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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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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17
股东会组成与职权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1] - 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3] - 审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4] -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未反馈 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向山东监管局和上交所备案 且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 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6]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6]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时 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持股数量等详细信息[7] 股东会召开与主持 - 股东会在山东省潍坊市召开 以现场会议形式为主 可结合网络投票方式[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9]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9]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 - 股东会需制作会议记录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内容[10][11]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11] - 股东会资料需保存10年 包括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代理委托书、表决情况等[11] 审议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12] -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3]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会议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比例、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1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时 需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14]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4] 董事会对股东会的授权范围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单项或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长期投资[15] - 董事会可决定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5%的短期投资[15] - 董事会可决定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事项 其中购买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0%以下[15] - 董事会可决定总额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15] - 董事会可决定金额不超过或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15] - 董事会可决定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15]
驰宏锌锗: 驰宏锌锗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议事程序[1]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需在法律及章程框架内行使职权[2]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履职[1][4]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或章程规定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6] - 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时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7]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职权涵盖董事选举与薪酬审批、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债券发行、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9][4] - 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10] - 重大资产交易(一年内超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等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0][4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12]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股东可自行召集[14][1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15][16][17]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2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公司需保障会议秩序及股东参会权利[25][26][27] - 股东表决权实行"一票一权",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45][46][47]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选举,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50][19]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需由出席董事签名确认,内容需符合法律及章程,违规决议可被法院撤销[59][60][65]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当日,利润分配方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3][64]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相关方可提起诉讼,但决议执行不停止直至法院裁定[65]
电气风电: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及议事程序 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1] - 规范年度股东会与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及时间要求 [2][5] - 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召集股东会的权限与流程 [8][9][10][1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10] - 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 公司承担会议费用 [11][13]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 需符合关联性、程序性等审核原则 [1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 [16] -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 [17][18]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1][22] - 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4][32] - 选举董事时可采用累积投票制 大股东持股30%以上时必须采用 [33] 会议纪律与决议执行 - 主持人有权维持秩序并要求违规者退场 [44] - 股东发言需登记 每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 [46] - 决议违反法律无效 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申请撤销 [47][48]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决议公告需包含表决详情 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49][50]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 [5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包括表决票、会议记录等 [53]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与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56][57] - 董事会负责规则解释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执行 [58]
科净源: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框架 - 规范股东会运作程序及职权行使的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股东会性质定位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董事任免、重大资产交易、章程修改等核心职权 [6][9][31] 股东会召开机制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缺额、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 [13] - 召集主体以董事会为主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 董事会拒绝时相关方可自行召集 [14][15][16] - 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形式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股东享有表决权 [3][30] 提案与表决规范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22]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特别适用于持股30%以上大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场景 [15] - 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 担保事项中连续12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需2/3以上表决通过 [10][55] 决议执行与争议解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如增减资、合并分立等)需2/3以上通过 [64][67] - 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包括程序违法、内容违规等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诉请撤销 [84] - 董事会负责执行决议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80][82] 特殊事项审批权限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 [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占最近一期审计值50%以上且绝对值超5000万/500万需股东会批准 [11]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供专业机构报告并经股东会批准 [8] 会议程序管理 - 现场会议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 [5][74] - 股东发言需提前登记或现场举手申请 主持人可对超时或无关质询进行干预 [52]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覆盖现场会议全程(9:15-15:00) [40][57]
金陵体育: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11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权益[2]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依法召集和召开,全体董事应勤勉履职保证股东会正常运作[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发行证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得授权其他机构代为行使[3]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比超50%、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00万元、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等[3][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经股东会批准,但公开招标、国家定价交易等情形可豁免[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8]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获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意见[9][10]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但需提前向董事会报备并满足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11][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明确议题且符合法律法规,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15][16]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内容需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18][19]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在通知中完整披露,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21]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以现场形式为主,可结合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5][23]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41] - 选举董事可采用累积投票制,特别决议需获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42][50][52]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公告需列明表决结果详情,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49]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内容包括审议过程、表决结果、股东质询及答复等[55] - 股东会决议若程序或内容违法,股东可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执行[59][60] 附则与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术语"以上""超过"等表述不含本数[62][6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构成《公司章程》附件[65][66]
郑中设计: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8 12:13
股东会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需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确保程序合法有效[1]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需勤勉组织股东会,保障股东权利行使[1][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须10日内书面反馈[2] - 审计委员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视为不履职[5][6] - 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12] 提案与通知要求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需公告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会议提前15日,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0][14]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持股情况等五项详细信息[10][17]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需在公司住所地召开,提供现场+网络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7个工作日[12][13] - 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5][32] - 中小投资者(持股<5%非董高)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31][34]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明细,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21][41]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七项内容[21] - 股东可对程序违规决议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除外[21][47] 附则与其他规定 - 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22] - 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21][44][45]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合法权益[21][46]
