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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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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速递】近期关于发票类业务问题热点答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5 01:42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特殊要求 -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备注纳税人名称和识别号 [1] - 建筑服务发票需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1] - 销售出租不动产发票需备注不动产详细地址 [1] - 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需备注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金额等信息 [1] - 货物运输服务发票需备注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及货物信息 [1] - 铁路运输企业可备注代征印花税款信息 [1] - 差额开票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或显示扣除额 [1] - 销售预付卡需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1] -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需注明"代办退税专用" [1] - 跨县区经营租赁服务代开发票自动打印"YD"字样 [1] - 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需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1] 机动车发票开具主体分类 - 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生产企业及进口企业驻华机构 [2] - 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需具备整车销售、零配件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 [2] - 其他机动车贸易商指除上述两类外的销售单位和个人 [2] - 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划分类型 [2] 数电票下载打印方式 - 企业开具发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后下载PDF/OFD/XML格式或直接打印 [3] - 企业取得发票可通过相同路径选择取得发票类型后下载或打印 [4][5] - 支持批量下载发票并通过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功能查看下载进度 [6] 销售方信息修改流程 - 销方地址修改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办理 [8] - 电话修改通过身份信息报告相关模块办理 [9] - 开户银行和账号修改通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办理 [9] - 系统同步需一定时间 建议修改后稍晚重新登录查看 [10] 物业管理服务税务处理 - 收取自来水水费可按差额征税 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 [17] - 代收电费不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17] - 2023-2027年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 [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 [21] - 保障金计算公式:(职工人数×1.5%-残疾人数)×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23] - 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合同人员 季节性用工折算年平均人数 [25] - 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5] - 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联审核数据为准 需按时申报 [26] - 2023-202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未达1.5%按应缴费额50%缴纳 [27][28] - 比例低于1%按应缴费额90%缴纳 30人以下企业免征 [28][29] - 用人单位年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2倍时按2倍计算 [33] - 浙江省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30日 逾期影响企业信用 [37] - 保障金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需按时申报缴费 [39]
买二手车,到底要不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3 01:54
电子税务局预约缴款功能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税费缴纳】模块预约缴税时间 系统将在预约日自动从三方协议关联的银行账户扣款 要求账户在扣款日保有足额资金[11][14][15] - 预约扣款日期必须早于税费缴纳期限 提前缴款会导致预约信息自动失效[15] - 已预约的扣款信息支持修改或删除操作 可在"已预约扣款信息"界面调整[16] 发票合规要求 - 发票是经营活动中收付款的法定凭证 包含纸质和电子形式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22][23][24] - 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开具发票 拒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 特殊情况如农产品收购可由付款方开具[26][27][28][29][31] - 开具发票需按规定时限、顺序和栏目如实填写 纸质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禁止虚开或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32][37] 发票开具规范 - 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销售方必须填写该字段 否则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33] - 销售不动产时 发票需注明不动产名称、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及详细地址 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34][35] - 发票内容需与实际交易一致 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税率 不得按购买方要求虚填内容[33][36] 商家开票义务与处罚 - 商家不得以折扣、团购等优惠理由拒开发票 出具发票是法定义务 与促销活动无关[38][39][41][43][44] - 拒开发票或未规范开具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多次违规可能被税务机关公告并影响纳税信用记录[45][46][47][48]
山西:电子税务局APP如何修改自然人姓名?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2 01:14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账户信息更新流程 - 自然人在公安机关变更姓名后,可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APP修改注册姓名 [2] - 操作流程为:以自然人业务登录APP,点击【我的】-【账户中心】进入个人信息管理 [4] - 在账户中心界面点击【个人信息管理】-【证件信息】,然后点击姓名栏的【修改】按钮 [6][7] - 录入公安机关变更后的姓名并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实名校验通过后即修改成功 [7][8][9] 2025年9月税务申报事项 -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项税种的申报缴纳期为9月1日至15日 [14][15] - 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期为9月1日至25日 [15] - 2025年度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 [17]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期为7月1日至9月30日 [18][1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21]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比例需缴纳保障金 [21] - 申报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21]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 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23]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7号) [23] 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APP网上办理税费业务 [24] - 若线上功能无法办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远程办理 [24][25]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在线服务 [25]
一问一答 | 这份出口退(免)税政策基础与合规要点,请您查收!(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08:28
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 - 出口退(免)税备案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可在备案后按规定申报退(免)税或免税 [3] - 出口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先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结清退(免)税款 [3] 备案单证管理 - 电子购销合同符合备案单证规定企业可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 [4] - 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保存期为5年不得擅自损毁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未达比例需缴纳保障金 [8] - 电子税务局申报提供补录式和填表式两种模式需填写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在职职工人数等数据 [8][9][10][13][1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员范围 -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和技工其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可归集 [16][18][20][22] - 外聘研发人员需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费用可归集但行政后勤人员费用不可归集 [23][24][25]
