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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3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促进良性互动关系 [1] - 提升公司诚信度 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树立尊重投资者 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通过充分信息披露促进投资者认同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2] - 平等性原则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2] - 主动性原则 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 注重诚信 规范运作 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投资者 包括潜在投资者 [2] - 证券分析师 [3] -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3] - 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3] -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 [3]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 - 公司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研发 投融资 资产收购出售 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 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等 [2] - 公司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 [2] - 公司文化建设 [3]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途径和程序 [3]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3]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3] - 公司其他相关信息 [3]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通过公司官网 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证e互动平台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 [4] - 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 座谈交流等方式 [4]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 保证咨询渠道畅通 [4]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投诉处理 纠纷调解 [5]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 [5] - 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 现场召开同时网络直播 [6]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7] 投资者说明会具体要求 - 董事长或总裁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 不能出席需公开说明原因 [5]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裁 财务负责人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 [6] - 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 制定和实施召开方案 [6] - 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关注 年度报告披露后等 [6] - 业绩说明会需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可采用视频 语音形式 [7] - 活动记录需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形式 交流内容及问答记录 是否涉及披露重大信息说明 演示文稿文档等附件 [7][10] 信息披露与审查 - 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 - 信息披露审批程序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8] - 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 遵守法律法规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8] - 禁止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 发布误导性虚假性信息 选择性披露信息 对股价作出预期或承诺等 [9][11]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架构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具体事务负责人 证券事务部门为职能部门 [8]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职能部门 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8] - 证券事务部门需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忠实诚信勤勉履行职责 [9]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 - 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机制 [9] -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9] - 处理投资者咨询 投诉和建议 定期反馈给董事会和管理层 [9] - 管理 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渠道和平台 [9] -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9]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工作 [9] -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数量 构成及变动情况 [9] - 开展其他改善投资者关系的活动 [9]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要求 - 对公司及行业情况有全面了解 包括产业 产品 技术 生产流程 管理 研发 市场营销 财务 人事等 [10] - 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10][12] -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良好的品德 诚实信用 责任心 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12] - 熟悉证券市场 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12] - 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14] -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资本市场营销技巧 [14] - 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诚实守信 [14] 投资者关系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 [12] - 采用文字 图表 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 [12] - 档案需记载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交流内容 未公开信息泄密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情况 [12] - 按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分类 将相关记录 现场录音 演示文稿 文档等文件资料存档 [12]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亦同 [1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与日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 [13]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13]
铁流股份: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20
核心观点 - 铁流股份建立全面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 - 制度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要求 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禁止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禁止股价预测或承诺 确保信息传递的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1] - 通过多元化渠道和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包括投资者说明会 现场调研 上证e互动平台等 并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 [4][5][8] 总体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必须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 不得以交流代替信息披露 不慎泄露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 [2] - 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档案内容包括活动记录 现场录音 演示文稿等 [3]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并保证渠道畅通 有专人接听咨询电话 [3] - 公司需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确认是否属于长期破净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日收盘价低于最近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如是则需在2个月内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和要求 - 公司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证e互动平台 新媒体 电话 邮箱等方式 以及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调研等形式建立沟通机制 [4] - 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场参观和座谈便利 但需做好信息隔离 防止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 [4] - 公司需履行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 依法回应和妥善处理诉求 [4] - 主动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和媒体报道 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形式 交流内容 问答记录 是否涉及重大信息说明 演示文稿等附件 [4] 投资者说明会 - 投资者说明会需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 现场召开需同步网络直播 会前需公告时间 方式 地点 网址 出席人员名单和主题 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5] - 会前和会中需开通提问渠道 做好问题征集和答复工作 [5] - 出席人员需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 [5] - 公司需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特别是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关注或质疑 年报披露后等情形下 [5] - 定期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与困难等内容 [6] 公司接受调研 - 接受调研时需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利用调研从事市场操纵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7]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 [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 需要求对方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 并签署承诺书 承诺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泄露信息 不使用未公开信息 研究报告发布前知会公司等 [7] - 需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由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具备条件时可录音录像 [8] - 新闻媒体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调研采访 以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接受与公司相关的调研采访 均参照制度执行 [8] 上证e互动平台 - 公司需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 指派专人及时查看和回复投资者的咨询 投诉和建议 [8] - 投资者提问较多或公司认为重要的问题 需汇总梳理并在"热推问题"栏目展示 [8] - 可通过"上证e访谈"与投资者公开互动沟通 [8] - 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不得使用夸大性 宣传性 误导性语言 不得误导投资者 已刊载文件原则上不得撤回或替换 发现错误需及时刊载更正文件 [9] - 不得通过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 涉及未披露事项需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 不得以互动信息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0] - 对市场热点概念或敏感问题答复需谨慎客观有事实依据 不得迎合市场热点或不当关联 不得故意夸大影响 [10]
海南机场: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20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高度重视并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企业文化及股东权利行使等九大领域 [3] - 公司需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与投资者充分协商 [3]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元化渠道开展沟通 [4] - 提供现场参观、座谈、路演及分析师会议等互动方式,并确保不泄露内幕信息 [4] - 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联系电话及邮箱,保证工作时间畅通并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4]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官网需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同步更新新媒体平台信息 [4] 信息披露与股东沟通 - 信息披露需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的原则 [5]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及交流时间 [5] - 公司需在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并采用视频等形式增强互动 [6] 投资者说明会触发情形 - 需召开说明会的五种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股价异常波动、重大事件受质疑及其他法定情况 [6] 投资者诉求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需依法及时答复并支持调解机制 [6] - 积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的相关活动 [6]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执行部门 [8] - 主要职责包括制度建立、活动组织、诉求处理、渠道维护及投资者数据分析等八项职能 [8] 禁止行为规范 - 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价格预测、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等八类违规行为 [8] 人员素质与培训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诚信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四大素质 [9] - 公司需定期组织董事、高管及员工参加系统性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9] 档案管理与记录 - 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及数据库,以文字、图表等形式完整记录活动内容 [9]
