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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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领域,A股上市银行平均每家投8000亿
和讯· 2025-10-14 09:25
文章核心观点 - 绿色金融正从“规模增长”迈向“结构优化”,深入产业链末梢,成为支撑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 [1] - 政策密集落地与市场工具创新形成良性互动,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转型 [6][11] 绿色信贷市场 - 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全国本外币口径绿色贷款余额达42.39万亿元,同比环比均显著增长 [2] - A股37家上市银行披露绿色信贷数据,合计规模29.22万亿元,平均每家银行余额约8000亿元 [2] - 国有六大行绿色信贷总额突破20万亿元,合计占比超过七成,工商银行规模超6万亿元居首,邮储银行以38.56%同比增速成为“增速黑马” [2] - 自央行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以来,已有32家银行披露碳减排贷款信息,其中16家披露2025年第二季度数据 [2] 绿色债券市场 - 2025年9月绿色债券市场全面回暖,新发104只,发行规模约1027.69亿元,较8月发行数量和规模环比分别增长112.24%和190.72% [3] - 9月新发绿债单只平均发行规模9.88亿元,高于8月的7.21亿元,显示机构融资需求更强、项目体量更大 [3] - 银行绿色金融债为单月新发规模最大类别,9月发行规模占比从8月的35.36%提升至42.91% [4] - ABS类绿色债券新发数量占比显著提升,从8月的28.57%提升至45.19%,绿色资产证券化进程加速 [4] 碳市场表现 - 9月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3270万吨,总成交额20.04亿元,较8月分别增长116.41%和92.32% [5] - 9月CEA日均收盘价62.94元/吨,较8月71.12元/吨下跌11.5%,碳价呈震荡下行走势 [5] - 业内预计碳价将继续下行,复旦大学碳价指数显示10月CEA买入价格预期55.39元/吨,卖出价格预期60.63元/吨 [5] 政策动态 - 9月多项政策密集落地,涉及电力市场、储能、人工智能赋能能源及企业可持续披露等领域 [12] -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推动电力市场常态化 [13] - 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强化企业ESG信息披露规范 [24] - 沪深北交易所就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新增环境议题披露要求 [18] 企业创新与实践 - 绿色金融工具多元化发展,出现ESG挂钩贷款、蓝碳/生物多样性挂钩贷款、绿色REITs等创新产品 [6][44] - 深圳在澳门发行首单1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气候主题绿债 [45] - 国网国际发行60亿元首笔离岸人民币绿债,创央企单一年期离岸人民币债券最大发行规模 [46][47] - 平安银行3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票面利率1.78% [52][53] - 本钢成功发行钢铁行业绿色科技创新类REITs,规模14.06亿元,优先级票面利率2.6% [56] 绿色电力与绿证 - 2025年8月全国核发绿证2.71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52亿个,占比55.99% [42] - 8月全国交易绿证4838万个,环比减少29.07%,平均价格5.66元/个,环比增长22.77%,延续“量减价涨”趋势 [42] - 全球首条“沙戈荒”绿电特高压(宁夏-湖南±800千伏直流工程)投运,年输送清洁电力360亿-400亿度 [51] 二级市场表现 - 绿色金融二级市场呈现“股强债稳”格局,国金绿色金融100指数9月上涨10.60%,成交额3.34万亿元 [69][70] - 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9月下跌0.71%,但成交额734.80亿元,较8月509亿元有所回升,流动性改善 [69][73]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
搜狐财经· 2025-10-14 08:16
专项管理办法总则 - 专项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降碳项目管理 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投资效益 [3] - 资金安排遵循科学、民主、公正、高效原则 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符合条件的项目 [3] - 年度投资计划聚焦有利于实现"双碳"目标、节能降碳潜力大的领域 结合"十五五"规划环资领域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确定支持范围 [3] 支持范围与标准 - 专项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 [4][5][6] - 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行业 以及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供热、算力基础设施的整体改造 [4] - 煤炭消费清洁替代支持煤电机组和煤化工项目低碳化改造 食品、烟草、纺织、造纸、印染等行业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 以及城乡居民地热能、生物质能供暖 [5] -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回收站点、绿色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退役设备再制造、可降解塑料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以竹代塑"等 [6] - 低碳零碳负碳示范支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应用 零碳园区、零碳运输走廊的近零碳设施建设 绿色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 以及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 [6] - 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碳排放计量、统计、核算、监测等能力建设 包括数据管理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碳排放计量体系等 该方向仅支持政府投资项目 [6] - 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煤炭清洁替代、循环经济降碳、低碳示范项目的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 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东、中、西、东北地区支持比例分别为60%、70%、80%、80% 中央和国家机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7] 投资计划申报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单位是项目汇总申报单位 需建立健全项目动态储备机制 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谋划储备 [8] - 项目单位需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请投资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前期手续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方案、实施进度、项目绩效效果、相关承诺及相关附件 [8][9][10][11][12][13]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单位需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包括现场审核 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专项投向、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内容是否可行、投资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重复安排等 [14] 投资计划下达与项目管理 -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下达到项目或打捆下达的方式 [16] -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估 重点评估项目节能降碳效果、实施必要性、经济可行性、技术先进性、总投资合理性等 [15][17][18]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单位应在收到投资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 每个项目需明确项目单位及负责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19] - 项目单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及绩效目标实施建设 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完工时间 [20] -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需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监管 组织项目单位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投资完成、工程进度、竣工等信息 [22] 监督管理措施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投资计划的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跟踪监控 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 并将绩效评价和整改情况作为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25] - 项目单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投资、转移侵占挪用投资、擅自改变投资使用方式、无正当理由超一年未开工、实施期延期超6个月等情形 将受到责令整改、通报、停止拨付并收回投资、暂停1-3年申请资格等处理 [26][28][31] - 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出现监管失职失责、对问题制止不力、包庇纵容、督促整改不到位等情形 将受到通报、约谈等处理 [29] -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一年内被查出问题较多、不按规定时限下达投资计划造成严重影响等 将受到责令整改、约谈负责人、通报、暂停申请资格等处理 [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5-10-14 03:25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2] - 核心目标是落实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2] 核心机制与措施 - 制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 [2] - 通过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来达成政策目标 [2] 政策制定进程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研究编制完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2日 [3]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