【实用】更正往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如何操作?快来一起看看吧~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8 00:46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更正操作流程 - 更正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网页版)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1] - 扣缴端操作需选择税款所属月份并确保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方可启动更正 [1] - 若已对后续所属期进行申报,需逐月更正否则影响算税和报送功能 [1][4] - 网页版适用于在职员工人数300人及以下的单位 [3] - 更正完成后需重新计算应补(退)税额并通过申报表报送功能提交 [2] - 支持撤销更正操作且报送成功后需通过税款缴纳菜单完成税款缴纳 [2][4]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操作细则 -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系统自动展示减征比例及减征额于附列资料(二) [11] - 一般纳税人需在附列资料(五)中选择"是"并自行选择减征政策适用主体 [12] - 综合申报模式下需选择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为当期所属期 [1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 征收对象为未达1.5%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用人单位 [19] - 计算公式涉及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比例及年平均工资 [20][21] - 统计口径明确在职职工定义及年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22] - 2023-2027年期间30人以下企业享受全额免征 [23] - 安排残疾人比例1%-1.5%按应缴费额50%缴纳 [24] - 安排残疾人比例低于1%按应缴费额90%缴纳 [24] - 无论是否享受优惠均需按时申报 [24]
电子税务局App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09:10
红字数电发票开具流程 - 蓝字数电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或开票有误时需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2] -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可"掌上"完成红字发票开具操作 [2] 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通过【更多】-【功能中心】-【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进入操作界面 [5] - 选择"我是销售方"或"我是购买方"并输入对方纳税人名称或蓝字发票号码进行查询 [8] - 点击需红冲的蓝字发票后选择冲红原因 系统根据原因控制可修改项目信息 [9][10] - 购买方未用票时提交确认单后系统直接生成红字电子发票 [11] - 购买方已用票时需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成红字发票 [15] 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规则 - 接收方可对确认单选择"确认"、"拒绝"或"撤销" [16] - 发起方在对方未确认前可撤销确认单 [18] - 双方确认场景中 状态为"销方录入待购方确认"时购方需确认 [22] - 状态为"购方录入待销方确认"时销方需确认 [24] - 网页端开具的纸质发票需在移动端确认后至网页端完成开具 [26][27] 红字发票开具限制条件 -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标签为"待退税"、"已退税"等6类情况不允许启动红字确认单 [16] - 蓝字发票风险类型为"异常凭证"时不允许申请红字确认单 [16] - 对方超过72小时未操作则红字确认单自动作废 [28] - 蓝字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时系统自动作废红字确认单 [2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 [37] - 保障金计算公式:(上年职工人数×1.5%-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39] - 2023-2027年期间执行分档减缴政策:安排比例达1%以上按50%缴纳 比例低于1%按90%缴纳 [41][42] - 在职职工30人以下企业免征保障金 [42] - 用人单位年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2倍时按2倍工资计算 [46]
山西: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如何进行发票勾选确认申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01:06
电子发票抵扣操作流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用途确认并办理进项税额抵扣 [2]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进入操作界面 [3] - 在抵扣勾选界面选择"未勾选"状态并输入查询条件 点击查询后勾选目标发票并提交确认 [5] - 完成勾选后需进行统计确认 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统计确认以完成整个抵扣勾选流程 [5] 增值税申报要求 - 已勾选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需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中 [7] - 申报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我要填表】 [7]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 跨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13] - 省内跨县市临时经营活动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省级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13] 税费申报时间安排 - 每月1日至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等税种 [17] - 每月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7] - 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 [18]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 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22]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2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规定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 未达标准需缴纳保障金 [18] - 申报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18] 远程办税服务支持 - 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功能可联系"悦悦"人工远程办理涉税业务 [23][24][25] - 支持线上提交资料办理 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24]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在线服务 [25]
【诚信兴商】纳税缴费信用评级有误怎么办?复评攻略来帮忙!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11:01
纳税信用评价复评流程 - 纳税缴费信用评级下降可对企业融资、招投标、税收优惠产生不良影响[1] - 根据2025年7月1日新出台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1] -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1] - 复评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路径为【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2] - 进入管理模块后可切换评价年度查看不同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扣分明细[3] - 点击【申请调整】后选择【申请复评】并确定[3] - 需选择申请信用复评原因,若选择"其他"需填写原因说明[5] - 需上传附送资料,支持【扫码上传】和【本地上传】两种方式[5] - 最后预览表单并提交完成申请[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规定比例应当缴纳保障金[10] - 成立不足一年的用人单位按实际月份于次年申报缴纳[10] - 保障金年缴纳额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12] - 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的人员[12] - 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13] - 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3] - 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疾人联合会审核数据为准[14] -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4] -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含)以上但未达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15] - 比例低于1%的按应缴费额90%缴纳[15] -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15] - 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19] - 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1]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22] - 残保金按年申报,浙江省每年申报期为9月1日至9月30日[23] - 逾期申报将影响企业信用[2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纳入税务总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信用评价范围[24] 计算示例 - 企业数据示例:在职职工200人,工资总额1000万元,年平均工资未超社平2倍[17] -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时应缴残保金13.5万元,计算公式为(200×1.5%-0)×(1000÷200)×90%[18] - 安排1名4级残疾人(就业比例0.5%)时应缴残保金9万元,计算公式为(200×1.5%-1)×(1000÷200)×90%[18] - 安排1名1级残疾人(按2名计算,就业比例1.0%)时应缴残保金2.5万元,计算公式为(200×1.5%-2)×(1000÷200)×50%[18] - 安排2名重度残疾人(就业比例1.5%)时无需缴纳残保金[18]
