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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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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6] - 公司或个人因违法犯罪被调查、处罚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1] 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1] - 权益分派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1]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3]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4]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4]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计划转让、减持情况等按规定时间披露[20][21][22]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24]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按75%锁定[26]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锁定[26] 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算可转法定额度[28]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可转额度为持股数[2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
骏鼎达(3015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重大事项触及规定时点应及时披露[5]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条件[8] - 涉国家、商业秘密报告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8] - 内部审批程序含申请、审核、审批和归档[11] - 申请未通过应及时对外披露[12]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3] - 特定情形下商业秘密应及时披露[1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订与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股票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骏鼎达,代码301538[23]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一个事项[24]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25] - 填报知情人获知的内幕信息内容[26] -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27] 上市公司登记 - 登记需填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姓名[28] 重大资产重组 - 知情人档案分四部分填列[28]
骏鼎达(3015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4] 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董事会有权审批披露[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达一定金额,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7] 决策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3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满足条件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秘书规定 - 原任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12]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21] - 表决票、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30][35]
骏鼎达(3015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2] - 需有相关经验、资格证书及多方面知识[5] - 六种情况人士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2] - 承担与交易所及证监局沟通等九项职责[3][4] 公司保障措施 - 保障其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及职权[7] - 建立工作协调和激励机制[9][11]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4] - 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4] - 失职等采取内部问责[15]
骏鼎达(30153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市骏鼎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授权 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 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对互动易平台信息发 布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总体要求如下。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 公司应当注重诚信,尊 ...
骏鼎达(3015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1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1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3]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公司变更募投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议通过[21]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应审慎选银行开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与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9]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8] 资金使用公告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到期归还并公告[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9]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认为有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29]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其他规定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3] - 本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等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与解释[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1]
骏鼎达(3015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 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 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 ...
骏鼎达(30153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保函等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发 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
骏鼎达(3015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01
持股与审议标准 - 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为100%[3] - 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50%但未达100%或有实际控制权[3]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部分情况可免股东会审议[8][11][15] - 购买、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投资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决定,证券等投资除外[9]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投资额度[9] 投资管理职责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5]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向董事会汇报进展[14][15]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21] 内控与监督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内控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17] - 董事会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研究评估并监督执行[18] - 公司应针对证券投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得用信贷资金入市[17]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7]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17]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17] - 出现投资异常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18]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
骏鼎达(301538)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5-08-18 09:0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48,406.6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5,063.07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27.0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787.94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43.4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8,851.0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70.4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 E=A-D1+D2 | 20,126.1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 F | 20,126.11 | | 差异 | | G=E-F | | 注: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本报告中 如表中各分项之和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