中国能源报· 2025-10-14 03:08
支持范围 - 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10] - 支持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 [10] - 支持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降碳改造 [10] - 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支持煤电机组和煤化工项目低碳化改造 [10] - 支持食品、烟草、纺织、造纸、印染等行业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10] - 支持城乡居民采用地热能、生物质能供暖 [10] -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11] - 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生产应用推广以及“以竹代塑”基础设施建设 [11] - 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支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零碳园区建设及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 [11] - 支持绿色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项目 [11] - 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碳排放计量、统计、核算、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 [11] 支持标准 - 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 [12] - 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东、中、西、东北地区项目支持比例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60%、70%、80%、80% [12] -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12] 投资计划申报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单位是项目汇总申报单位,需建立健全项目动态储备机制 [14] - 项目单位需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请投资支持理由等 [15][16][17] - 资金申请报告需包含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绩效效果 [17][18] - 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须提供节能诊断报告 [18]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单位需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包括项目投向符合性、建设条件落实等情况 [19] 投资计划下达与监管 -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下达到项目或打捆下达等方式 [2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估,择优选取项目 [22][23] - 项目单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 [23] -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需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组织项目单位每月填报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信息 [24] - 项目单位应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中央预算内投资需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25] 项目调整与完工 - 项目在投资计划下达后超过一年未开工或实施期延期超过6个月等情况应予以及时调整 [26][27][28] - 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需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完工报告,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32] - 项目竣工后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不通过需限期整改 [32]
吉林省加速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
中国环境报· 2025-10-14 01:44
吉林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 吉林省15个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实施方案》,标志着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系统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1] - 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是从生产端推动降碳增效、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抓手,也是引导绿色消费和驱动产业链协同转型的重要机制 [1] - 方案目标为到2027年初步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及分级管理制度,到2030年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并全面形成管理体系 [1] 一汽-大众碳足迹管理实践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设定2030年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29%的目标,并通过技术革新、供应链绿色管理等多维度推进 [2] - 公司奥迪A5L车型荣获"2025年中国汽车低碳领跑者"奖项,并成功获得碳足迹1级标识认证 [2] 方案实施路径与未来工作重点 - 方案部署了健全管理体系、构建工作格局、推动行业实践、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保障体系等五大方面共14项重点任务 [1] - 下一步工作将聚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基础建设、推动核算认证、提升基础能力等关键环节,打造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2]
【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陕西日报· 2025-10-14 00:13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2024年秦岭陕西段生态质量指数达到最高“一类”类别,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保持在99%以上 [1] - 长江流域陕西境内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三年全部达到Ⅱ类水质 [1] - 2024年1-9月全省10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8.3%,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9.8%,9月以来全省空气优良率达到100% [1] - 2023年度和2024年度陕西在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1] 生态环境政策与监管优化 - 建立省级重点项目、保供煤矿、抽水蓄能项目、煤电及专项债项目环评服务台账,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2] - “十四五”以来对138个项目采取提前介入服务,开辟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省级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65% [2] - 制定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5实施方案,针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出台专项服务举措,“一对一”指导助企纾困 [2] - 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整合执法检查,每季度统筹开展一次强化监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2] 企业支持与服务 - 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交易 [2] - 推行非现场、穿透式、无感式监管执法方式检查,常态化开展“送法送技入园入企”活动,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履行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2] - 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
陕西筑牢生态屏障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中国新闻网· 2025-10-13 07:28
