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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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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14
发行基本情况 - 烽火通信完成向特定对象中国信科发行A股股票 发行数量86,546,026股 发行价格12.7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99,999,990.46元[4][7][8][9][10] - 发行对象中国信科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认购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不存在代持或结构化安排[9][11][12][13][15][16] -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70,238,452股 中国信科直接持股比例达12.91% 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比例由41.71%降至38.87%[11][17][18][19] 资金使用与财务影响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3,097,899元 扣除发行费用6,902,091.46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10][18] - 发行显著改善资本结构 资产负债率下降 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 支持业务规模扩张[18][20] - 控股股东烽火科技自愿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18个月 中国信科认购股份锁定期36个月[8][11][19] 合规性与监管审批 - 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57号文批准 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4][7][21][22] - 广发证券作为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验资[4][16][22][24][25][27][29] - 发行程序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国资监管审批流程 中国信科出具了资金来源合规承诺函[4][6][7][12][16]
九华旅游: 九华旅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4:11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1] -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更新后的回复文件[1] - 根据进一步审核意见对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披露修订稿文件[2] 审核流程状态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2]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决定存在时间不确定性[2]
九华旅游: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8-12 14:11
募投项目概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 用于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项目 九华山聚龙大酒店改造项目 九华山中心大酒店北楼客房升级改造项目和交通设备提升项目 [2]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主业相关项目 包括索道建设 酒店改造和交通设备提升 [2] 募投项目具体内容 - 九华山狮子峰景区客运索道项目用地尚需履行招拍挂程序 [2] - 项目已完成全部规划设计和报建审批程序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4] - 配套路桥工程黑虎松桥建设已基本完工 其他工程待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开始建设 [5] 客运专营权情况 - 公司2006年12月取得九华山风景区内部客运专营权 合同期限20年 [8] - 专营权到期后九华山管委会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营者 [10] - 公司具备配套设施优势 拥有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41万平米 立体停车楼6.96万平米 总计5192个停车位 [10] - 公司客运业务收入较2006年增长925% 客车数量增长246% [10] - 拥有近20年景区旅游客运经验 曾获奥运会交通保障车队等荣誉 [10] 同业竞争情况 - 控股股东文旅集团主要从事文旅康养产业投资 与公司景区业务有明确区分 [12] - 实际控制人池州市国资委下属企业景域旅游2024年营业收入859.09万元 占公司同期收入0.46% [13] - 池州投控集团下属企业主要从事城市公共交通 与公司景区客运业务有本质区别 [12] 关联交易情况 -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增其他类型业务 [13] - 募投项目已签订的重大交易合同中 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4] - 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4] 股份锁定期安排 - 控股股东文旅集团承诺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7] -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7]
翔楼新材(301160.SZ):拟向实控人钱和生及其全资控股的苏州和升控股定增募资不超1.003亿元
格隆汇APP· 2025-08-12 14:09
发行方案概述 - 公司公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拟发行200万股股票 [1] - 两名认购对象各认购100万股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1] - 发行价格确定为50.15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1] 发行对象及资金用途 - 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钱和生及其全资控股的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 [1] - 募集资金总额为1.003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青达环保向实控人定增不超1.5亿获通过 国联民生建功
中国经济网· 2025-08-12 03:34
公司融资计划 - 青达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后续需中国证监会注册 [1]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 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 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勇 构成关联交易 [1] 发行方案细节 - 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定为10 29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57 7259万股 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数量将根据监管批复后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2] - 保荐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为俞新 廖陆凯 [2] 监管审核进展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1] - 最终实施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目前存在时间及结果的不确定性 [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1 18:51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08月1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2]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未披露具体数据 [2] 董事及高管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实际出席5人,4名董事(孙兆荣、李健、王震宇、顾国强)因工作原因缺席 [3] - 3名在任监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高冬冬及副总经理钱惠平列席会议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9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核心议案 [4][5][6] - 发行方案涵盖股票种类、面值、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募集资金用途等11项子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4][5] - 特别决议议案(1-9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实际满足该条件 [7] 发行股票方案关键内容 - 发行方案明确股票种类、面值、发行对象、定价依据、数量、募集资金用途及限售期等具体条款 [4][5] - 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等配套文件 [6] - 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事宜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舒伟佳、强婧仪见证会议,确认召集程序、表决结果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7] - 法律意见书及股东大会决议文件作为公告附件报备 [7]
