对成熟行业和不同分红政策企业可比性较低 [33][34] - 模拟测算采用PB指标将使估值上升至677,870.90万元,较EV/EBITDA计算结果高出92.27% [35][36] 流动性折扣 - 流动性折扣参考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计算,A股和中国台湾市场流动性折扣分别为40.67%和23.7% [39] - 采用90天股价流动性折扣数据具有谨慎性,该数据在不同时间周期中流动性折扣最高 [40] - A股流动性折扣40.67%处于近年其他公开交易案例流动性折扣区间内,高于平均值28.61%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