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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301448)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07-11 11:0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1] - 候选人为陈工、林涛、朱炎生先生[1] - 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 候选人情况 - 未发现不得担任情形,未受处罚惩戒,禁入已解除[1] - 有丰富专业知识,熟悉法规,取得资格证书[2] 其他信息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朱炎生、陈工、吴宁[3] - 审核意见发布于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3]
开创电气(3014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1:01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3]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9]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任期内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9]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原董事继续履职[9] -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原董事继续履职[9] - 董事辞职补选需在60日内完成,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与资助 - 公司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审议时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1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等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任[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5]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30]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在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31]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一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32] 会议规则 - 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33]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非现场方式以收到有效表决票计算出席人数[34] - 出席会议的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39]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1]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2]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受损,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记录的董事可免责[42] - 董事会议案形成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44]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可跟踪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要求总经理纠正违规事项[44]
开创电气(3014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1 11: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该职[3]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1] 履职与监督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采纳[25] - 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27] - 专门会议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务[29]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特殊紧急情况除外[30] - 通知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30]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3] 监督事项 - 审议财务报告关注重大财务问题、信息一致性等[35] - 监督内控评价报告关注内容完备性、真实性与合理性[35] - 监督聘用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关注资质、专业性等[37] - 监督审计费用关注定价原则、费用变化情况等[38] - 监督会计政策等变更关注是否存在舞弊及内控缺陷[38] - 监督关联交易关注必要性、公允性、合法性及影响[38] - 监督承诺变更或豁免关注合规性、必要性[39] - 监督收购决策关注合规性、合理性[39] - 监督股权激励计划关注是否利于公司发展及利益输送[40] 其他 - 独立董事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2] - 提前解除职务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6] - 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2]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股东[4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高管股东[4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开创电气(301448)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1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6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亿元,设立时股份总数6000万股[7][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亿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4亿股[13] 股东相关 - 发起人吴宁等7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不同[13]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等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2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请求起诉[28] - 股东可授权董事会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3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4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通知时间和投票时间有规定[47][48] - 董事候选人需披露详细资料,单项提案提出[49][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1] - 1%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64]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委托提名独立董事[6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3] - 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7] - 董事辞任生效及披露时间有规定[77]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8]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79] - 交易不同情形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5][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时间有规定[9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92] - 董事会会议出席和决议通过条件有规定[93] 其他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占比不同[115]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标准有规定[11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比例有规定[117] - 公司应按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 - 公司合并等事项通知债权人时间和债权人要求有规定[127][129] - 公司解散等需办理登记变更或注销[1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定义[141] - 董事会可制定章程细则[141] - 章程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或备案后的中文版为准[141]
开创电气(3014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7-11 11:01
审计委员会组建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成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成员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9]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10]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1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4] 报告与会议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年末提交工作报告[20]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除外[27] - 成员亲自出席,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8] 决议与档案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成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9]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30] 其他规定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公司财务报告有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披露[14]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反馈或不同意,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股东可自行召集[1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未提起股东可自行起诉[18][19] - 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23][24] - 内控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评价报告[24] - 实施会计政策等变更前,关注财务舞弊风险[25] - 与外部审计单位沟通,内部审计机构配合[26] - 规程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4]
开创电气(30144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11 11:00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换届选举议案[2]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2] -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三年[4] 股权结构 - 吴宁直接持股30,381,000股,占总股本29.21%,合计占36.30%[9] - 吴用直接持股14,365,000股,占总股本13.81%[10] - 张曙光间接持股624,000股,占总股本0.60%[11] - 张垚嗣间接持股624,000股,占总股本0.60%[13] 人员任职 - 裘学初2025年6月6日至今任财务负责人[14] - 林涛、陈工、朱炎生自2020年11月起任独立董事[17][18][19]
开创电气(30144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涛)
2025-07-11 11:00
独立董事提名 - 林涛被提名为开创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情况[21][22][20]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特定资格条件[18] 独立性要求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无重大业务往来[2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规定情形[26]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34]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36]
开创电气(30144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工)
2025-07-11 11:00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陈工作为开创电气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2]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20]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规定[21][22] - 候选人无相关服务、业务往来及违规情形[24][25][26][32] - 候选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34][36]
开创电气(30144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工)
2025-07-11 11:0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与任职情况符合要求[22][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违规情形[27][31][33] - 被提名人未受禁入措施且担任独董公司数量合规[28][29][3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董未超六年[38]
开创电气(3014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1 11:00
董高离职披露与补选 - 公司收到书面报告后两交易日内披露董高辞职情况[5]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职务确定与解聘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三十日内解除董高职务[7]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一个月内解聘[8] 职责代行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解聘审批 - 董事会解聘财务总监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9] 移交与申报 - 董高正式离职后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2] - 董事、高管离职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7]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董高,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7] 义务与责任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前后两年忠实义务不当然解除,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14] - 有竞业禁止约定的董高离职后应遵守约定[14] - 任职未结束的董高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赔偿,执行职务违法违规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也应赔偿[19]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未履行承诺等情形,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含直接损失等[19] - 离职董高因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20]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20] 承诺监督 - 公司全面梳理董高任职期间公开承诺并跟踪监督[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