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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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2419.49万元,增长4.17%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11:42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1.1亿元 同比增长7.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9.49万元 同比增长4.1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317.37万元 同比大幅增长59.70% [1] - 基本每股收益0.1193元 [1]
仁信新材(301395)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28 10:23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次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 | |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 是 | |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 | | 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次 1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 文件一致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次 0 | | (2)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0:15
报告相关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程序合规[3]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6][10][59][6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3]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6]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202,888,000.00元变更为242,850,438.00元[9]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多项制度,多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51] 会议安排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7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0] 议案审议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4][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各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5][8][11][14][16][17][18][19][21][23][24][25][27][28][29][30][31][32][34][35][37][39][41][42][43][45][46][47][48][49][51][53][55][57][58][62]
仁信新材(301395.SZ):上半年净利润2419.49万元 同比增长4.17%
格隆汇APP· 2025-08-28 09:55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10亿元,同比增长7.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9.49万元,同比增长4.17% [1] - 基本每股收益0.1193元 [1] 盈利能力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7.37万元,同比增长59.70% [1] - 扣非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归母净利润增速,反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改善 [1]
仁信新材(301395) -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适用对象与申报要求 - 制度适用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管等[2]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增持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并承诺完成[14] - 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4]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4] 减持规定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6] - 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17]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7] - 公司或大股东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处罚未满6个月,大股东不得减持[18] - 大股东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9] - 公司因重大事项受处罚或被移送公安,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22]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交易限制与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5]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8] - 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31] - 违规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将采取责令购回等监管措施[33] 责任与生效 - 公司董事长为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数据和信息管理[3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
仁信新材(3013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惠 州 仁 信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682533509)。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23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一)中文名称: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Renxin New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 ...
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工作三年以上;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主要任务及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
仁信新材(301395)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三)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报表的编制基础,应当对报表 所列示项目做文字描述或明细说明,并对未能在报表中列示项目做补充说明。 (四)财务报表编制说明。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是对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预 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所形成的书面报告。包括会计方法说明、报表分析说明 和财务情况说明。 第三条 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和会计信息的披露,必须遵照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方 法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 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以下文件: (一)财务报表:以单个企业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资产负 ...
仁信新材(30139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对外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和委托理财[3] 投资审议标准 - 未达标准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达特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部分交易授权董事长有额度标准[8]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决策与执行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专门议事机构[14]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5] 部门职责 -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15]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15] 项目管理 - 重大投资项目指定专门机构研究评估和监督[15]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项目投资部向总经理汇报[19] 特殊要求 - 需股东会审议且交易标的为股权,应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报[19] 投资控制制度 - 证券投资执行总经理和财务部联合控制制度[23]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23] 投资处置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须符合国家法规[25]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相同[25] 子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监事参与监督[27]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派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7]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并提供资料[31] 审计监督 - 内审部对被投资单位或项目定期或不定期专项审计并提建议[31]
仁信新材(3013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10]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闭会可由董事长批准,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则提交董事会[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13] 独立董事与担保规定 - 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5]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 交易限制与承诺 - 公司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关联交易事项[16]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或购买资产最近一期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低于公司本身,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7]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因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需提交股东会,仅提交本次并披露前期已发生的[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17] - 公司发生关联人占用资金等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追究责任[18]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达到标准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