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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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鼠仓”!券商投资总经理被罚470万
国际金融报· 2025-11-13 05:15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老鼠仓”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近期对某券商投资部总经理开出470万元罚单是典型案例 [1] - “老鼠仓”行为破坏市场公平、侵蚀投资者权益,并将机构资金与私人利益捆绑,削弱金融机构公信力,甚至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 [1][8] - 根治“老鼠仓”需监管层、券商机构与从业人员形成多方合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市场生态 [9][10] 具体违规行为与处罚 - 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利用职务便利知悉公司自营账户未公开信息,存在三项违法事实 [2][5] - 第一项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达55134.90万元,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 [5] - 第二项为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交易:暗示邢某趋同买入75只股票、金额9771.34万元,分别占其买入只数、金额的81.52%和85.02%;暗示谢某趋同买入金额11385.75万元,占比81.72% [5] - 第三项为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控制使用他人账户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交易部分)共计14010.95万元 [5][6] - 黑龙江证监局依据《证券法》对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万元、250万元和200万元罚款,合计470万元 [6] 行业监管态势与同类案例 - 汤某明案并非孤例,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老鼠仓”查处力度持续升级,多起涉案金额大、职位高的案件相继曝光 [7] - 年初重庆证监局对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永祥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1121万元罚款 [7] - 5月吉林证监局与安徽证监局披露罚单,原华泰证券负责人邵某内幕交易9个月,违规炒股超14年,累计买入金额3.47亿元;时任中信证券李某趋同交易长达3年,二人分别被罚没88.18万元和426.28万元 [7] 违规行为根源与治理建议 - “老鼠仓”屡禁不止源于多重因素:主观上面临短期高额收益诱惑;客观上违规成本与潜在收益失衡,操作隐蔽性强,监控技术存在滞后性;部分券商内部合规管理流于形式 [9] - 治理需多维度推进:法律层面提高罚则、完善刑事衔接;技术层面升级智能监控系统,推广“监管沙盒”;合规层面压实券商主体责任;激励层面将合规表现与职业晋升、薪酬福利深度绑定 [9][10]
7.6亿“老鼠仓”交易 没赚钱也被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1-12 14:33
案件核心事实 - 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及违规买卖股票被处以470万元罚款[1][2]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其凭借职务便利知悉公司自营账户投资信息[2] - 汤某明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累计买入股票76291.99万元[1],其中其本人控制账户趋同买入金额达55134.9万元,占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2] - 汤某明还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交易,相关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分别为9771.34万元和11385.75万元[2] - 其本人及被暗示者的相关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但仍被重罚[2] 处罚具体构成 - 对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2] - 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自行交易行为罚款250万元[2] - 对暗示他人交易行为罚款200万元[2] - 三项罚款合计470万元[1][2] 行业同类案件 - 年内监管部门已查处多起券商从业人员"老鼠仓"案件,涉事人员覆盖公司高管、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3] - 1月,湘财证券原总裁、高级顾问孙永祥因类似行为被合计罚没1842.29万元[3] - 5月,华泰证券从业人员邵某和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某某均因利用职务或系统权限进行趋同交易被处罚[3] - 李某某累计交易金额6483.80万元,趋同盈利213.14万元;邵某趋同买入金额3153.38万元,盈利19.39万元[3] 行业建议与趋势 - 遏制"老鼠仓"行为需要法律监管、技术手段与行业自律多管齐下[3] - 法律层面应进一步细化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刑事责任追究[3] - 监管技术需运用大数据,扩大监管数据维度,优化分析算法[3] - 金融机构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信息隔离机制,防范信息泄露[4] - 需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违规红线,引导从业者敬畏法律[4]
7.6亿“老鼠仓”交易,没赚钱也被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1-12 14:16
案件核心事实 - 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老鼠仓)及违规买卖股票被处以470万元罚款 [1][2] - 汤某明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累计买入股票76291.99万元 [1] - 其本人控制账户趋同买入金额达55134.9万元占总买入金额的77.54% [2] - 汤某明还明示暗示他人交易相关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分别为9771.34万元和11385.75万元 [2] - 其违规买卖股票金额(剔除趋同部分)达1.40亿元无违法所得 [2] 处罚细节 - 对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 [2] - 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自行交易行为罚款250万元 [2] - 对暗示他人交易行为罚款200万元 [2] - 尽管本人及被暗示者相关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但仍被重罚 [2] 行业同类案件 - 湘财证券原总裁孙永祥因类似行为被合计罚没1842.29万元 [3] - 华泰证券从业人员邵某趋同买入3153.38万元盈利19.39万元被处罚 [3] - 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某某累计交易6483.80万元趋同盈利213.14万元被处罚 [3] 行业建议与趋势 - 遏制老鼠仓需法律监管、技术手段与行业自律多管齐下 [3] - 法律层面应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3] - 监管技术需运用大数据扩大数据维度优化分析算法 [3] - 金融机构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信息隔离机制 [4] - 需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违规红线 [4]
