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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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股份: 华泰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09:4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0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本次权益分派以1 488 019 476股为基数(总股本1 516 870 17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 850 7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 904 155 81元 [2] - 差异化分红导致每股现金红利调整为0 0078元(按总股本摊薄计算) [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27日 [1][3]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分红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3] - 控股股东华泰集团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 个人投资者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至1年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个月内全额计税 [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 0072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 0072元 [5] 方案审议情况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
迈信林: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09:44
分红方案 - 公司宣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7元(含税),以总股本145,426,667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31,986.72元 [1][2] - 分红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 [1] - 现金红利发放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股东分类及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个月内20%,1个月至1年10%)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413元 [3]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派发,税后每股0.1413元 [4][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157元 [5] 实施细节 - 公司股东张友志、苏州航飞投资中心、苏州航迈投资中心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1]
浩瀚深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09:4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对应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1][2] - 公司总股本为158,34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24,73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6,621,931股 [2] - 本次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差异化分红安排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24,73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2] - 若总股本在分配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0.11869元/股 [2]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56,621,931股×每股现金红利0.12元)÷总股本158,346,667股≈0.11869元/股 [2] 红利派发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3]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3] 税收安排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暂免征税 [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征税,税后每股派发0.108元 [6] - QFII和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08元 [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派发0.12元 [7]
丽尚国潮: 丽尚国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09:4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实施 总股本761,335,236股中扣除回购专户股份26,062,913股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735,272,323股 [2] - 现金红利总额约1102.9万元 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0.0145元/股 因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145元 [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7日 [1][3] -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仅进行现金分红不影响总股本结构 [3] 红利派发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股东可于发放日领取 [3] -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4] - 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红利税 1年内持股按差别化税率征税 税后每股0.0135-0.015元 [4][5] 特殊股东税务处理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0135元 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5] - 沪股通投资者通过名义持有人账户派发 适用沪港通税收政策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每股实际派发0.015元 [6]
中金岭南: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09:19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7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325,170,862.88元(含税)[1] - 剩余未分配利润4,733,786,284.99元将结转至下一年度[1] -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1]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26日[1]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4]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4] 差异化税率安排 -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83元[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2]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7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3] 其他信息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咨询机构为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4]
爱科赛博跌10.83% 2023年上市即巅峰超募9.4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6-19 08:31
股价表现 - 公司股价收报39 59元,跌幅10 83%,处于破发状态[1] - 上市首日盘中最高价75 39元,为历史最高价[1] - 发行价格为69 98元/股[1] 发行情况 - 发行数量2062万股[1] - 募集资金总额144298 76万元,净额131769 4万元[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93769 4万元[1] - 发行费用合计12529 36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0600 91万元[1] 资金用途 - 原计划募集资金38000万元用于四个项目:精密特种电源产业化建设、精密测试电源扩建、研发中心升级改造、补充流动资金[1] 跟投情况 - 保荐人子公司长江创新获配824800股,占比4%,获配金额57719504元,限售期24个月[2]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每股现金红利0 51134元,每股转增0 4股[2] -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除权日2024年6月21日[2]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24年6月21日[2]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年6月21日[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19 00:38
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 [1][2] - 分派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579,048股不参与分配 [2]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2,521,211,8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总计派发378,181,784.7元(含税) [2] - 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调整分配总额并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2]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现金红利为摊薄调整后的每股0.1463元 [3]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仅进行现金分红且无送转股 [3] - 最终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1463)元/股 [5] 分配实施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其保管 [5] -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6]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税负,1个月内按20%税率 [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35元 [8]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35元 [8]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每股派发0.15元(含税) [9] 其他调整 - 实施权益分派后需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具体调整详见相关公告 [10]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8 21:19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42,480,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24,809.1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且实施时间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 [4][5] - 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468元/股,其中每股现金红利为0.0099468元 [2][1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7]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 分红派息执行细节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9][10]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等境外机构每10股派0.09元,境内个人投资者及基金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6] 相关参数调整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因权益分派进行相应调整 [11]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295,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11]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8 21:1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60元,每股转增0.40股,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 以总股本62,257,132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37,354,279.20元,转增24,902,852股,分配后总股本增至87,159,984股 [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除息日为2025年6月25日 [1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调整前转股价格为91.31元/股,调整后为64.79元/股,调整公式为P1=(P0-D)/(1+n) [15][16]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华锐转债自6月18日停止转股,6月25日恢复转股 [16] - 调整依据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 [1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2] - 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收益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 [25] - 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30][31] 公司治理动态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调整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 [36][3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计划,认为符合监管要求及股东利益 [42][43]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因转增扩股至87,159,984股 [2][5]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8 21:08
每股分配比例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1]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1]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3] - 总股本133,820,000股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374,700股后基数132,445,300股[3]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24,645.50元(含税)[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33)元/股[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0.233元/股[5] 分红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 红利发放方式 - 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 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6] - 股东陈国华、陈静波由公司自行派发[8] 扣税规则 - 无限售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基金:持股超1年免税(0.235元/股) 1年内暂不扣税[9] - 限售股个人股东及基金:按10%税率代扣 税后0.2115元/股[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 税后0.2115元/股[11]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 税后0.2115元/股[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税 税前0.235元/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