新经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7 10: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规范公司行为并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 [1] - 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 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需切实履行职责并按时组织股东会 全体董事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1] - 股东会需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2]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2] -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2]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3]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 -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未在10日内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4] - 若董事会未反馈或不同意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审计委员会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 [4] - 若审计委员会未发出通知 连续90日以上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 [5] - 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并配合会议召集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 [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6] - 召集人不得在发出通知后修改或增加提案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6]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东权利 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等信息 [6][7] - 讨论董事选举时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关联关系及持股数量等详细信息 [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 [7] - 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会 若延期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 [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需在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指定地点召开 可采取现场或网络方式 [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8][9]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 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9] -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 代理人信息 投票指示及签名 [9] - 召集人和律师需验证股东资格并登记持股数 [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会议并接受股东质询 [9][1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 [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时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 [10]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出席股东人数及持股总数 [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0][11] -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无表决权 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1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11][12]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数为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可集中或分散使用 [12] - 除累积投票制外所有提案需逐项表决 优先股发行需就种类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 [13] - 股东会不得修改提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 [14] - 股东需对提案投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未填或错填视为弃权 [14]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与 [14]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方式 主持人需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14] - 表决结果公布前所有相关方需保密 [15]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 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 [1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时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15]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信息 主持人 出席股东 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及质询意见等内容 [16] - 董事 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及主持人需签名保证记录真实准确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6] - 召集人需保证会议连续举行 因不可抗力中止时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 [16] - 通过董事选举提案后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 [1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需作述职报告 [17] - 通过派现 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后需在2个月内实施 [17]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发行优先股时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7]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无效 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时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17][18] - 对召集人资格或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需及时提起诉讼 判决前需执行决议 [18] - 法院作出判决后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 [18] 附则 - 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指在符合证监会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 [19]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强制性规定抵触时需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19]
兴化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6 16:2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则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2] - 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 - 涉及投资、资产处置等提案需披露金额、价格、关联交易等详细信息[8]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9] 股东会召开与出席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登记日后不得变更[10] - 公司不得拒绝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12] 会议登记与签到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13] -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姓名、表决权限、有效期限及委托人签名[14] - 会议签到册需记录出席者姓名、持股数量及比例等信息[15] 议事及表决程序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7] - 选举董事可采用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18] - 表决结果需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现场公布[20] 决议及执行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具体执行参照《公司章程》[21]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持股比例及表决结果[23]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会议纪律 - 无参会资格者、扰乱秩序者等可被主持人责令退场[25] - 仅登记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并限时[26] 监督管理 - 未按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司可能被交易所停牌处理[27] - 违规召集会议可能面临证监会责令改正或交易所纪律处分[28] 附则 - 规则与《公司法》等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28]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28]
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6 11: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组织和行为 提高议事效率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 - 公司应严格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1] -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召开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 [3][4]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时 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 若未发出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 [6]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3] - 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7]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 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 [8] - 股东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网络表决时间及程序 审议事项 股东权利说明 股权登记日和会务联系人等信息 [8] 股东会召开程序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与 [10]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不迟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10] - 会议主持人可要求无出席会议资格者或扰乱会场秩序者退场 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协助 [11]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 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1]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12]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 - 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违反证券法规定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17] - 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18]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可集中使用表决权 [19] - 表决需采取记名方式 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20] 会议记录和附则 - 股东会需有会议记录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出席人员 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等 [23] - 会议记录需与股东签名册 委托书及表决资料一并保存 保存期限为十年 [23] - 本规则所称公告 通知需在符合证监会规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2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24]
天地源: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3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并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若规则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 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1][2] - 公司需严格按法律法规及章程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会议正常召开和职权行使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2/3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其他法定情形[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 若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4] - 审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交所备案 召集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7]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且符合法律法规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 但提案需合法且属职权范围[7]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东出席及委托代理人权利 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信息及网络表决程序[7][8]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与公司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处罚记录等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会议不得无故延期或取消 若延期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8] 股东会召开程序 - 会议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 以现场会议形式为主 并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便利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9]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或迟于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 董事会需维护会议秩序 制止干扰行为[9]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公司不得拒绝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 代理人需额外出示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 需出示相关证明和授权文件[9][10]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任免及报酬等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 修改章程 重大资产交易 股权激励等[13][14]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持股不计入表决总数 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4]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 股东可集中使用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 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15] 决议执行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 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结果及决议详情 若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 需作特别提示[19] - 新任董事按章程规定就任 派现 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董事会等相关方对争议需及时诉讼 判决前需执行决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