鑫铂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10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良性关系并增进投资者认同 [1] -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以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2] - 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增加透明度并完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并担当责任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服务对象包括现有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限不得包含未公开重大信息 [4] - 具体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投资者诉求处理、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6]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开展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传真、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 [4] - 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等方式沟通 [4]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邮箱并由专人负责保证畅通 [5] - 安排现场参观座谈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5] - 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后需编制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交易日刊载 [6] - 活动记录表需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是否涉披露信息及演示文稿等 [7] - 重大事项制定时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 [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实施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管理渠道平台、保障股东权利等 [8] - 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董事会秘书统筹协调 [9] - 证券事务部为具体实施部门接受董事会秘书领导 [9]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相关工作 [9]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9]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及全面了解公司行业情况 [9] 禁止行为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 [3][10] - 不得发布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 [3][10] - 不得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 [3][10] - 不得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3][10] - 不得在未授权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3][10] - 不得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 [3][10]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10] - 不得进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影响证券交易 [3][10]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可定期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 [11]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可创建数据库 [11] - 活动记录需采用文字图表声像等方式记入档案 [11]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
汤姆猫:十分重视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日报网· 2025-08-05 12:10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 电子邮箱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1] - 公司持续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以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1] 主营业务发展 - 公司努力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质量 [1]
ST长方: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规范投资者沟通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宗旨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宗旨是客观 真实 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通过有效沟通增强公司价值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 主动性 平等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 [2] - 公司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夸大性宣传 误导性提示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董秘办是职能部门 [6]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为董事会秘书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7] - 公司需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 [7]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及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8]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经营管理信息及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 [8][11] - 公司需通过官网 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电话 传真 邮箱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 [9] 投资者沟通活动规范 - 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保存期限为三年 [9] - 现场参观座谈需做好信息隔离 防止来访者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 [9]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 [10] 投资者说明会与股东会议 - 公司需在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或终止重组等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需举行业绩说明会 [13]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10] 调研接待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实行预约制度 需出具单位证明和签署承诺书 [14] - 现场接待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 需两人以上陪同并保存书面记录 [15][16] - 调研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需经公司核对后方可对外发布 [16]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需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 及时查看处理信息 [16]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 不得使用夸大性误导性语言 [17][1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特别重要内容需报董事长审批 [19]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执行 [20]
迪普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1]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1]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并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1]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并营造健康市场生态[1]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及重大事项[2][3] - 重大事项涵盖重大投资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及重大诉讼等信息[2] - 包括公司文化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2]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误导性虚假信息[2][4]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官网、交易所平台及新媒体等[5] - 定期举行投资者见面活动并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5]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以有偿手段影响客观独立报道[5]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5] 投资者沟通保障措施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并保证渠道畅通[6] - 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及时答复投资者[6] - 号码地址变更需及时公布[6]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 - 制定接待推广制度明确活动安排及禁止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的规定[6]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定期披露登记情况[6]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7]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安排中小投资者等人员现场参观座谈并做好信息隔离[7]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包括网络投票方式[7]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并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7]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得到董事及高管支持[8] - 设立专职部门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及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等[8][9] 内部协调与人员要求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提供生产经营及财务数据[9]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及媒体采访[9]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及沟通能力[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回答相关问题[10] - 对已披露信息提问进行充分详细答复并整理重要问题刊载[10] - 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不得使用夸大性误导性语言[10][11] 投资者关系档案管理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1][12] - 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对外披露[11] - 记录表包括活动参与人员、交流内容及是否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等[11]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等[12] - 在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或终止重组等情形下需召开说明会[12] - 说明会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并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3] 接受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形成书面记录共同签字确认[14] - 要求调研机构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及不泄露获取的信息等[14][15] 调研后续管理 - 要求调研机构将研究报告等文件在发布前知会公司[15] - 发现文件存在错误或误导性记载时要求改正并对外公告说明[15] - 发现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时立即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5]
