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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金融圈!券商高管“老鼠仓”,罚没1.35亿元!
中国基金报· 2025-11-29 07:49
文章核心观点 - 某券商副总裁陈某涛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及违规买卖证券等违法行为,被江苏证监局合计罚没1.35亿元,并被采取两项合计1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7][9] 违规行为细节 - 陈某涛利用职务便利获取32个证券账户的交易信息,控制8个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趋同买入股票585只,趋同买入金额8.59亿元,趋同交易盈利1875.04元 [6] - 陈某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控制16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累计交易股票3.34亿股,交易金额45.44亿元,盈利2640.01万元 [6] - 违规行为时间跨度长,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自2020年3月持续至2023年3月,违规买卖证券自2011年9月持续至2023年3月 [6] 处罚结果 - 江苏证监局对陈某涛合计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并处以9030.1万元罚款,罚没总额1.35亿元 [8] - 因行为恶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陈某涛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发行人董监高 [9] - 因影响证券交易公平、情节严重,对陈某涛另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交易上市证券 [9] 行业相关案例 - 近期监管披露多起“老鼠仓”案件,涉及IT员工、信息技术负责人等案例增多 [10] - 例如,某券商原分管投研系统建设负责人邵某、某券商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某鹏均因类似行为被处罚 [10] - 某头部私募关联IT人员林某平因“老鼠仓”被罚1.77亿元及5年市场禁入 [10]
浙江某私募IT人员”老鼠仓”被罚没1.77亿 幻方量化沉默
中国经济网· 2025-11-25 00:58
案件核心事实 - 量化私募核心IT人员林艺平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 违法所得8857万元 被罚没合计超过1.77亿元 并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 [1][3]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 林艺平通过控制使用"林某治"和"何某龙"的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1][2][3] - 林艺平在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 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 产品风控及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等工作 实质上实施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履职行为 [1] 涉事公司背景 - 案件涉及浙江省内两家由同一实控人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市场传闻指向九章资产和幻方量化 [1][4] -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 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2000万人民币 [6] - 根据公开信息 一位名为YiPing(Jerry)Lin的量化研究人员自2018年起任职于九章资产相关业务板块 [1] 监管处罚依据 - 林艺平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规定 [3] - 处罚依据包括《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私募条例》第五十五条 进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 [3] - 市场禁入措施依据《基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私募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因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3]
券商自营再爆“老鼠仓”机构信息“隔离墙”待补漏
中国经营报· 2025-11-24 08:55
案件核心事实 - 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明示暗示他人交易及违规买卖股票被处以470万元罚款,尽管相关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 [1][2][3] - 汤某明控制使用三个股票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达55134.90万元,并明示暗示他人账户趋同买入金额分别为9771.34万元和11385.75万元 [2] - 处罚具体包括: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罚款250万元,对明示暗示他人交易罚款200万元,对违法买卖股票罚款20万元 [3] 行业处罚案例 - 湘财证券原总裁孙某祥因类似违法行为被罚没1842万余元,并处以5年市场禁入 [3] - 华泰证券原分管投研系统建设负责人邵某被处以88万余元罚款,其控制账户趋同买入金额3153万元,趋同盈利19万元 [3][6] - 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某鹏被罚没426万余元,其控制账户累计交易金额6483.8万元,其中趋同交易金额2900.38万元,盈利213万余元 [3][7] - 私募领域林某平被没收违法所得8857万余元,并处以8857万元罚款及5年市场禁入 [8] 行业趋势与变化 - 机构“老鼠仓”涉案人员从传统的投资端岗位转向IT技术岗位,呈现多元化、技术化及高级别化特征 [1][6][9] - 典型案例涉及券商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负责人和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通过系统权限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 [6][7] - 私募领域出现因同一实控人控制多家机构,员工利用工作权限接触并加工处理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案例 [8] 监管动态与法律依据 - 监管机构利用大数据、AI监测等技术,对趋同交易和异常账户联动等行为的识别能力大幅提升 [4][9] - 根据《证券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4] - 监管处罚力度加强,手段丰富,除行政罚款外配套市场禁入等措施,并可能优化衔接刑事追责以提升违法成本 [4][9] 行业内控与建议 - 近期案例暴露券商内控薄弱环节,信息隔离墙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1][5][8] - 机构需查漏补缺,将内控制度与外部检查相结合,防止制度被架空,防范范围应涵盖自营账户信息及机构客户信息 [9] - 建议将交易量和交易金额等要素纳入违规性质确认指标,防止违法者转移违法所得躲避惩处 [9]
