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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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14 22:50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05月27日16: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4] - 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0日至05月26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lihang@cdlihang.com提前提交问题 [2][5] - 公司总经理朱建新、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万琳君及独立董事钟奎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4] 财务报告披露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正式发布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 说明会将重点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情况进行解读 [3] IPO及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25.0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19.70元,募集资金总额37,922.50万元 [6]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472.13万元,于2022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督导责任 [12] 保荐机构关系 - 华西证券作为公司IPO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 [5][6] - 保荐机构确认公司持续督导期内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 [10][12]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工作,完善制度决策程序并提供必要工作便利 [8]
科林电气: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4 11:20
收购交易概况 - 海信网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科林电气0.36%股份(813,400股),总持股比例升至10.43%,表决权比例达20.00% [4][5] - 海信网能发起部分要约收购,以27.17元/股价格收购20.00%股份(54,502,594股),最终接受预受要约股份22.8247%(62,200,351股) [5] - 交易完成后,海信网能合计持有科林电气34.94%股份及44.51%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5][6]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海信网能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包括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形 [12][13] - 科林电气调整组织架构以优化内部管理,明确权责体系,符合战略发展需求 [18] -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仅涉及董事会秘书聘任,其他董事会及高管未发生变更 [15][16] 业务整合与未来计划 - 海信网能明确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主营业务、资产重组或重大业务合作计划 [14][15] - 双方在储能业务存在部分重合,但海信网能承诺优先将同业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并限期3年内解决潜在竞争 [8][9][10][11] - 未发现收购方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损害利益行为 [19] 关联交易与合规性 - 海信网能及控股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条件公平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导期内未发现违规 [7] - 中信证券作为财务顾问确认收购方依法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持续督导期内运作合规 [6][19]
新益昌: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3 10:5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概况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证券代码688383 [1][2]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3.36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9.58元 募集资金总额49,994.79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5,768.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4,226.13万元 [1] - 截至2024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0,213.36万元 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2] 持续督导安排 - 中泰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 [2] - 保荐代表人为林宏金与陈胜可 联系电话010-59013963及0531-68889223 [2] - 持续督导阶段包括规范运作督导 信息披露核查 及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 [3]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2022年及2023年年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问询函 已按要求回复并接受保荐机构核查 [3] - 2023年2月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由南山区科技园调整至宝安区瑞湾大厦 不涉及投资总额变更 [4] - 2023年4月调整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投资规模 总投资额由43,095.08万元调减至24,951.61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由28,376.08万元调减至17,482.18万元 节余11,195.91万元用于新项目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707.20万元 部分资金未使用完毕 [7] - 保荐机构确认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规定 专户存储且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7] - 因募集资金未完全使用完毕 中泰证券将继续履行监督核查义务 [7] 信息披露与中介协作 -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被认定为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6] - 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阶段公司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中介机构提供文件资料 [6] - 中介机构能够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并配合核查工作 [6]
长江通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信科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长江通信之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3 10:32
交易概述 - 中国信科集团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迪爱斯100%股权及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实现对长江通信的收购 交易后中国信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5.72%表决权股份[1][2] -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向10名交易对方发行80,106,586股股份购买迪爱斯100%股权 并向中国信科集团非公开发行51,505,546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6.5亿元[1][5][6]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329,612,132股 其中新增股份131,612,132股[5][6] 交易实施情况 - 标的资产迪爱斯100%股权于2023年12月8日完成过户登记 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5] - 新增股份分两次登记:购买资产新增80,106,586股于2023年12月15日登记 募集配套资金新增51,505,546股于后续办理登记[5][6] - 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到账6.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6.44亿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1,505,546元 资本公积5.92亿元[6] 公司治理与承诺履行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股份限售承诺 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3] -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行 未出现违反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7] - 收购人切实履行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7] 后续计划执行 - 未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未对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7] - 未实施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出售、合并、合资合作等重组计划[8][9] - 对公司章程进行两次修订:首次修订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条款 第二次修订董事会组成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条款[14][15][16] - 完成董事会及高管换届:选举邱祥平为董事长 郑金国为副董事长 续聘雷霆为总裁 并聘任新副总裁及财务总监[10][11][12] - 未对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和分红政策作出重大调整[17] 监管批准与合规性 - 交易于2023年获得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3] - 免于要约收购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3] - 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2023年12月7日起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2]
恒立液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3 08:21
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 - 恒立液压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60,992股,每股发行价格56.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9,617,204.16元(不含增值税)[1] - 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负责恒立液压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届满[1] 保荐机构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为陈亮,保荐代表人为尚林争、于海[1] - 恒立液压成立于2005年6月2日,注册资本1,340,820,992.00元,法定代表人为汪立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9号[1] - 恒立液压主营业务包括高压油缸、液压件、液压系统、高压柱塞泵及马达、高压液压阀、精密铸件研发、生产与相关技术支持服务[1] 保荐工作概述 - 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对恒立液压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2] - 持续督导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募集资金使用等[2]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2] 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 - 恒立液压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确保了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3]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4]
