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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查看如何申报车船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01:2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微信搜 博 蓝色柳林财税室 您的"非常满意" 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临近年末, 您的车船税申报了吗? 一篇全知道 临近年末,又到了车船税申报的重要时段。为 确保各位纳税人能够便捷、准确地完成车船税申报 义务,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份车船税申报指南。一起 来看吧! 一、谁是车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 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 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二、如何申报车船税? 适用情形 ) 船舶。 挂车等不需要购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 购买了交强险,但保险机构未同时代收车 船税的应税车辆。 01 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02 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如何自行申报车船税? 01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 人业务登录。 III T 下 | 0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03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自然人基本信息界面 选择"行政区划""所处街乡""所属税务所 (科、分局) ", 点击【提交】。 04 点击【新增税种】 ...
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01:20
住住房房租租赁赁企企业业 向向个个人人出出租租住住房房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 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温馨提示: 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 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9%。 出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9%。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1年第24号 ...
【操作指引】新办纳税人开业业务操作(APP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2 01:22
新办智能开业流程 - 新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系统自动获取开业数据,纳税人只需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信息确认和补录即可完成税务信息确认 [5] - 纳税人登录APP后,在首页待办事项中可查看“新办智能开业”通知,界面会展示智能开业消息提醒,点击开业告知书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6][8] - 系统根据纳税人在市场监管局的登记注册类型展示不同的身份信息,主要分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类纳税人”两类 [10] 个体工商户开业信息 - 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信息包括开业日期、经营地址、国标行业、经营范围和业主信息,业主信息可点击查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和住所等详细信息 [11][12] - 票类信息展示可开具的数电票总额度,例如示例中显示发票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00元 [12] - 系统展示认定的税(费)种信息,如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并提示纳税人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补充完善 [12] 企业类纳税人开业信息 - 企业类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更为详细,包括开业日期、注册资本、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国标行业、注册及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信息 [13] - 票类信息展示可开具的数电票总额度,例如示例中显示发票总额度为人民币7,500,000元 [13][16] - 系统展示认定的多项税(费)种,包括按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季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以及按月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13][16] - 投资方信息可查看全部投资方的姓名、投资比例和投资金额,例如示例中显示投资比例0.61对应投资金额610,000万元 [16] - 机构信息部分用于查看上下级机构关系 [16] 后续涉税业务办理 - 查看开业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后,页面跳转并推荐其他涉税业务,包括发票开具、存款账户报告及三方协议签订、财务会计制度与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6][17]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 在广西范围内,同一地级行政区(如钦南区)内跨县级行政区(如钦北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也无需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2] - 若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市或县(如钦南区的公司在浦北县有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则需要在项目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需要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2] - 同一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不可用于不同的项目,在同一经营地有新项目时仍需开具新的报告 [24] - 预缴申报时若查询不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可尝试修改查询时间条件或将查询时间起修改为报告开具时间起,若报验登记与预缴申报为同一天,因后台数据加工需T+1时间,建议第二天再办理预缴申报 [23]
【12366热点速递】近期关于发票类业务问题热点答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5 01:42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特殊要求 -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备注纳税人名称和识别号 [1] - 建筑服务发票需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1] - 销售出租不动产发票需备注不动产详细地址 [1] - 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需备注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金额等信息 [1] - 货物运输服务发票需备注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及货物信息 [1] - 铁路运输企业可备注代征印花税款信息 [1] - 差额开票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或显示扣除额 [1] - 销售预付卡需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1] -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需注明"代办退税专用" [1] - 跨县区经营租赁服务代开发票自动打印"YD"字样 [1] - 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需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1] 机动车发票开具主体分类 - 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生产企业及进口企业驻华机构 [2] - 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需具备整车销售、零配件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 [2] - 其他机动车贸易商指除上述两类外的销售单位和个人 [2] - 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划分类型 [2] 数电票下载打印方式 - 企业开具发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后下载PDF/OFD/XML格式或直接打印 [3] - 企业取得发票可通过相同路径选择取得发票类型后下载或打印 [4][5] - 支持批量下载发票并通过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功能查看下载进度 [6] 销售方信息修改流程 - 销方地址修改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办理 [8] - 电话修改通过身份信息报告相关模块办理 [9] - 开户银行和账号修改通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办理 [9] - 系统同步需一定时间 建议修改后稍晚重新登录查看 [10] 物业管理服务税务处理 - 收取自来水水费可按差额征税 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 [17] - 代收电费不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17] - 2023-2027年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 [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 [21] - 保障金计算公式:(职工人数×1.5%-残疾人数)×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23] - 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合同人员 季节性用工折算年平均人数 [25] - 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5] - 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联审核数据为准 需按时申报 [26] - 2023-202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未达1.5%按应缴费额50%缴纳 [27][28] - 比例低于1%按应缴费额90%缴纳 30人以下企业免征 [28][29] - 用人单位年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2倍时按2倍计算 [33] - 浙江省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30日 逾期影响企业信用 [37] - 保障金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需按时申报缴费 [39]
山西:电子税务局已开具或已取得的数电票如何批量下载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0 00:48
发票查询操作流程 - 进入发票查询页面需依次点击【用票业务办理】-【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3] - 查询类型可选择"开具发票"或"取得发票" 根据需求设置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3] - 批量下载需在结果列勾选目标发票 点击【下载】-【下载选中】后选择文件类型确认提交[4] 平台服务信息 - 山西省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提供"问-答-收-评"全流程服务 支持扫码注册登录系统[10] - 山西税务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税宣速递"公众号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7] 非官方平台声明 - 蓝色柳林财税室为学习交流平台 内容仅作参考非实际办税标准 文章版权归属原作者[9]
新电子税务局数电票红冲及进项确认如何操作?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5 09:02
数电发票红冲操作指南 核心规则与政策依据 - 红冲适用范围包括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四种情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11号公告执行[3][4] - 票种间红冲遵循"新冲旧、电冲纸"原则:数电票可红冲数电票/数电纸票/税控发票,数电纸票不可红冲数电票,税控发票仅限红冲税控发票[6] - 禁止红冲情形包括:蓝票已作废/全额红冲/异常凭证/锁定状态,增值税用途为退税相关状态,或对方纳税人处于非正常/注销状态[10] 不同场景操作流程 未用途确认场景 - 开票方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路径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系统自动开具红票无需受票方确认[7][14][17][19] - 纸质发票红冲需额外手动操作:返回平台首页点击【红字发票开具】-【去开票】完成开票[21] 已用途确认场景 - 购销双方均可发起流程:任意方提交《确认单》后需对方在电子税务局确认,受票方若为传统税控用户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8][22][24] - 部分红冲限制:仅"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原因支持部分冲红,"开票有误"必须全额冲红[26][28] - 时效要求:红字确认单超过72小时未确认自动作废[29] 进项税处理要点 - 已抵扣发票红冲时,受票方需暂依《确认单》税额转出进项税,红票取得后与确认单共同作为记账凭证[4][9] - 红冲原因需与商品编码匹配:货物类发票不可选"服务中止",服务类发票不可选"销货退回"[11] 系统操作界面指引 - 查询功能:通过发票代码、号码等条件筛选待红冲蓝字发票,支持修改数量/金额(无数量蓝票仅可调金额)[18][27] - 确认环节:受票方在【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模块查看详情,需核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价税合计等字段[30][32][33]
电子税务局APP操作扫码开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4 10:08
电子税务局APP扫码开票功能 核心观点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的【扫码开票】功能便捷开具数电票 [1] 操作步骤 - **登录与入口** - 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功能界面 [1] - 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扫码开票】进入操作页面 [2] 开票方式分类 - 系统提供两种二维码开票方式:基础信息二维码和交易信息二维码 [4] 基础信息二维码流程 1. 点击【基础信息二维码】生成二维码供购买方扫描填写发票抬头信息 [6] 2. 购买方提交信息后,数据同步显示在纳税人端列表,可选择信息开具发票 [6] 3. 通过此方式添加的抬头信息有效期为48小时 [7] 交易信息二维码流程 1. 切换至【交易信息二维码】界面,点击【填写并展示二维码】编辑发票信息(不含购买方信息) [7][9] 2. 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二维码】并确认,系统生成有效期为24小时的二维码 [11] 3. 支持下载二维码至手机或通过邮箱发送给购买方直接扫码开票 [11] 数据来源说明 - 功能说明来源于山西税务官方渠道 [13] - 转载内容标注为学习参考用途,非实际办税标准 [15]
数电提额状况多?别急,热点问题全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6 11:24
数电发票额度管理 - 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时实行"智能赋额管理",但存在额度不恢复、提额审核进度查询等操作疑问[3] - 增值税申报期内未完成申报前,可按照上月剩余额度且不超过当月总额度的范围开票;完成申报且比对通过后恢复当月授信额度[4][5] - 按月申报企业:申报前额度为上月剩余额度(不超过当月总额度),申报通过后恢复当月额度[5] - 按季申报企业:非季报月月初自动恢复额度;季报月(1/4/7/10月)申报前额度为上月剩余额度(不超过当月总额度),申报通过后恢复当月额度[5] 额度调整审核查询 - 纳税人可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查看调整情况,包括申请日期、调整类型、审核状态等[7] - 若审核状态为"不通过",可下载税务机关通知书并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7] 辅导期/D级纳税人额度调整 -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或D级纳税人首次申请人工调整当月总额度时,需按已开具专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9][11] - 多次申请调整时,需自上次调整起按新增专票销售额的3%补缴预缴税款[11] 红字发票处理规则 - 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当月可用额度[13] - 跨月开具红字发票或红字发票无法对应原票的,不增加当月额度;销售折让情形也不增加额度[13]
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财税信息化需求急升(深度)| 国君计算机李沐华团队
计算机文艺复兴· 2024-07-09 00:18
财税IT行业概述 - 财税IT为财税改革提供数字化落地抓手,覆盖收支两端并推进政企协同 [2] - 202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2] - 国家审计署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2] 财政端信息化 - 2002年"金财工程"奠定财政信息化基础架构,包含八大系统(预算编制、国库支付、非税收入等) [2] - 2023年财政部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拓展业务范畴并推动一体化、集中化、数字化发展 [2] -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新政释放市场需求超过80亿元 [2] 税务端信息化 - G端税务信息化以"金税工程"为载体,经历四个阶段升级(人工稽查→以票控税→以数治税) [2] - 金税四期(2021年起)重点为"以数治税",完成政府部门间数据打通并强化企业交易监管 [2] - 数电票是核心媒介,推动B端财税SaaS化升级,预计金税四期G端投入超百亿元 [2] - 税务信息化整体市场规模2025年可达千亿水平 [2] 行业竞争格局 - 财政端专业化程度高,CR5接近50%,市场格局集中 [2] - 税务端市场份额向头部集中,SaaS化商业前景可期,呈现良性竞争态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