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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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1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Rumere Co Ltd,注册地址为常熟市常福街道深圳路86号 [4] -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5700万股普通股,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790万元人民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永久存续 [4][6]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 [56]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70] - 股东会职权包括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24] - 独立董事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67]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遵循"三公"原则,同次发行股份价格需相同 [6]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董事/高管持股需遵守转让限制 [8][29]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等,回购后需按规定期限处置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会计账簿 [14]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19][2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4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 [42] 经营管理 - 公司经营宗旨是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为股东创造价值 [4] - 经营范围涵盖服装设计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开发等,需经批准的项目需取得许可 [4][5] - 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单笔担保额低于净资产10%、交易金额低于总资产30%等 [61]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高管需遵守与董事相同的忠实勤勉义务 [73]
*ST天茂: 天茂集团公司章程(202508)
证券之星· 2025-08-08 15: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党组织并纳入公司管理体系[2] - 公司于1996年1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112.2万股普通股[2][3] - 公司注册名称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04,139,165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3][6]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批重大事项等职权[18][19]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45]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决策与咨询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55][56][57][58]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55]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8]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总数4,904,139,165股,均为普通股[6] -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5] - 公司可采取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6]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回购比例不超过10%[7]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11]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16][1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等事项[31][3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董事等提议召开[4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49][50]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判断的关系[51][52]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53]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1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31] - 董事会可决定净资产10%以下的投资事项、20%以下的资产处置事项[46][47] - 关联交易、变更承诺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54]
郑中设计: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8 12: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heng Chung Design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4B01,邮编518048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97.0005万元 [6] - 公司系由深圳市亚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于2016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品牌为核心,科技为驱动,成为世界领先的空间设计企业 [14] - 经营范围包括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贸易、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等 [15][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完成 [8]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董事会由5-1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49]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4]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0,797.00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1]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增发、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23]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25] 股东权利义务 - 股东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34] -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34]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1] - 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5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55]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106]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 [61]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0]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事项进行审计 [62]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63]
唯捷创芯: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08 12: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高晗、深圳市贵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语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基准日为2015年4月30日 [2] -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8万股,并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0,313,008元,全部为普通股 [2][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3室,英文名称为Vanchip(Tianjin)Technology Co., Ltd. [2]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成就客户,奋斗为本,共创共赢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的设计咨询、研发、测试、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5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0] -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3]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0,313,00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5][18]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18][19]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35]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50] - 董事会可自主采取反收购措施以应对恶意收购情况,包括审核收购方资料、选择其他收购者等 [5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4] 独立董事要求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特定关联关系 [57]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无重大失信记录 [57]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 [57]
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8 11: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Xinjiang Beixin Road & Bridge Group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邮政编码830011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8,291,582元 [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7][8] 公司历史沿革 - 公司于2001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9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经历多次增资扩股: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4750万股,2011年增发24,906,600股并进行10转1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2014年实施10转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7年非公开发行4,051,863股 [2] - 2018年实施10转6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0年非公开发行156,451,617股 [2] - 2021年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154,263,874股,2022年定向可转债转股完成 [2] 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268,291,582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1] - 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87,775,651股,占比46.34% [20] - 社会公众股持股680,515,931股,占比53.66% [20]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包括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等 [15]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等 [15] - 公司经营宗旨为"诚实守信,追求卓越,为股东创最大价值,为员工谋持久福祉,为社会铸百年工程" [1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开展党的活动 [1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13]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11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外部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 [1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34]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等义务 [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 [42][43]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1]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2]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要1/2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 [82]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18][11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22]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 [123]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特别职权 [132]