7.6亿“老鼠仓”交易,没赚钱也被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1-12 14:12
案件核心事实 - 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行为被处以470万元罚款[2] - 汤某明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累计买入股票76291.99万元[2] - 其本人控制的账户趋同买入金额达55134.9万元,占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4] - 汤某明还暗示他人交易,相关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分别为9771.34万元和11385.75万元[4] 违规行为细节 - 汤某明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凭借职务便利知悉公司自营账户投资信息[4] - 控制使用"邢某""罗某英""胡某娟"三个账户进行交易[4] - 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其违法买卖股票金额(剔除趋同部分)达1.40亿元,无违法所得[5] - 尽管相关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但仍被重罚[5] 处罚结果 - 对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5] - 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自行交易行为罚款250万元[5] - 对暗示他人交易行为罚款200万元[5] - 三项合计罚款470万元[5] 行业同类案件 -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查处多起券商从业人员"老鼠仓"案件[7] - 1月,湘财证券原总裁孙永祥被合计罚没1842.29万元[7] - 5月,华泰证券从业人员邵某趋同买入3153.38万元,盈利19.39万元[7] - 5月,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某某累计交易6483.80万元,趋同盈利213.14万元[7] 行业监管趋势 - 遏制"老鼠仓"需要法律监管、技术手段与行业自律多管齐下[7] - 法律层面应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刑事责任追究[7] - 监管技术需运用大数据,优化分析算法以提升查处效率[7] - 金融机构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信息隔离机制[8]
券商投资总经理搞“老鼠仓”操盘7.6亿元 零收益反被罚470万元
新浪证券· 2025-11-12 06:47
案件概述 - 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被处罚,总交易额高达7.63亿元,但累计无违法所得[1] - 黑龙江证监局对汤某明处以总计470万元的罚款[1] - 案件发生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1] 违法行为细节 - 汤某明控制使用“邢某”账户累计趋同买入177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3亿元,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8.87%[1] - 控制使用“罗某英”账户累计趋同买入55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6168.44万元[1] - 控制使用“胡某娟”账户累计趋同买入123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1.89亿元[2] - 其个人控制使用的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达5.51亿元,占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3] - 汤某明暗示邢某从事交易,导致邢某控制使用“邢某芳”账户累计趋同买入75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9771.34万元[4] - 汤某明明示、暗示谢某从事交易,谢某控制使用三个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达1.14亿元[4] 处罚决定 - 对汤某明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5] - 对其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50万元罚款[5] - 对其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5] 行业监管动态 - 浙江证监局公布案例,林艺平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被罚没1.77亿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5] - 上海一位基金基金经理张某因“老鼠仓”行为被曝光,指挥配偶趋同买入近400只股票,交易金额约6.6亿元,最终被罚没超过3000万元,并被处以10年市场禁入[5]
券商“老鼠仓”案频发,又有投资部总经理涉案7.6亿没赚又被罚
贝壳财经· 2025-11-12 02:37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被黑龙江证监局处以470万元罚款 [1] - 罚金构成包括:对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或暗示他人从事交易的行为罚款450万元 [2] 涉事交易细节 - 汤某明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达55134.90万元,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 [2] - 汤某明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其中邢某累计趋同买入金额9771.34万元,谢某累计趋同买入金额11385.75万元 [2] - 汤某明作为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累计买入金额(剔除趋同部分)达1.40亿元,所有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 [2] 行业同类处罚案例 - 今年1月,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永祥因类似行为被罚没合计1842.29万元 [3] - 今年5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李海鹏利用系统权限进行趋同交易,涉及交易金额6483.80万元,趋同盈利213.14万元 [3] - 今年5月,华泰证券从业人员邵某进行趋同交易,趋同买入金额3153.38万元,趋同盈利19.39万元 [3] 行业问题与监管方向 - 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加剧了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反映了部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 [4] - 部分金融机构在内控、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存在不足 [5] - 行业专家建议强化法律监管体系,提高违法成本,并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识别精度与查处效率 [5]
“指挥”9亿资金,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买股票,被重罚47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22:35
