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工作三年以上;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主要任务及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