这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08:10
印花税征收范围及税率 - 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征收 [4] - 动产买卖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4] - 承揽合同按报酬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建设工程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4] - 技术合同按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4] - 租赁合同按租金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保管合同按保管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仓储合同按仓储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4] -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4] - 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4] - 股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4] -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营业账簿按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征收 [4] - 证券交易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征收 [4] 免征印花税情形 - 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监察文书免征 [4] - 县级以上政府征收、收回或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行政类文书免征 [4] -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免征 [4] - 应税凭证副本或抄本免征 [4] -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 [4]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 [4] -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 [4] - 无息或贴息借款合同免征 [4] -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免征 [4] -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 [4] -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 [4] -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 [4] - 国务院可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规定减征或免征印花税 [4] - 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5] -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及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 [5] -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营业账簿、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以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5]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11]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11] -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1][12] -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11] -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12][13] -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 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认相关指标 [13] - 享受优惠政策时无需备案 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13]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5% [14]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5] -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16] -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书立借款合同当日企业划型判断 [21]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2] 增值税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同样免征 [18][19]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9]
一文带你秒懂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机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12:39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机制 - 对于部分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的,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值,修复标准加分比例提升为挽回80%、60%、40%的扣分损失 [3] - 建立了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根据补缴税费款占比和补缴及时性综合计算分期补缴税费款企业修复加分 [3] - 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对已纠正失信行为且最后一次评价指标扣分发生后连续6个月以上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的,连续无新增记录时间每增加1个月修复分值增加1分,修复分值上限为年度评价指标扣分分值且最高不超过11分 [3] - 细化了直接判D指标修复条件,根据偷税金额、罚款倍数、罚款金额、补缴时间等要素,将申请信用修复前连续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时长调整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三档 [3] 可申请信用修复的具体情形 - 经营主体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税费申报、税费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可以申请修复 [3] - 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被直接判为D级的经营主体,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足额缴纳、补缴的可申请修复 [3] -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被直接判为D级的经营主体,已纠正失信行为且申请前连续3个月(被处1万以下罚款或未被罚款)、6个月(被处1万至5万罚款)或12个月(被处5万以上罚款)没有新增失信行为记录的可申请修复 [4] - 经营主体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状态的可申请修复 [4] - 因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直接责任人员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被关联评价为D级的经营主体可申请修复 [4] - 由纳税缴费信用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被关联评价为D级的经营主体,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可申请修复 [4] - 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直接判为D级的经营主体,失信主体信息已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且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可申请修复 [4] - 因其他失信行为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失信行为且申请前连续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根据偷税金额、罚款倍数、罚款金额、补缴时间等要素判断)没有新增失信行为记录的可申请修复 [4] - 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保留为D级的,已纠正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已不予公布,申请前符合上一年度全部直接判为D级修复条件的可申请修复 [4] - 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缴费失信行为的可申请修复 [5] 信用修复申请流程 - 失信行为已记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填写《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7] - 失信行为尚未记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 [7] - 经营主体应对信用修复申请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发现虚假承诺的将撤销修复结果并对虚假承诺行为予以扣分 [7] - 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拓展优化信用修复渠道,并根据纳税缴费信用信息采集情况逐步扩大免申请信用修复范围 [7] - 信用修复前已适用的税费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