博瑞医药: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17
本次发行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包括发行方案 预案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等核心事项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5月20日[6][7]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7] 发行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 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8] - 控股股东袁建栋直接持股26.86% 实际控制人袁建栋与钟伟芳合计控制公司38.53%股份 报告期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15] 发行实质条件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 每股发行条件相同 价格一致[8] - 符合《证券法》非公开发行规定 未采用公开劝诱方式[9] - 满足《注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性条件[10] 公司业务与经营 - 主营业务为高技术壁垒医药中间体 原料药和制剂研发生产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0][17] - 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 采购 生产及销售系统 资产权属清晰[11][12] - 境外子公司博瑞香港和博瑞欧洲已取得合规境外投资备案手续[17] 财务与法律合规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18]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信息披露与实际使用无重大差异[27] - 报告期内存在个别行政处罚 但已整改完毕且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不影响发行条件[28] 风险因素 -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未结诉讼 但涉诉金额较小 对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9] - 控股股东 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记录[30] 募集资金运用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7]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涉及产能过剩或高耗能行业[27]
博瑞医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17
文章核心观点 - 民生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博瑞医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发行保荐书 确认公司符合科创板定向增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推荐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48] 发行基本情况 - 博瑞医药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栋 发行数量不超过22,361,359股 发行价格为22.36元/股 [5][20][23] - 本次发行完成后 袁建栋、钟伟芳合计控制股份比例不超过41.62%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6][27]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27][31][32]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4,895.98万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128,255.16万元 [6] - 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为-465.68万元 2024年度净利润14,126.33万元 [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公司资产总额528,527.33万元 负债总额266,925.64万元 资产负债率51.70% [6][7] -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55.93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014.15万元 [6] 研发投入情况 - 公司2024年研发费用29,745.27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23.19% [35] - 主要创新药产品BGM0504注射液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系GLP-1和GIP受体双重激动剂 [36][37] 行业与政策环境 - 公司属于高端化学药领域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创板定位 [29][30] - 带量采购政策对仿制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对药企质量和成本管控提出更高要求 [39][40] - 公司部分制剂产品已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范围 [39] 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为黄丹青和邵航 [2][3] - 两位保荐代表人最近3年内均无违规记录 未受到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 [49][50]
博菲电气: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1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实际出席董事9人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主持 监事和高管列席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 审计委员会已预先审议该议案 [1] -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 [9]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9] 定向增发方案调整 - 调整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3] - 发行对象范围扩大至理财公司 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 [4] - 募集资金总额从14,600万元下调至14,500万元 [5] - 考虑财务性投资因素后 实际发行规模不超过14,300万元 [5] -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总投资额26,310.24万元的项目 [3][5] 相关文件修订审议 - 审议通过修订版定向增发股票预案 [6] - 审议通过修订版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7] - 审议通过修订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7][8] - 所有修订文件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7][8] 即期回报保障措施 - 制定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8] - 措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指导意见 [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8] 股东大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1] - 将审议定向增发相关议案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9][10] - 授权董事长在发行数量不足时调整发行价格 [10]
博菲电气: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16
发行方案合规性 -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及发行条件 [1] - 发行方案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 -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规定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资金使用与治理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1] -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违规情形 [1] -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且合法有效 [1] 战略与股东权益 - 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 - 公司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保障股东权益 [1] - 控股股东及管理层承诺确保回报措施切实履行 [1] 程序进展 - 发行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1] - 监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