生态环境质量 - 2024年秦岭陕西段生态质量指数达到最高“一类”类别,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保持在99%以上[1] - 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三年全部达到Ⅱ类水质,长江流域陕西境内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其中8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Ⅰ类[2] 绿色低碳发展举措 - 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出台《陕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修订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和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4] - 加快推动省级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确定13个县区、8个园区为省级试点单位,并推动国家级气候适应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4] 碳市场与碳金融 - “碳惠三秦”碳普惠平台上线运行,落地首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1000万元[2] - 截至今年9月底,陕西省累计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额达27.03亿元[2]
何维率队来粤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10-13 01:26
执法检查活动概况 -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10月9日至12日在广东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1] - 检查组由副委员长何维率领,成员包括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鹿心社、副主任委员布小林和吕忠梅 [1] - 检查组在广州召开座谈会听取广东省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情况汇报,并前往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深入科技企业、产业园区、媒体集团实地调研检查 [1] 循环经济政策导向 - 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循环经济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用法治力量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2] - 要求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把法律规定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措施落到实处 [2] - 指出要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推动配套法规标准制定出台 [2] 法律实施与监督重点 - 关注法律规定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围绕提高法律可操作性,健全刚性约束制度 [2] - 要把执法检查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法律修改紧密结合起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 [3] - 强调要围绕检查重点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同步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3] 行业发展目标与保障 - 执法检查旨在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循环利用水平 [2] - 最终目标是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保障 [2] - 要把执法检查的过程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 [3]
科学谋划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中国环境报· 2025-10-12 23:15
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的战略意义 - 系统谋划实施重大工程是深入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保障 [1] -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为全国层面推进相关工作注入了新动能 [1] - 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力度加大,投融资规模显著提升 [1] 工程谋划实施面临的主要挑战 - 应对气候变化涉及领域广泛,减缓方面涉及能源活动、工业生产等五大领域,我国布局了十大行动,适应方面涵盖几乎所有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 [2] - 各领域间相互关联影响,要求具备全局视野和跨部门统筹协调,但实现高效协同难度极大 [2] - 气候效益量化评估存在障碍,受方法技术、数据可获得性限制,一些工程的气候资金需求难以拆分、效益难以量化,特别是适应领域和间接效益 [3] - 部分工程兼具有气候效益,难以科学合理拆分气候投资份额,易造成工程泛化和投融资规模失准 [3] - 其他领域工程类型占先机,尚无与应对气候变化公共资金需求相匹配的专项资金,相关工程常以其他名义出现,支持政策不足,在资源竞争中处于劣势 [4] 气候投融资需求与机遇 - 2023年全球气候融资规模达1.9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5% [5] - 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到2060年我国将新增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投资需求约139万亿元,年均投资需求约3.48万亿元 [5] 科学谋划实施工程的建议 - 完善顶层设计,将气候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深化与财政、金融、投资等部门协同 [5] - 结合十五五专项规划研究,前瞻谋划引领性、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推动地方发布机会清单或项目清单 [5] - 研究制定项目管理实施方案、配套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机制和长效评估体系,将工程具象化、项目化、清单化 [6] - 实施分级分类,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分类标准规范,支撑减缓和适应工程项目科学分类识别 [6] - 借鉴绿色项目分级管理经验,给予不同属性项目不同级别,通过颜色精准标识,配套升降机制 [6] - 开展差异化组织,分区域谋划重大工程,减缓方面包括西北沙戈荒绿色能源基地、青藏高原水风光储开发等,适应方面包括横断山生态廊道、海河流域洪水防御等 [7] - 聚焦社区、村庄等空间单元谋划实施小而精工程,打造气候友好型微单元 [7] - 强化资金投入,加快设立各级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加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整合和建设,从省域整合转向全国统一 [8] - 强化财金政策互动,给予差异化资金甚至税收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创新使用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工具 [8] - 积极鼓励开展气候金融创新,开发更多气候信贷、气候债券、气候保险、气候基金等产品和服务 [8] - 加强能力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重大工程和投融资研究,攻克气候份额拆分、适应效益量化等技术难点 [9] - 常态化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项目管理和投融资能力建设活动,分区域打造投融资服务中心 [9]
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意味着什么?看专家解读
人民日报· 2025-10-10 23:08
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核心目标 - 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 [1]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 [1] -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 [1] - 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 [1] - 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1] 目标体系与意义 - 2035年目标为“1+3+3”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一揽子目标,其中“1”指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 [2] - 首次提出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绝对量减排目标,标志着碳排放从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的重大跨越 [2][3] - 系统性构建了涵盖能源和产业转型、政策工具创新等多维度指标的行动纲领 [3] 可再生能源与产业基础 - 中国已构建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 [5] - 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全球提供80%以上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 [5] - 近10年来,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 [5] - 2024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已达到19.8% [5]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 全国碳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建成了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5] - 2025年新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实现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的有效管控 [5] 实现路径与挑战 - 完成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并需要有利和开放的国际环境 [6] - 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能源转型,提升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比重 [7] -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以公平、有序、公正的方式加速能源转型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