中国医药: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8 11: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Meheco Group Co Ltd [4][5]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5亿元 [6] - 公司前身为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变更为现名 [4] 股权结构与历史沿革 - 公司1997年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2000年增资扩股1035万股 [2] - 2003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转6),总股本增至2.0856亿股 [2] -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实施10转4.91方案,总股本增至2.3919亿股 [3] - 2012年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河南天方药业,总股本增至5.0625亿股 [3] - 2021年实施10送4分配方案后,总股本达14.9587亿股 [4] 公司治理架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 [109] - 设置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 [134][135] - 另设战略与ESG委员会(5名董事)、提名委员会(3名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董事)等专门委员会 [138][139][140][143]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主营业务涵盖药品批发、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生产及进出口等许可项目 [9] - 一般项目包括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等多元化业务 [9][10] - 经营宗旨强调"科工贸技服"一体化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14] 重要治理规则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超总资产30%)等 [82]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额超净资产50%、对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47] - 独立董事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任职条件,且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129][128]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14.9587亿股,全部为普通股 [21] - 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可转债转换等6种情况 [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海新能科: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1: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由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元,已发行普通股2,349,720,302股 [6][21] - 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二层299,邮政编码100195 [5] - 公司于2010年4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3]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等 [15] - 涉及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等新能源领域 [15] - 经营范围还包括石油制品制造与销售、成品油批发、新型催化材料销售等 [15] - 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务 [1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1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21]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50] - 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32][3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8] - 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 [42] - 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44]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等 [88]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审议 [51]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为总资产30%以上或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5,000万元 [2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经股东会批准 [2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16][1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25% [30]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 [25] 董事会职权 -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17] -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17]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117] - 聘任或解聘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117]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1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包括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 [102]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 [89] - 公司应配合股东投票权征集工作 [90]
美迪西: 美迪西: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8 09:2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ghai Medicilon Inc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5号楼 邮政编码201204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35.2184万元 [2] - 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万股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5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61] - 公司设立监事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4]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435.2184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无其他种类股 [5] - 公司发起人包括CHUN-LIN CHEN(陈春麟)及四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合计认购4,125万股 持股比例100% [5] -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8] - 公司禁止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8] 股东大会机制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 [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3]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5]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爱滋病药物 抗癌药增敏剂 基因工程疫苗及生物医药中间体的研发 [3] - 业务涵盖转让自有技术成果 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及自有技术的进出口 [3] - 包括药用化合物 精细化学品的研发 批发及进出口(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等) [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财务预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53] - 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1]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5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取得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59] 风险控制机制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 - 公司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决议 [16]
万盛股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7 11: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ZHEJIANG WANSHENG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邮政编码317000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9,578,593元 总股本589,578,593股 [1][4] - 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 [1]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担任 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代表人选 [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1]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成员3名 含2名独立董事 [133][134] - 独立董事需满足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任职条件 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128][127] 股份管理机制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4][18] - 公司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 禁止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提案权及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1]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38]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 经营与投资范围 - 公司主营功能性精细化学品生产研发销售 目标成为全球一流新材料企业 [3] - 经营范围涵盖阻燃剂制造销售 化工产品研发 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3] - 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为低于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 重大投资需经专家评审 [43][113]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44] 会议运作机制 - 股东会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 [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 [47][1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53][136]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28][49]
华明装备: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7 11: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UAMING POWER EQUIPMENT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2007年 由山东法因数控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42413648L [1] - 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50万股 并于2008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世纪大道2222号1号厂房302室 邮政编码250104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6,225,431元人民币 总股本为896,225,431股普通股 无其他类别股份 [1][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 依法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选举董事 审批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合并分立等事项 [13][4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43]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1]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2] - 公司发起人包括李胜军 管彤 郭伯春 刘毅 山东瀚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陈钧和罗国标 出资方式为以各自在山东法因数控机械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股 [2]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经董事会决议可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 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 员工持股计划 异议股东收购 可转换债券转换 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回购股份 [2] - 回购股份可通过集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其中员工持股计划 可转换债券转换 维护公司价值情形必须通过集中交易方式 [2] - 回购股份后需根据不同情形在10日内 6个月内或3年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 查阅公司文件 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但公司可基于正当目的拒绝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 [6] - 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程序违反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9]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 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0]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规范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需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强令违规担保 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1]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质押所持公司股票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制性规定和承诺 [13] - 控股股东发生侵占公司资产行为时 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股份 若不能现金清偿则通过变现股份清偿 [12]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不足6人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17][48]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会议20日前 临时会议15日前公告 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联系方式等 [23][24] - 股东会表决实行一股一票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30] 董事义务与任职资格 - 董事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39][4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41]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 [41][42] 董事会职权与议事规则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4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 1/3以上董事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46][4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并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47]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