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10]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闭会可由董事长批准,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则提交董事会[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13] 独立董事与担保规定 - 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5]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 交易限制与承诺 - 公司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关联交易事项[16]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或购买资产最近一期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低于公司本身,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7]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因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需提交股东会,仅提交本次并披露前期已发生的[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17] - 公司发生关联人占用资金等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追究责任[18]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达到标准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1]
仁信新材(3013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