抄浙江某私募作业 获利超8800万元!“内鬼”林艺平被重罚1.7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0 06:33
事件概述 - 核心事件为林艺平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即“老鼠仓”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 当事人被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77亿元 [4] - 当事人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4] 当事人职务与行为细节 - 林艺平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任职于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及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等工作 [3] - 其实质上实施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履职行为,因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杭州某某科技由同一实控人控制,同一管理团队管控 [3] - 林艺平通过工作职责接触、查询并直接获取、加工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未公开信息 [4] - 其通过控制“林某治”、“何某龙”的4个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进行趋同股票买入操作 [4] 资金与账户操作 - “林某治”名下证券账户的资金由林艺平筹措,“何某龙”名下证券账户的资金为何某龙的原有资金 [4] - 4个证券账户的盈亏均由林艺平承担 [4] 监管认定与处罚依据 - 监管部门认定林艺平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4] - 其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违法行为 [4] - 处罚依据为《基金法》等相关规定 [4]
抄浙江某私募作业,获利超8800万元!“内鬼”林艺平被重罚1.7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0 06:25
事件概述 - 当事人林艺平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老鼠仓”行为)被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77亿元 [1][7] - 当事人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7] 当事人职务与行为 - 林艺平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任职于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等工作 [5] - 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杭州某某科技由同一实控人控制,同一管理团队管控,林艺平实质上实施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履职行为 [6] - 林艺平通过工作职责接触、查询及直接获取、加工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未公开信息 [7] - 林艺平通过控制“林某治”、“何某龙”的4个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进行趋同股票买入操作 [7] 账户与资金安排 - “林某治”名下证券账户的资金由林艺平筹措,“何某龙”名下证券账户的资金为何某龙的原有资金,但4个账户的盈亏均由林艺平承担 [7] 监管认定与处罚依据 - 林艺平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违法行为 [7] - 处罚依据为《基金法》等相关规定 [7]
私募IT员工“老鼠仓”领1.77亿元天价罚单,非投研岗位成违规“新高危”群体
华夏时报· 2025-11-19 05:16
案件核心事实 - 一名私募机构IT人员林艺平通过“老鼠仓”交易在10个月内非法获利8857.69万元 [2][3] - 浙江证监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77亿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5] - 该罚单创下了私募领域技术岗位“老鼠仓”罚没金额的新纪录 [6] 作案手法与职责 - 涉案人员林艺平任职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3] - 其职责包括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及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使其能够接触和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未公开信息 [3] - 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控制并使用他人名下多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3][4] 行业趋势与类似案例 - 资管行业违规主体已从传统基金经理蔓延至IT、风控、运营等非传统投研岗位 [7] - 案例一:某券商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通过CRM系统获取未公开信息,控制账户趋同交易76只股票,盈利213.14万元,被罚没426.27万元 [7] - 案例二:某券商原分管投研系统建设负责人利用系统权限获取自营账户未公开信息,趋同交易58只股票,盈利19.39万元,且违规炒股长达14年 [8] 行业评论与建议 - IT人员因负责维护交易系统、数据库和网络安防,能接触到基金持仓、交易指令等核心信息,存在“上帝视角”风险 [2][8] - 业内建议进一步明确IT人员信息访问权限分级管理,并将其纳入敏感信息知情人登记范围 [8]
某私募核心IT人员老鼠仓盈利被重罚——赚了8800万元 罚了1.77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11-19 01:38
案件概述 - 浙江证监局公布一起私募核心IT人员“老鼠仓”案件,当事人林艺平通过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盈利8857.7万元,最终被罚没合计约1.77亿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林艺平控制使用“林某治”和“何某龙”名下的四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2] 当事人职务与信息获取 - 林艺平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任职于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等核心工作 [1] - 其所在岗位被描述为量化私募的“命脉部门”,使其能够轻松接触和获取量化策略代码、调仓指令、仓位数据等未公开信息 [2] - 林艺平不仅因工作职责可接触、查询两家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未公开信息,而且直接获取并加工过相关未公开信息 [1] 关联公司与背景 - 涉案的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林艺平任职的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均由同一实控人控制,并由同一管理团队管控 [1] - 市场传闻指向这两家私募基金疑似为九章资产和幻方量化,两家公司的实控人均为量化投资人士梁文锋 [2][3] - 公开信息显示,九章资产成立于2015年,幻方量化成立于2016年 [3] 交易操作与账户控制 - 林艺平借用“何某龙”的东莞证券和中信证券账户进行操作,交易决策和下单均由林艺平在杭州完成,并使用账户中原有资金,盈亏由林艺平承担 [1] - 其控制的四个证券账户(“林某治”国金、东莞证券账户及“何某龙”东莞、中信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进行趋同买入股票 [2] 监管处罚依据 - 浙江证监局认定林艺平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违法行为 [2] - 处罚依据为《基金法》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857.7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 [2] - 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2]