森鹰窗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08:21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齐全,三会文件保存完整[1] - 高级管理人员访谈确认公司规范运作,符合监管要求[1] - 内控制度完备合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执行良好[1][2] 信息披露与利益保护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严格,董事会秘书访谈确认合规性[1] - 关联交易制度健全,未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2]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协议,无违规补充流动资金或风险投资行为[2] 财务与业绩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71%,净利润亏损4219.08万元,由盈转亏[3] - 应收账款占比14.39%,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商,存在减值风险[3] - 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直接影响公司业绩表现[3] 承诺履行与持续督导 -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文件查阅和访谈确认[2] - 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公司改善经营成果并加强应收款回收[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5-05-12 22:26
公司上市及保荐情况 -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5,906,750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1] - 持续督导期限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确认已履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保荐职责 [1][2] 保荐工作内容 - 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协调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反馈意见答复及上市文件提交 [2]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包括9项具体工作内容 [2] -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走访和核查实施持续督导 [3] 重大事项处理 - 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司最初预告净利润700.92万至1,020.88万元,后修正为亏损1,328.81万元,因信息披露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及上交所通报批评 [4][5]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完成整改,分别于2024年6月11日和6月20日提交整改报告 [4][5] 募投项目变更 - 项目延期:三次调整募投项目完成时间,最终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和"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6] - 项目内容变更:2024年8月调整募集资金分配,减少墙布项目投入1,000万元,增加窗帘项目同等金额;12月缩减墙布项目规模至180万米/年,总投资减少15,044.63万元 [7][8] - 保荐机构认为变更程序合规,符合监管要求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8][9] 公司配合与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资料,规范运作并按要求披露信息 [10] -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使用完毕部分将继续接受督导,截至2024年底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形 [12] 信息披露与证券服务机构评价 -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被认定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3] - 证券服务机构在发行上市及督导期间勤勉尽职,提供专业意见并配合保荐机构工作 [11]
*ST沐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2 14:04
公司融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007,017股,每股发行价1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889,324.86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587,843.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5,301,480.90元 [1]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工作计划 [1] - 保荐机构与公司保持密切日常沟通和定期回访,并进行现场检查 [1] - 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涉及金额人民币1,417,889,324.86元 [1][11]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包括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的单晶炉于第四季度发生退货,导致公司对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 - 公司2024年度将募集资金以货款和工程款形式付款后,通过关联企业借款形式回流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和供应商欠款 [2] - 公司因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未能正确披露当期经营情况 [3]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因销售退回和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对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和2024年业绩预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15]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 [15]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 公司2024年度豪安能源实现净利润-32,454.3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06.91万元,未能实现2024年承诺的业绩16,000万元 [6] - 业绩承诺人需要按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赔偿,保荐机构已向上市公司及业绩承诺人发出提示函 [1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利用其关联方地位将部分募集资金预付给供应商后,再通过关联方回流到上市公司用于非募投项目,形成阶段性资金占用 [16] - 公司募投项目未能按预期计划实施,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15] 公司经营风险 - 公司2024年度豪安能源亏损,利润远未达到业绩承诺,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压力和挑战 [16] - 公司受到宏观政策、市场形势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收购的光伏相关业务和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16]
上声电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声电子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0:28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制定相应工作计划[1] - 保荐机构与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报交易所备案[2]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2] - 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3]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相关文件[7]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专户存储且使用合规[2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7.76亿元 同比增长19.3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89亿元 同比增长21.00%[13] - 资产总额33.30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15.47%[13] - 基本每股收益1.47元/股 同比大幅增长48.48%[14] - 汇兑损益由2023年收益1707.72万元转为2024年损失1032.52万元[11] 核心竞争力 - 拥有境内发明专利57项 PCT国际专利14项 实用新型专利119项[16] - 建立"软件+硬件"双轮驱动开发模式 具备国际同步开发实力[17] - 自主开发调音算法及测试体系 拥有专业调音工程师团队[18] - 在全球设立中国、捷克、巴西、墨西哥生产基地 实现本地化供应[20] - 通过IATF16949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获福特Q1、大众A级等客户质量认证[22] 客户与市场 - 产品外销占比35.48% 其中美国市场销售收入占比12.37%[9]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47.09% 客户集中度较高[10] - 主要客户包括大众集团、福特集团、通用集团、上汽集团等知名车企[23] 研发投入与进展 - 研发支出增加 due to 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及实施股权激励[23] - 新申请境内外专利81项 新获得专利240项[24] - 持续扩充研发团队 在研项目进展正常[24] 风险因素 - 需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以应对电声行业竞争加剧及客户需求提升[9] - 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成本 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10] - 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尤其美元、欧元结算业务[11] - 汽车行业周期性特征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产销量[12] - 地缘政治冲突及贸易摩擦可能影响海外市场需求[12]
三羊马: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1 08:21
发行概况 - 三羊马于2023年10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 1亿元,债券期限6年[1] - 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11月17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1][2] - 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为潘杨阳和程聪[1][3] 公司基本面 - 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注册资本8004万元,实际控制人为邱红阳[1] - 证券代码001317,主营业务为物流服务[1] 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同比2023年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可转债利息计提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以及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管理层关注经营业绩变化并做好信息披露[2] 保荐工作 - 尽职调查阶段保荐机构组织编制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配合监管审核并完成反馈答复[1]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包括督导公司完善关联交易制度、核查重大事项、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等[1][2] - 保荐代表人因工作变动经历两次变更,最终由潘杨阳和程聪共同负责督导[3] 募集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剩余资金管理[5]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4][5] 信息披露与中介机构 - 公司能够按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大会及三会运作规范[4] - 中介机构在发行及督导期间能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并配合工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