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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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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纳税缴费信用评级有误怎么办?复评攻略来帮忙!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11:01
纳税信用评价复评流程 - 纳税缴费信用评级下降可对企业融资、招投标、税收优惠产生不良影响[1] - 根据2025年7月1日新出台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1] -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1] - 复评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路径为【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2] - 进入管理模块后可切换评价年度查看不同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和扣分明细[3] - 点击【申请调整】后选择【申请复评】并确定[3] - 需选择申请信用复评原因,若选择"其他"需填写原因说明[5] - 需上传附送资料,支持【扫码上传】和【本地上传】两种方式[5] - 最后预览表单并提交完成申请[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规定比例应当缴纳保障金[10] - 成立不足一年的用人单位按实际月份于次年申报缴纳[10] - 保障金年缴纳额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12] - 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的人员[12] - 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13] - 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3] - 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疾人联合会审核数据为准[14] -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4] -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含)以上但未达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15] - 比例低于1%的按应缴费额90%缴纳[15] -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15] - 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19] - 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1]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22] - 残保金按年申报,浙江省每年申报期为9月1日至9月30日[23] - 逾期申报将影响企业信用[2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纳入税务总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信用评价范围[24] 计算示例 - 企业数据示例:在职职工200人,工资总额1000万元,年平均工资未超社平2倍[17] -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时应缴残保金13.5万元,计算公式为(200×1.5%-0)×(1000÷200)×90%[18] - 安排1名4级残疾人(就业比例0.5%)时应缴残保金9万元,计算公式为(200×1.5%-1)×(1000÷200)×90%[18] - 安排1名1级残疾人(按2名计算,就业比例1.0%)时应缴残保金2.5万元,计算公式为(200×1.5%-2)×(1000÷200)×50%[18] - 安排2名重度残疾人(就业比例1.5%)时无需缴纳残保金[18]
这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08:10
印花税征收范围及税率 - 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征收 [4] - 动产买卖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4] - 承揽合同按报酬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建设工程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4] - 技术合同按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4] - 租赁合同按租金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保管合同按保管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仓储合同按仓储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4] -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4] - 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4] - 股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4] -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营业账簿按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征收 [4] - 证券交易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征收 [4] 免征印花税情形 - 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监察文书免征 [4] - 县级以上政府征收、收回或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行政类文书免征 [4] -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免征 [4] - 应税凭证副本或抄本免征 [4] -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 [4]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 [4] -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 [4] - 无息或贴息借款合同免征 [4] -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免征 [4] -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 [4] -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 [4] -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 [4] - 国务院可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规定减征或免征印花税 [4] - 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5] -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及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 [5] -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营业账簿、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以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5]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11]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11] -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1][12] -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11] -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12][13] -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 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认相关指标 [13] - 享受优惠政策时无需备案 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13]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5% [14]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5] -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16] -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书立借款合同当日企业划型判断 [21]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2] 增值税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同样免征 [18][19]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9]
一文带你秒懂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机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1 12:3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对于部分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 正的,可按100%修复原扣分分 值。修复标准加分比例提升为挽回 80%、60%、40%的扣分损失。 】建立了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 根据补缴税费款占比和补缴及时 性,综合计算分期补缴税费款企业 修复加分。 三) 新增了"整体守信修复"情形 F 对已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律责任,且自评 价年度内最后一次评价指标扣分发生后连续 6个月以上无新增失信行为记录的,连续无 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时间每增加1 个月,修复分值增加1分,修复分值上限为 年度评价指标扣分分值且最高不超过11分。 (四)细化了直接判D指标修复条件 根据偷税金额、罚款倍数、罚款金额、补 缴时间等要素,将申请信用修复前连续没 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时长调整 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3档。 可以申请纳税缴费 信用修复的情况 ... (一) 经营主体发生未按法定期 限办理税费申报、税费款缴纳、 资料备案等事项目已补办的 。 ( 二 ) 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 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 款,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 D级的经营主体,在税务机关处理 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足额缴纳、 ...
