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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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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3015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19 11:31
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等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5] 人员管理 - 违规聘任总经理,公司1个月内提请董事会解聘[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有总经理等,必要时扩至部门经理[15] 工作汇报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3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24]
美信科技(3015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股份买卖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8]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董事和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9]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董事和高管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董事和高管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董事和高管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董事和高管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5]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7] - 按要求对董事和高管股份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错误信息导致纠纷由公司解决并由责任人担责[15] - 因特定情形对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设限公司应申请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 - 限售股满足条件董事和高管可申请解除限售,解锁剩余额度内股份,其余自动锁定[17] - 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7]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董事和高管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7] - 违反制度公司将追究董事和高管责任,包括处分、赔偿等[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20]
美信科技(3015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方式与活动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及多种活动形式沟通[9] - 考虑股东会召开条件为股东提供便利并可会前沟通[10]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0][11] 权益维护与责任 - 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活动及处理纠纷[11]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15] 工作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4]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6] 协助与培训 - 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6] 内部机制与记录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7] - 开展活动应记录情况并记入档案[17] 信息披露 - 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为披露渠道[18] - 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1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21][22]
美信科技(3015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信息披露申请与变更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4]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发行新股或债券,应按要求披露发行和上市文件[11]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10]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事件[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于重大事件[23]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8] 审计报告相关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并提交相关文件[18][1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中说明情形是否消除[19] 差错与违规处理 - 因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并更正[20]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或未完成整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按规定停牌与复牌[20] 其他披露情形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22] - 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39] 编制与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总经理等组织、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32]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3] - 信息公告经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后向深交所申请,审核后披露[34] 责任相关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重大事件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2] 内幕与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48] - 进行商务谈判需向交易对手等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签保密协议[51] 档案与制度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事务部管理[53]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6]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7]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和实施[61]
美信科技(3015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9 11:31
重大差错认定 - 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认定重大差错[5] - 或有事项、重大诉讼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重大差错[9]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认定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重大差异[10] 责任追究 - 重大差错被监管处理,内审部查实原因追究责任[1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2]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5]
美信科技(3015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9 11: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5]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解聘与履职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履职保障 - 重大会议及时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1] - 履职受妨碍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11] 证券事务代表 - 聘请协助履职并应取得资格证书[11]
美信科技(30157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2] - 投资管理部门职能包括编制投资计划、管理监督项目等[7] - 年度投资计划含投资方向、规模等内容,按审批程序审批后下达执行[9][10] - 财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资计划实施与调整[10] - 投资项目立项需提交“项目预选建议书”并经审批[12] - 项目立项后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分级决策[16] - 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实施,子公司由经营管理层实施[18] 商标使用 - 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注册商标[21] 公司撤销与解散 - 分公司符合特定情形可撤销,需成立清算小组清算[24] - 控股子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未延期等五种情形可解散[29] 清算程序 - 控股子公司清算需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解散清算预案等四步程序[29] - 清算小组由控股子公司战略人员等部门人员组成[29] - 清算期间非经同意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成员不得擅自离职[29] - 清算报告内容包括解散理由等四项[30] - 清算小组编制的资产负债清册经内部审计后由相关部门确认[31] - 清算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向公司总经理或法务管理部门报告[31] - 清算结束清算报告经相关部门签注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董事会确认并办理注销手续[31] - 参股公司解散清算按国家法律及章程或合同进行[3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7]
美信科技(301577)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项目管理 - 项目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1]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8] 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23]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股东会审议[24][25] 资金管理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同意[17] -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需审议披露[20] 监督检查 - 内审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并报告[2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27]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情况[29] 责任处理 - 责令责任人按规使用资金并改正[32] - 致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32]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新规定抵触按新规定,董事会提交审议[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6]
美信科技(30157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6-19 11:31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任职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为候选人[8][9]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6]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履职受阻可向监管报告[27] - 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并给予津贴[28]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2]
美信科技(301577) -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19 11:31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109.5149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26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26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29]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9]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24] 公司运营与决策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9]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7][11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5]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