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3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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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SZ):拟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格隆汇APP· 2025-11-10 10:53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超过78.4万股 [1] - 授予股票数量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840万股的1.00%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85人 [1]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8.33元 [1]
骏鼎达: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0 10:40
公司治理与会议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中,功能性保护套管占比74.34%,其他主营业务占比25.66%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0亿元 [1]
骏鼎达(30153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11-10 10:32
股权激励计划规则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各方意见与程序合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股东利益[37]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8] - 律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等均符合规定[38] - 律师认为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8] - 律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无损股东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38]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38]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
骏鼎达(301538)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2025-11-10 10:32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超过78.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840万股的1.00%[6] - 首次授予权益72.67万股,占授予总量92.69%,占公司股本总额0.93%;预留授予权益5.73万股,占授予总量7.31%,占公司股本总额0.07%[6]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33元/股[7]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5人,预留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8]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22] - 7位高管每人获授权益数量为20,000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2.551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55%[31] - 78名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共获授权益586,700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74.834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83%[31] - 预留份额为57,300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7.308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31%[31]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6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50] - 2026 -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25%、触发值2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20%、触发值15%[50][51] 成本及摊销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总成本2754.34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34.02万元、1539.22万元、745.36万元、335.74万元[71]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8]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5]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授予权益[33] - 激励计划禁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和高管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38]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4个等级,不同等级可归属比例不同[53]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69]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归属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对应公式调整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58][60] - 激励计划调整由董事会审议议案,除特定情形外无需股东会审议,需律师出具意见并披露相关公告[66] - 若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获授但未归属的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72] - 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情况对激励计划的影响[73]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况,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或有其他处理方式[74][75] - 激励对象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身故等情况的权益处理[76][77][78]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协商调解60日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79] - 激励计划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3][84]
骏鼎达(3015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11-10 10:32
激励计划主体与对象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首次授予不包括特定人员[3][4] 流程与审核 - 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名单,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4] 合规与表决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合规,议案需股东会通过[5]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7] 实施意义 - 实施激励计划健全机制,利于公司持续发展[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8]
骏鼎达(301538)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11-10 10:32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超过78.4万股,占股本总额1.00%,首次授予72.67万股,占授予总量92.69%,占股本总额0.93%,预留授予5.73万股,占授予总量7.31%,占股本总额0.07%[5][26]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33元/股[6][3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7][31]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授予权益,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应在12个月内明确[69]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6][21][22] - 激励对象名单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21]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需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4]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7] - 若预留授予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第二个归属期为50%[36]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6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25%、触发值2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20%、触发值15%[48][49]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2027 - 2028年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49] 个人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4个等级,A等级可归属比例100%,B等级可归属比例80%,C等级可归属比例70%,D等级可归属比例0[51]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公式调整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56][59] - 配股、缩股、派息按对应公式调整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增发时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不做调整[56][57][60][61][62][63] 成本与摊销 - 预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成本为2754.34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34.02万元、1539.22万元、745.36万元、335.74万元[80]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7] - 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比例为25%[70] - 激励对象所获权益归属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同业竞争或类似工作,否则应返还全部收益并可能赔偿损失[8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况,激励计划终止[9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91]
骏鼎达(301538)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10 1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4] - 证券简称为“骏鼎达”,代码为301538[14] - 注册资本为7840万元[1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6637564XH[14] - 法定代表人为杨凤凯[14] - 成立于2004年9月8日,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15]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7]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5人,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定[19][20] -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3] - 拟授予78.4万股,占股本总额1.00%[24] - 首次授予72.67万股,占比92.69%;预留5.73万股,占比7.31%[24] - 董事、高管每人获授20,000.00,占比2.5510%[26] - 中层及骨干员工获授586,700.00,占比74.8342%[26] - 预留份额57,300.00,占比7.3087%[26]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28] - 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程序[29]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0%、30%、40%[32] - 预留授予按时间不同有不同归属比例[32] - 激励对象股份转让有期限限制[35] - 授予价格为每股38.33元[37] - 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47] - 首次授予各归属期营收增长率目标值25%,触发值20%[47] - 首次授予各归属期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20%,触发值15%[47]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营收与净利润指标系数孰高值[48] - 预留部分按授予时间有不同业绩考核目标[48] - 业绩未达目标,对应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49]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4个等级,对应不同可归属比例[50] 计划流程与合规 - 需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59]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59] - 股东会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60] - 经授权董事会负责授予、归属及作废事宜[60] - 激励对象核实程序符合规定[63] - 目前信息披露符合规定[64] - 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5] - 激励计划保障股东利益,无违规[66]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规定[69] - 符合实行激励计划条件,尚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0] - 需履行后续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70]
骏鼎达(301538)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11-10 10:3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6 - 2028年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25%,触发值20%[7] - 2026 - 2028年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20%,触发值15%[7] 考核规则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7][12] - 预留部分2026年三季报前授出,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12] - 预留部分2026年三季报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7 - 2028年[13] 归属比例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为X与Y的孰高值[8]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分4等级,对应不同可归属比例[10] 考核流程 -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并保存结果[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0日内通知结果[15] - 被考核对象10日内可申诉[15] 其他 - 考核结果作为归属依据并保密归档[15]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7]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17]
骏鼎达(30153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志峰)
2025-11-10 10: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唐志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要求[7]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9] - 被提名人具备履职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5]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等符合规定[10][12]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关责任[13] - 若被提名人任职不符要求,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3]
骏鼎达(301538)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1-10 10:30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 到公司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 先生自 2020 年 01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 定,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卢少平先生和邢燕龙先生的辞职将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