某私募核心IT人员老鼠仓盈利被重罚—— 赚了8800万元 罚了1.77亿元
深圳商报· 2025-11-18 23:32
案件概述 - 浙江证监局公布一起私募核心IT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老鼠仓”案件,涉案人员林艺平被罚没合计约1.77亿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林艺平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其通过控制使用4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非法获利8857.7万元 [1][2] 涉案人员与公司关联 - 林艺平任职于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及部分交易操作等核心工作 [1] - 杭州某某科技与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由同一实控人控制,同一管理团队管控,林艺平实质上实施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履职行为 [1] - 市场传闻涉案的两家私募基金疑似九章资产和幻方量化,两家公司实控人均为梁文锋 [2][3] 违规操作细节 - 林艺平利用工作职责接触、查询并直接获取加工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未公开信息 [1] - 其控制使用“林某治”和“何某龙”名下的共4个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进行趋同交易,账户盈亏均由林艺平承担 [1][2] - 林艺平所负责的交易策略开发、风控、下单监控等环节是量化私募的核心部门,使其能轻易获取量化策略代码、调仓指令和仓位数据等未公开信息 [2] 监管处罚与影响 - 浙江证监局认定林艺平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违法行为 [2] -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857.7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罚没款合计约1.77亿元,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2]
重罚1.77亿元,IT内鬼抄私募作业获利超8800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8 15:14
案件核心事实 - 当事人林艺平因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老鼠仓"行为,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违法所得超过8800万元 [1] - 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且金额巨大,林艺平被采取"没一罚一"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77亿元 [1] - 林艺平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公司关联背景 - 林艺平所在的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 [1] - 上述公司由同一管理团队管控 [1]
重罚1.77亿,IT内鬼抄私募作业获利超880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8 14:04
案件核心事实 - 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林艺平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老鼠仓”行为非法获利885769万元[1][3] - 林艺平被采取“没一罚一”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77亿元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4] - 林艺平所在公司与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由同一管理团队管控其行为被监管认定“实质上实施了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履职行为”[1][3] 操作手法与隐蔽性 - 林艺平通过实际控制和操作“林某治”名下的国金证券账户和东莞证券账户以及“何某龙”名下的东莞证券账户和中信证券账户在杭州的IP地址下进行交易[3] - 操作手法试图在资金流向上模糊关联性“林某治”账户交易资金自行筹措“何某龙”账户则直接借用账户内原有资金进行交易盈亏均由林艺平承担[3] - 监管通过IP地址追踪银行账户和流水核查电脑硬件信息比对以及交易所出具的趋同交易信息构建完整证据链[4] 行业系统性漏洞分析 - IT人员因权限设置过宽而直接接触未严格加密的核心数据系统日志虽记录操作却缺乏智能分析导致异常查询行为长期未被察觉机构也缺乏实时合规监控进行主动干预[5] - 量化私募旗下的科技公司IT人员主要负责系统搭建与技术支持原则上不应涉及投研核心信息但本案揭示出多个环节存在系统性漏洞[4][5] - 管理人应从制度技术与合规三个层面严格界定职责边界制度上明确IT岗仅负责基础工作技术上实行权限最小化原则合规上建立复核机制操作留痕定期溯查等机制[10] 类似案例与行业普遍性 - 今年5月安徽证监局和吉林证监局分别披露两起IT员工“老鼠仓”交易案例[8] - 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在2019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控制家属账户累计交易股票128只累计交易金额超6400万元趋同交易金额达2900万元跟买获利超213万元被合计罚没超426万元[9] - 华泰证券邵某在2023年1月至11月期间控制“杨某”证券账户与公司自营账户在58只股票上存在趋同交易行为趋同买入金额超过3153万元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高达725%金额占比5906%获利1939万元[10] 监管趋势与行业应对 - 监管部门明显加强了对“老鼠仓”行为的监测与打击力度特别是将IT类相关人员列为重点核查对象[12] - 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加强监控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将成为常态[6] - 中国证券业协会就相关管理指引向行业征求意见旨在通过加强交易行为监测关键岗位人员核查等措施实现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看得清管得住”[12] - “老鼠仓”行为主体呈现多样化特征“90后”涉案从业人员逐渐增多涉案岗位除了传统投研人员外中后台管理部门人员占比上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