@用人单位:速看!残保金政策热点问答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1 14:07
残保金政策要点 - 残保金适用于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 [3] - 宁波市残保金按年申报缴费,每年9月为集中申报期,征收上年所属期费款 [3] - 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 - 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2倍计征,不足2倍的按实际工资计算 [3] 残保金计算细节 - 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月平均人数 =(月初人数 + 月末人数)/ 2,年在职人数 = 月平均人数之和 / 12 [5] - 季节性用工按实际工作人月总数 / 12折算年平均人数,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5] - 新设立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实际经营期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实际经营期间在职职工人数 [4] 残保金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用人单位,按应缴费额50%缴纳残保金 [6] -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用人单位,按应缴费额90%缴纳残保金 [6] - 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分支机构若独立签订劳动合同可独立享受该政策 [6] 印花税政策要点 - 买卖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立应税凭证当日,合同取消或未履行已缴税款不可退还或抵缴 [15] - 未签订合同但存在订单、要货单等明确买卖关系的单据,仍需缴纳印花税 [17] - 订单、要货单单独列明增值税税款的按不含税金额计税,未列明的按合同总金额计税 [18]
个税小课堂 | 升学季家长需注意这件税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5 01:16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个人所得税APP中需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子女教育信息,选择"子女教育"板块进行填报[3] - 填报时需要填写本人信息、配偶信息和子女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出生日期[4] - 扣除年度选择2025年,子女信息自动带出,需据实填写子女教育信息[5] - 同一年度变更受教育阶段的,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应包含寒暑假,时间需前后衔接[7][8] -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仅在子女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10] - 扣除比例可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二胎家庭可对不同子女设置不同比例[11]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1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的资金[26]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需缴纳残保金[27] - 残保金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平均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8] -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度缴纳情况[31] - 征收期限为每年9月、10月、11月[32] - 优惠政策包括: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未达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1%以下的按90%缴纳;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33] - 劳务派遣的残疾员工可计入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但不得与劳务派遣公司重复计算[35]
电子税务局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7 00:49
残保金申报流程 - 2024年度残保金征期从8月1日开始至2025年8月31日截止 [2] - 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三种渠道进入:1)首页【我的待办】-【本期应申报】 2)首页搜索框输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3)【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4][5] - 申报界面仅需填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按各月在职职工人数累加/上年开业月数计算月均人数 [6][7]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预填数取自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从业人数",需根据实际用工情况修改 [7] - 确认申报数据包括"本期应纳费额"、"本期减免费额"和"本期应补(退)费额"后提交申报 [8][9][10] - 申报成功后可通过【立即缴款】跳转至缴款环节,支持多种支付方式 [11][12] 残保金政策要点 - 缴费主体为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8] - 征收标准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减去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差额,乘以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0] - 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0][21] - 征收机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缴纳情况 [22] - 征收期限为每年9-11月,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大厅缴纳 [23] 残保金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含)至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低于1%的按90%缴纳 [24] -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24] - 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的,需与派遣单位协商计入一方就业人数且不得重复计算 [26] - 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需满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保 [27]
车购税申报手机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2 00:11
非正常户认定标准 -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且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处理[10] - 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申报的纳税人会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1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本定义 -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12] - 缴纳义务人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14] 残保金征收标准 - 计算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 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16] - 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方式:年内各月末职工人数之和÷12[17] - 年平均工资计算方式:上年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人数[18] -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人数,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人数[17] 残保金征收管理 - 征收机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度缴纳情况[19] - 征收期限为每年9月、10月、11月[20] - 缴费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大厅[23] 残保金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25] - 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应缴费额90%缴纳[26] -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26] 残疾人就业人数认定规则 - 劳务派遣残疾员工可计入实际就业人数,但不得与派遣单位重复计算[27][28] - 残疾人员工需满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保[29]
你问我答 | 个人所得税APP如何申报其他经营所得?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2 00:11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 - 登录流程: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注册/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并拖动验证滑块完成登录 [2][3] - 申报入口:登录后点击【办&查】→选择【其他经营所得(A表)】进入申报界面 [4] - 年度选择:在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度】→点击【开始申报】→填写【税款所属期止】和【经常居住地】(注:居住地选择后年度内不可变更) [7][8] 其他经营所得申报流程 - 收入填报:系统自动带出【委托代征收入】和【代开发票收入】,需手动填写【其他收入】,三项合计显示于【收入总额】 [11] - 成本与扣除:填写【成本费用】→可选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选择【是否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可添加【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13] - 减免信息:可新增【减免税额】或【税收协定优惠】→选择减免性质后保存→返回界面点击下一步 [15][16] - 税款确认:核对【税款计算】界面数据→点击【提交申报】→完成后可选择【立即缴税】 [18][1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征收标准: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需缴纳残保金,计算公式为:(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实际安排残疾人数)×年平均工资 [36][39][40] - 优惠政策:安排残疾人比例1%-1.5%按应缴费额50%缴纳,低于1%按90%缴纳;30人以下企业免征 [49][50] - 就业人数认定:劳务派遣残疾员工需与派遣单位协商计入一方,不得重复计算;录用残疾人需签订1年以上合同且工资≥当地最低标准并缴纳社保 [51][52][53] 非正常户认定条件 - 纳税人连续两个月所有税种未申报且逾期不改正的,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停止发票使用 [28][29] (注:未包含风险提示、免责声明等非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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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2 00:1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国内和国外)的子女教育支出可享受个税优惠 父母每月可享受扣除 需留存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等资料备查 [12] - 非全日制MBA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14][19] - 纳税人需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1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 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29]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需缴纳残保金 计算公式为:(在职职工人数×1.5%-实际安排残疾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3][34] - 残保金按年征收 征期为每年9-11月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36][37][38] 残保金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但未达1.5% 按应缴费额50%缴纳 比例低于1%按90%缴纳 [42] - 在职职工30人及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43] - 劳务派遣残疾员工可计入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但不得重复计算 [44][45] 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 - 用人单位需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并足额缴纳社保 方可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 [46] -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人数 劳务派遣员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8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1 09:20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 - 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补缴境内居民企业注册资本或增加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属于新增或转增资本情形 [3] - 税收抵免额度可选择按再投资额10%或税收协定更低比例计算 选定后5年内不得变更 [4] - 同一投资者从多企业分利再投资需按利润分配企业分别归集计算抵免额度 [4] - 外币再投资按支付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计算抵免额 [4] - 享受抵免需提交《境外投资者再投资税收抵免信息报告表》及商务部门《利润再投资情况表》 [4] 税收抵免政策执行细则 - 收回投资时需按享受抵免/符合条件未享受/不符合条件顺序处置 [7] - 多次再投资同一企业收回部分时按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抵免金额 [7] - 利润分配企业需建立抵免台账 税务机关可要求相关方提供资料 [6][12] -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需向利润分配企业所在地机关共享信息 [6] 残保金征收政策 -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5%需缴纳残保金 [27] - 残保金计算基于差额人数与年均工资乘积 公式含人数及工资折算方法 [30][31] - 2023-2027年延续分档减缴政策:就业1%-1.5%缴50% 低于1%缴90% 30人以下企业免征 [39] - 劳务派遣残疾员工需通过协议明确计入单方就业人数 不得重复计算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