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组成与职权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1] - 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3] - 审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4] -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未反馈 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向山东监管局和上交所备案 且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 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6]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6]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时 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持股数量等详细信息[7] 股东会召开与主持 - 股东会在山东省潍坊市召开 以现场会议形式为主 可结合网络投票方式[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9]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9]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 - 股东会需制作会议记录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内容[10][11]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11] - 股东会资料需保存10年 包括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代理委托书、表决情况等[11] 审议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12] -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3]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会议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比例、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1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时 需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14]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4] 董事会对股东会的授权范围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单项或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长期投资[15] - 董事会可决定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5%的短期投资[15] - 董事会可决定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事项 其中购买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0%以下[15] - 董事会可决定总额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15] - 董事会可决定金额不超过或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15] - 董事会可决定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15]
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