案件核心事实 - 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及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被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处以470万元罚款 [1] - 其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 累计无违法所得 [1][2] 违法行为详情: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 汤某明控制使用“邢某”账户趋同买入177只股票 趋同买入金额30024.39万元 占该账户总体买入金额的78.87% [2] - 控制使用“罗某英”账户趋同买入55只股票 趋同买入金额6168.44万元 占该账户总体买入金额的77.24% [2] - 控制使用“胡某娟”账户趋同买入123只股票 趋同买入金额18942.08万元 占该账户总体买入金额的75.60% [2] - 上述三个受控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55134.90万元 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 [2] - 汤某明明示、暗示“邢某”从事相关交易 “邢某芳”账户趋同买入75只股票 金额9771.34万元 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85.02% [3] - 汤某明明示、暗示“谢某”从事相关交易 谢某控制三个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11385.75万元 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81.72% [4] - 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及明示暗示他人交易的行为 合计被罚款450万元 [1][5] 违法行为详情: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 汤某明控制使用“邢某”、“罗某英”、“胡某娟”账户在剔除趋同交易部分后 累计买入股票金额14010.95万元 [1][5] - 汤某明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 被处以20万元罚款 [5] 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于10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汤某明三项违法行为合计处以470万元罚款 [5]
“指挥”9亿元资金 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买股票 不但没赚钱 反被重罚47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16:02
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的行为,被处罚47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汤某明通过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即"老鼠仓"),累计买入股票76291.99万 元。此外,他还通过控制使用他人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交易部分后)14010.95万元。讽刺的是,汤某明的上述行为"累计无违法 所得",即没有赚钱。但因其行为违法,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470万元罚款。其中,汤某明的"老鼠仓"行为,被罚4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汤某明,男,1973年10月出生,时任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汤某明控制使用"邢某"国泰海通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趋同买入中国卫星、保利发展等177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 30024.39万元,分别占其总体买入只数、买入金额的57.47%、78.87%。控制使用"罗某英"国泰海通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趋同买入中国卫星 ...
“指挥”9亿元资金,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买股票,不但没赚钱,反被重罚47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15:38
每经编辑|金冥羽 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的行为,被处罚47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汤某明通过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即"老鼠仓"),累计买入股票76291.99万 元。此外,他还通过控制使用他人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交易部分后)14010.95万元。讽刺的是,汤某明的上述行为"累计无违法 所得",即没有赚钱。但因其行为违法,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470万元罚款。其中,汤某明的"老鼠仓"行为,被罚4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汤某明,男,1973年10月出生,时任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三、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邢某、谢某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以上合计对汤某明处以470万元罚款。 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汤某明控制使用"邢某"国泰海通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趋同买入中国卫星、保利发展等177只股票,趋同买入金 ...
海富通基金第三次因“老鼠仓”遭罚,年内多只产品清盘,新任董事长谢乐斌如何破局?
凤凰网财经· 2025-11-03 15:09
海富通基金合规危机 - 基金经理杨柠嘉因利用未公开信息指导外部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被处以50万元罚款 [1] - 该事件是海富通基金近年来第三起涉及"老鼠仓"的案件被罚 [2] - 公司因2014年"老鼠仓"事件被证监会勒令整改并暂停新业务三个月 2018年原基金经理谢志刚因"老鼠仓"非法获利27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6] 涉事基金经理表现 - 基金经理杨柠嘉有超过10年证券从业经验 2020年12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2024年10月离职 [3] - 其管理的多只基金业绩跑输基准 规模最大的海富通电子信息传媒产业股票C任职回报跌幅达41% [3][4] - 其管理的海富通新内需混合A任职回报为-20.39% 海富通数字经济混合A任职回报为1.62% [4] 公司产品清盘情况 - 今年以来海富通旗下已有7只基金产品被清盘 [8] - 清盘产品包括海富通优势驱动混合、海富通惠睿精选混合、海富通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ETF等 [9] - 海富通数字经济混合由杨柠嘉管理 清盘前基金资产净值仅36万余元 份额较成立时缩水超99% [9] 公司管理与业务结构 - 2025年4月国泰海通证券副总裁谢乐斌兼任海富通基金董事长 其曾担任国泰君安首席风险官 [7] - 公司管理规模超2000亿元 但混合型和股票型规模占比分别仅为9.64%和4.50% [10] - 今年清盘的基金产品中有5只成立于2024年 多为权益类型产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