和胜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1]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1] - 树立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管理理念 [1]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1]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 - 平等性原则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 忠实履行诚信 勤勉 尽责 谨慎的义务 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竭诚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 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 [2] - 积极参加有关培训 了解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掌握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 - 投资者 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3] -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 -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3] - 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3] 投资者沟通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 [3]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4]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 途径和程序等 [4]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4] -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4]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4] -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6] - 公司文化建设 [6] - 公司的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 [6] 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应当多渠道 多平台 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公司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 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 采取年报 公告 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 座谈交流等方式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4] -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 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 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4]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认真友好接听接收 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 [4] 信息披露要求 - 根据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公布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5]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向投资者介绍情况 回答问题 听取建议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 [5]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 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 现场召开的鼓励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 [5] - 存在特定情形时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 需要说明原因 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 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 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其他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 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 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 可以采用视频 语音等形式 [6]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 - 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建立工作机制 [7] -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7] - 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 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7] - 管理 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11] -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11]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11] -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 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11] - 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11]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设置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 经营状况 发展战略等情况下 负责策划 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8]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8] -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 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 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8] 禁止行为 - 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8] - 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8] - 不得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12]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12] - 不得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12] - 不得有歧视 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8] - 不得有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8] - 不得有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8] 从业人员任职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诚实守信 [9] - 应当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 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9] - 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9] - 应当全面了解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情况 [9] 培训要求 - 采取多种方式对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9] - 公司可以定期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 鼓励上述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 [9] - 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 还应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修订时亦同 [1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0]
丰立智能: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2
互动易平台管理定位 - 互动易平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作为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1][2] - 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旨在通过诚信沟通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1][3]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1][4] 信息发布与回复原则 - 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需谨慎理性客观 以事实为依据 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且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冲突 [2][5] - 禁止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 不得误导投资者 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不得发布 [2][6] - 不得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已披露事项可在披露范围内深入说明 未披露事项需引导关注公告 不得以互动易替代信息披露 [2][7] - 需保证信息发布的公平性 对所有合规问题认真及时回复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 [2][8] 信息内容限制 - 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的信息 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 需谨慎判断保密义务 [3][9] - 涉及不确定性事项时需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和风险 [3][10] - 答复市场热点概念或敏感事项时需谨慎客观且有事实依据 不得迎合市场热点或不当关联 不得故意夸大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 [3][11] - 不得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不得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3][12] 异常情况处理 - 发布或回复内容受市场广泛质疑或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异常波动的 公司需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13] 内部审核程序 - 董事会办公室为对口管理部门 证券部负责收集问题拟订回复内容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 [5][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发布或回复内容 特别重要或敏感的需报董事长审批 未经审核不得对外发布 [5][14] -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职责范围内配合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完成问题回复 董事会秘书可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5][14]
丰立智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2][3] - 明确信息披露以法定渠道优先 禁止选择性披露或替代性披露行为 [5][10]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 - 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并增进市场了解 [2] - 形成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并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创建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 [2] -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并改善公司治理 [2] 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要求 [2] - 平等性原则: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机会 [3] - 主动性原则: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3] - 诚实守信原则:规范运作并维护市场生态 [3] 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 [4]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及重大事项 [4] - 需包含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及风险挑战说明 [4] 沟通方式与要求 - 采用定期报告、股东会、网站、路演等多元化方式 [5] - 法定披露信息需优先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发布 [5] - 禁止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正式公告 [5] 中小投资者沟通机制 - 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可举行说明会 [6] - 需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独董及董事会秘书出席 [6] - 鼓励保荐代表人或财务顾问主办人参与 [6] 部门设置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6] -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 负责策划组织相关活动 [6] - 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金融市场监管及沟通技能 [7][8]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分析师、投资机构及持股5%以上股东 [11] - 需签署承诺书禁止打探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3][16] - 调研前需预约并由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与 [13] 信息管理规范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需保存至少3年 [10] - 互动易平台答复不得替代法定信息披露 [19] - 非正式公告需经证券部审核及董事会秘书审批 [20] 危机处理与公平披露 - 重大事项受质疑时需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8] - 再融资过程中不得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信息 [18] - 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避免选择性披露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